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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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代尔问:“你今天准备在新的遗嘱上签字吗?”

    “是的,这是我想做的。”

    “就是你面前的那份?”

    “是的。”

    “按照这份遗嘱,你的子女是否能得到你财产中可观的一部分呢?”

    “是这样。”

    “你现在准备好签字了吗?”

    “准备好了。”

    扎代尔小心翼翼地将钢笔放在桌子上,两手交叉,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斯塔福德。“依我看,费伦先生目前完全具备立遗嘱分配遗产的能力。”他加重了语气说。

    另外两人立刻附和进来。“我对他健全的智力毫无异议,”弗劳尔对斯塔福德说,“他表现得异乎寻常地敏锐。”

    “没有异议?”斯塔福德问。

    “没有。”

    “泰森医生?”

    “我们没必要跟自己开玩笑。费伦先生清楚地知道他在干什么。他的脑子比我们的还灵。”

    哦,谢谢。真是不敢当。你们这帮精神病医生一年拼命也只挣10万美元,而我一年能赚10亿。你们却拍着我的脑袋来评估我有多聪明。

    “是一致的意见?”斯塔福德问。

    “是的,是这样。”他们迫不及待地点头称是。

    斯塔福德将遗嘱推到我面前,又递给我一支钢笔。我说:“这是特罗伊?l。费伦的最后遗嘱,以前所有的遗嘱和附件都不再生效。”遗嘱有92页长,是由斯塔福德和他事务所的人起草的。我只知道它的基本框架,但具体的细目我已经记不清了。文本我没看,也不想看。我翻到最后一页,潦草地签上了名字,然后双手搁在它的上面。

    这群兀鹫永远别想看到它。

    “现在休会。”斯塔福德宣布说。人群纷纷退场。按我的吩咐,三个家庭的成员也被催着离开他们各自的房间,滚出这幢大厦。

    一架摄像机的镜头仍对着我,它的图像只传送到档案室。律师和精神病医生匆匆地离去了。我让斯尼德在桌旁坐下。留下的斯塔福德和他的搭档德班也坐在那儿。房间里只剩下我们四个。我从长袍下面取出一只信封,把它打开了。我从信封里拿出三张带横条的黄纸放在我前面的桌子上。

    只有最后的几秒钟了,但此刻隐约有一丝恐惧从我心头掠过。我现在必须拿出比我积聚了几个星期的还要多的勇气来。

    斯塔福德、德班和斯尼德望着这几张黄纸,茫然不知所措。

    “这是我的遗嘱,”我拿起钢笔宣布道,“一份手写的遗嘱,每个字都是我亲笔写的,就在几小时之前。写遗嘱的日期是今天,签字的日期也是今天。”我又一次潦草地签上了我的名字。斯塔福德惊愕得不知做何反应。

    “以前所有的遗嘱就此无效,包括五分钟前我签署的那份。”我重新把纸折好,放回信封。

    我咬紧牙关,提醒自己对死的渴望。

    我把信封推到斯塔福德的面前,与此同时,我从轮椅上站了起来。我的腿在颤动,我的心在狂跳。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还没等着地我就肯定死了。

    “嗨!”有人在喊,我想那是斯尼德。但我已经把他们撂在身后了。

    我这个瘸子走过了,不,几乎是跑过了好几排皮椅子,跑过我的一幅肖像画——我妻子的一幅拙作,跑过房间里所有的摆设,来到那排滑门前。我知道滑门没有上锁,因为就在几个小时前我把一切都排练过了。

    “站住!”有人大声在喊,他们在我身后行动起来。整整一年没人看见我走动过。我握住把手推开了门。凛冽的寒气扑面而来。我光着脚走上了狭窄的平台。我没有朝下看便纵身越过了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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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真相(1)

    纯粹的真相罕见,真相也决不简单。

    ——奥斯卡·王尔德

    第一章

    在这座监狱里,囚室的门厚达几英寸,是钢制的;这些门一度崭新光滑,现在却布满了五花八门的凹痕。灰色的表面满是人脸、膝盖、手肘、牙齿的印痕和血迹。它们是监狱里的象形文字:痛苦、恐惧、死亡,全都被永久性地纪录在这里,至少在新的金属门板运来之前是这样。每个门上齐眼高处都有一个方孔。看守们通过孔口往里窥探,并将强烈的灯光投s到他们看守着的人形畜类身上。没有任何警告,就响起警g敲打铁门的声音,伴随着噼噼啪啪的枪声。老囚犯们对此习以为常,低头看着地板,他们凝视着的地方空无一物——他们的生活就是空无一物——这一微妙的行为里包含着蔑视,但并不是说有谁注意到这种蔑视,或会把它放在心上。新犯人在敲打声响起和灯光照进来时仍会紧张起来;有人n湿了裤子,瞧着n顺裤管流到黑色的低帮鞋上。不久他们就会克服这种紧张,敲那该死的牢门反击,拼命控制住中学男孩式的眼泪,拼命给自己壮胆。如果他们想活下去的话,这是惟一办法。

