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那你是想和我结束,和他在一起啦?”

    “不,不是。他在深圳,一个星期最多只住两天,而你则是天天在深圳。你

    想,我们难道没有足够的时间吗?”

    原来阿娇在摄影师的不懈追求下,想玩脚踏两只船的游戏。

    阿娇说,只要摄影师回香港,她就会过来陪我。这里的房子也不退,而她也

    还要继续做生意。但只和几位出手大方的熟客来往,不会再出去拉客罢了。

    我问:“阿标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吗?”

    阿娇说:“还没有,还是以为我是广告公司的外勤业务员。”

    “那你们想在什么地方租房子?”

    “我不想租得离这里太远,不方便。他也是这样想。我们就在罗湖区选吧。”

    我一听,说话都“我们”了。看来,与她的这段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4)

    接下来的日子,阿娇与摄影师两人忙着找房子。他们去了园岭新村。阿标嫌

    那里的房子陈旧了些,最后,还是在东门的一个叫“缤纷时代”的高层公寓租了

    一套二室一厅,带全套家私家电,每月二千五。非常合适香港人在内地养女人的

    要求。

    阿标又给了阿娇一些钱,要她置办一些铺盖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说自己没

    时间陪她一起买,说只要她喜欢的,他就喜欢。

    “我要你陪我一起去买东西。”阿娇拉着我的手说。

    “什么?我陪你去?”

    “就是。我要你作我的娘家人,把我嫁出去,嫁给他!哈哈……”

    我也笑了。这是什么逻辑。嫁妹妹?嫁情人?嫁老婆?把自己的心爱之人拱

    手相让给他人,并且以后还要看着她与别人双进双出,恩恩爱爱,自己却连一点

    边也沾不上?

    不过,亲自参与这种“嫁妻”活动,自己的内心深处似乎又有一种说不出的

    刺激感。这是一种超越常理的,对不伦、背德、反叛或犯忌行为的期待吗?是变

    态的,或是对反文化行为的一种期待吗?

    那天下班后,我们一起到东门的天虹商场和茂业百货两个大商场采购阿娇的

    新婚用品。

    走在路上,我问阿娇,为什么不告诉她三姐,让她帮忙办一下。

    阿娇不以为然道:“又不是真出嫁,为什么要兴师动众,搞得人人皆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