说话漏风的老头就曾经做过「

    东风派」的小头目。

    听邻居说那时候的他可谓风光一时,得到过王洪文的亲自接见,还授予他「造反急先锋」的「光荣」称号。

    那段历史我不太熟悉,但我有耳朵可以去打听。

    当年,我的二婶也曾是「东风派」中的一员女将——于是我就找她去了。

    她也五十多了,前年退休后闲在家里带孙子。

    她是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东风里人,凡是在这块地界上发生过的大小事情没有她不知道的。

    所以我常说如果我们东风里要编一本「街坊志」的话,不把她请去那绝对是一大损失。

    二婶果然在家,一边看电视一边嗑瓜子。

    我开门见山,「住在弄堂口的那个高老头他到底叫什么名字?」

    二婶奇怪地反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是不是他的事儿犯了?」

    我一听就知道这里面有戏,「犯事儿?你以为他犯了什么事儿?」

    二婶说,「他犯下的事儿可多了去啦!往远处说小时候偷过东西,文革的时候打死过人,后来又犯了强奸罪。总之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追问,「强奸?那为什么没把他关进去?」

    二婶呸地一声吐飞一粒瓜子壳儿,「他是强奸他老婆。那时候的法制没现在这么健全,所以派出所没办法治他。」

    我挠了挠头,「他有老婆吗?我怎么不知道?」

    二婶说,「有过,后来离了。唉!那个苦命女人!从苏北来的,想入上海户口,就嫁给他了。那个老王八蛋三天两头地打老婆,把那女人打的呀,啧啧,身上都没有一块好地方了!」

    我给自己倒了杯水,「那怎么说他强奸呢?打老婆是虐待,不算强奸。」

    二婶摇头道,「你不知道,这件事情只有我最清楚——我那时候在居委会,专管这些杂七杂八的破事儿。那个女人来找我,一见我就哭,说那个老王八蛋强奸她,她要跟他离婚——当时我跟你的想法一样,心说两口子干那事儿也不叫强奸呀!那女人把我拉进里屋,脱了裤子让我看——我的妈呀!她那地方肿得跟肉馒头似的,还在往外渗血。我问她是怎么弄的,她哭着说,那个老王八蛋的家伙比牲口还大,跟个酒瓶子一样,而且弄起来没完没了,每次都得干个把小时。这还不算,他还要老婆让他弄屁眼子——你说变不变态?可怜那个女人!稍微有点不顺从就得挨打!那个老王八蛋!我见过他打人,文革抄家的时候,他用一条武装带把人活生生的给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