    入夜,牢房像d窟一般黑暗,只是偶尔有怪影在这儿或那儿晃动。这天晚上,一场暴风雨在这一地区肆虐。一记霹雳挟着闪电凌空炸响,电光透过门上小窗的树脂玻璃s进囚室。窗玻璃外是绷得紧紧的蜂巢状的铁丝防护网,每一次惊雷炸响,囚室里对着小窗的墙上都会映出铁丝网的图案。

    每当这种电光透进来,囚犯们的脸就会从黑暗中浮现出来,好像他们刚刚突然浮出水面。和其他囚室里的犯人不一样,他独自一人坐着,想着,对周围的人视而不见。别的犯人都害怕他,甚至武装的看守们也是如此,因为他属于那种给人带来威胁的人。如果他从别的犯人面前走过,那些原本冷酷、暴烈的强人也会迅速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他的名字叫鲁弗斯·哈姆斯,他在杰克逊堡军事监狱有“毁灭者”的名声:要是你袭击他,他会让你肝脑涂地。他从不率先动手,但他永远是胜利者。25年的监禁已让此人付出了可观的代价。像树的年轮一样,哈姆斯皮肤上车辙似的一道道伤疤,骨骼上一处处愈合不良的骨折,构成了他这段时间的编年史。然而,还有更为严重的损伤留在了他的大脑皮层里,留在了他的人性深处:记忆、思想、爱、恨、恐惧,这一切都在腐蚀着他,与他作对。但最让他难以忘记的,还是脊背顶端一个令人羞耻的烙铁印。

    不过,在这副硕大的身躯里还留有巨大的能量,这一点在哈姆斯长长的、疤痕累累的双臂上,在他结实的肩膀上显而易见。甚至那粗壮的腰板也让人感到一种非同寻常的力量。但哈姆斯仍是一棵染病的橡树,已经走过了生长的盛期,一边的根须已被扯掉,有些枝干已经枯死或正在死去,修修剪剪已无法除去病根。他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体:他是一位绅士,尊重他人,虔信上帝,又是一个本性难移的冷血杀手。因此,看守和其他犯人都与他保持距离。他对此很满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天为止。哥哥给他带来了东西。一包金子,一股热望。一条离开此地的逃身之路。

    又一道迅疾的闪电,映出他通红的眼睛,好像被血染过似的,要是有人看到他神情严峻的黑脸上的泪痕,就会明白他两眼红肿的原因。闪电消失后,他小心翼翼地抚平那张信纸,注意不要弄出任何声响,响声会召来嗅觉灵敏的看守。灯已经灭了几个小时,他对此无能为力。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他只有到黎明时分才能见到光明。不过,有没有亮光关系不大。他已经读过那份通知,每一个字他都烂熟于心。每一个音节都像一把锋利的剃刀一样将他刺穿。美国陆军的徽章赫然印在信笺的上方。他对这个符号太熟悉了。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陆军先是他的雇主,然后又是他的看守。

    陆军要求鲁弗斯·哈姆斯,一个失败的、被遗忘的越战时代的二等兵提供信息。详细的信息。哈姆斯无法提供的信息。即使在黑暗中,他的手指也能摸索到正确的方位,他触摸着信里一段文字,此前,那段文字首次勾起了所有这些年来在他心中飘摇的那些记忆的碎片。这些记忆的粒子为他驱走了无尽的噩梦,可是它们的核子却似乎永远遥不可及。第一次读那封信时,哈姆斯的头深深地埋在纸里,好像要寻出隐藏在那些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花体字的字里行间的意义,解答他这个平凡人生活里最大的难解之谜。今夜,那些纷乱的记忆碎片突然连缀起来,变成了稳定的、有条理的往事。他已把它牢记在心。

    简单的真相(2)

    在读陆军的那份通知之前,他对25年前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只有两个清晰的记忆:那个小女孩,那场大雨。很像今晚,是一场暴风雨。那个女孩身材纤弱,鼻子像一个软骨长成的花苞,脸上还没有阳光、岁月或忧虑留下的皱纹,那双凝神望着他的蓝眼睛天真无邪,清纯的眸子深处还透着对人生的憧憬。她的皮肤雪一样地白,光洁无瑕,只有像花j一样娇嫩的脖颈上,有点点红色的掐痕。这些掐痕就出自二等兵鲁弗斯?哈姆斯之手。此时,那双手正抓着那张信笺,他的思绪又一次危险地、踉踉跄跄地冲进那幅图景。

    每当想起那个死去的女孩,他就要哭,不得不哭,忍不住,不过他是默默地哭的。他这样做完全是有理由的。看守和囚犯们都是些秃鹰、鲨鱼,它们能嗅出百万公里之外的血腥和孱弱,发现捕猎的机会;他们从你眼睛的抽动、皮肤上毛孔的扩大,甚至汗臭味儿里发现这种机会。在这里,每一种感官的灵敏度都必须提高。在这里,强壮、快速、凶狠、敏捷等于生命。否则,就等于死亡。

    宪兵们发现他们时,他正跪在她的身旁。她单薄的衣服紧裹在小小的肢体上,好像是从极高处坠落下来,坠落在被雨水浸透的土里,形成了一个最浅的坟坑。哈姆斯也曾抬头望了一眼那些宪兵;但他的脑子里除了一些模糊的黑影,什么也记不得了。他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焦躁,好像一阵恶心向他袭来,他两眼一阵眩晕,脉搏、呼吸、血压,全都衰竭。头似乎要爆炸了,他双手紧紧地抓住头,好像要防止脑浆冲破头盖骨、大脑皮层和头发,迸向潮湿的空中。

    当他再次往下看那死去的女孩,然后看那双扭曲的、断送了她的生命的手,他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好像有人拔去了c在他身上的c销。他奇怪地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只能一直这么跪着,全身湿透,不停地颤抖,膝盖深深地陷进泥里。一个脸色发青、疲惫不堪的高级黑人首领正在主持一个没有血色的小牺牲者的祭献仪式,一个吓坏了的目击者后来这样描绘道。

    第二天,他知道了那个小女孩的名字:露丝?安?莫斯利,十岁,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哥伦比亚。她和家人一起来看哥哥,她的哥哥就驻扎在这个基地。但前一天晚上,哈姆斯知道的露丝?安?莫斯利只是一具尸体,小小的——实际上,与他一米九五高,一百三十六公斤重的让人害怕的身体比较起来,实在太小了——尸体。一名宪兵的来福枪枪托砸在他的头骨上的模糊景象,是哈姆斯那天晚上最后的记忆。那一枪托将他砸倒在地上,刚好躺在她的身边。那女孩仰躺着,任凭雨滴打在她失去生命之色的脸上。鲁弗斯?哈姆斯的脸埋进泥里,此后他再也没有看见什么,再也不记得什么了。

    这种情况持续到今晚为止。他深深地吸了一口雨中潮湿的空气,透过半开的窗子向外望去。他突然成了那种少见的凶犯:一个监狱里的无辜者。

    在这些年里,他让自己相信,导致他的罪过的那种邪恶一直像癌症一样埋伏在他的身体里。他甚至想到过自杀,以此赎去自己杀害他人之罪。杀害一个可怜的孩子,更是可鄙。但他是个很虔诚的人,不是那种在监狱里火线皈依的教徒,所以他不能再犯过早结束自己性命的罪过。他也知道,杀害了那个女孩,他注定要在来世遭受比现在严厉千万倍的刑罚。他不愿急匆匆地投身火海。眼下,他宁愿呆在这个人造监狱里。

    现在,他明白了选择活下去是对的。主一定早就知道,并且让他为了今天活了下来。他非常清楚地记起了那天晚上,禁闭营里那些来整他的军人。他再次想起那一张张扭曲的脸,几个人穿的制服上的军阶条纹,那是他全副武装的战友们。他回忆起他们如何将他包围起来,像面对猎物的饿狼,凭着人多势众壮胆;还回忆起他们的恶言恶语。就是他们那天晚上做的事情导致了露丝?安?莫斯利的死亡。从真正的意义上说,那天夜里哈姆斯也死了。

    在这些人看来,哈姆斯是个体格健全却从没有为保卫国家而战的军人。他们无疑相信,无论怎么对待他,都不算亏待他。现在,他已是一个身陷囹圄的中年人,因为很久以前的一桩罪恶而受着惩罚,正在慢慢地死去。他无力使自己得到任何公正的对待。然而,尽管有所有这些,鲁弗斯凝视着这地下室牢房里熟悉的黑暗时,心底还是涌起了一股他惟一拥有的激情:20年来他都怀着可怕的、折磨人的负罪感,这是对他无情的嘲弄,他的生活差不多已崩溃了,如今他知道,现在该轮到他们受苦了。他紧紧抓住妈妈给他的那本已翻烂了的《圣经》,向注定永不抛弃他的上帝发出这样的誓言。

    简单的真相(3)

    第二章

    通往联邦最高法院的台阶又宽又长,似乎没有尽头。走在这条台阶上,就像在奥林匹斯山上艰难跋涉,要去拜谒万物之主宰宙斯,从真正的意义上说,你的感觉是对的。大楼正门上方镌刻着法律面前皆享公正字样。这句话不是出自某个重要文献,也不是法庭的庭规,而是出自卡斯?吉尔伯特,设计和建造这座法院的建筑师之手。刻上这句话实际上是为了空间效果:这句让人难以忘记的法律警句和吉尔伯特设计的大楼正面的外观很协调。

    这是一座雄伟的四层建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会为建造这座大楼拨款的时间是1929年,也就是股市崩溃并导致大萧条的那一年。900万美元拨款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花在了采购大理石上。外墙用的是采自佛蒙特州的纯净无瑕的大理石,是由一支陆军运输部队运来的;四个审判庭内墙镶贴着带有水晶条纹的佐治亚石板;大部分地板和除了大厅之外的内墙上都铺着和镶贴着r白色的亚拉巴马石板。脚下的台阶用黑色的意大利大理石砌成,别的地方还用了来自非洲的石材。大厅里的柱子是用采自意大利蒙塔伦提遗迹,并用船运到田纳西州的诺克斯维尔市的大理石块雕凿成的。平凡的劳动者们在诺克斯维尔挥汗将那些大石块雕凿成九米多高的柱子来支撑这座大楼。1935年以来,这座大楼就成了九个人的办公楼,1981年后,九个人中至少有了一个女人,他们全都有不凡的业绩。支持者们认为这座大楼是古希腊科林斯式建筑风格的典范作品。反对者则将他斥为骄奢y逸的帝王们寻欢作乐的宫殿,而不是一个维护法律、主持正义的圣所。

    然而,自从约翰?马歇尔时代以来,最高法院就承担起捍卫和解释宪法的责任。它可以宣布国会通过的某项法案违反宪法。法院的九名官可以迫使一位在任总统交出某些录音带和文件,而那些录音带和文件将最终导致他引咎辞职、身败名裂。开国元勋们精心设计创建的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的美国司法系统,与立法权力机构国会,以及总统的行政鼎足而立,是联邦政府一个平等的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某些重大问题做出裁决,来影响和塑造美国人民的意志。

    走下大厅的那位老者,就承继着这一伟大传统。他身材高而清癯,褐色眼珠透着温和的目光,读了几十年的小字体印刷品,他仍然有着极好的视力,用不着戴眼镜。他的头发差不多掉光了,岁月已使他的双肩变窄,腰背也佝偻起来,走路微微有些跛足。虽然如此,最高法院的首席官哈罗德?拉姆齐还是精力旺盛,有着超群的智慧,这些弥补他身体方面的衰老绰绰有余。甚至他的步伐都似乎带着特殊的目的。

    他是这个国家最高级别的法学家,这里就是他的法院,这幢楼是属于他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所称的“拉姆齐法院”,将和沃伦法院及其他继任者一样,被永远载入史册。拉姆齐以紧凑而准确的风格经营他的法院,努力使多数官站在自己一边,他已保持了十年一贯制的多数派地位。他迷恋法庭幕后的斡旋和交易。就某个问题在这儿或那儿放上某些措辞谨慎的句子和段落,以这种小恩小惠换取将来的回报。耐心地等待恰好适合自己口味的案子出现,把它作为让自己摆脱窘境的工具,其做法常常让同事们感到意外。争取到必须的五票形成支持自己的多数,完完全全是一件让拉姆齐着迷的事情。

    他刚来最高法院时,是一名普通官,十年前被提升到法院的最高位置。只是在理论上位于同行之首,可是现实比理论要复杂得多。拉姆齐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仰和个人哲学的人。他很幸运,在他被提名时,选举程序里还没有今天那些政治上的诡辩。没有人会问候选人在诸如堕胎、死刑、确认行动等特殊法律问题上的立场,现在这些问题在任命最高法院官的高度政治化的程序中被胡乱抛出来。那时候,如果总统提名你,如果你拥有搞法律出身这一必要条件,又没有特别大的丑闻等着被揭发,那你就进了最高法院。

    参议院在批准对拉姆齐的提名时他获得一致通过。他们也的确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