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姐从满橱的世界珍品玉酿中选一瓶berger,让侍者斟满两个高

    脚水晶杯,她递给一杯红酒:「这是产自美国纳帕谷的贝灵哲庄园的红葡萄酒b

    erger,有着奶油般潤滑的口感和浓郁的热带水果的芳香,回味悠長,

    久久不散,今天就算我请客吧。」

    我们品着红酒,闲聊着,我问道:「丽姐,你是不是以前常来这里啊?」

    「陪着孙总出席过几次酒会,也跟朋友们来这里玩过几次,这里环境还不错

    吧?喜欢吗?」

    「还不错?我感觉自己就跟乡下佬进城似的,看哪都眼晕!」

    丽姐咯咯欢笑着:「傻样啊!走,姐领你去尝尝鲜去!」

    说着她端着酒杯领着我走出红酒坊。眼前是一个在酒廊与餐厅中间隐藏的一

    块狭长之地,原来是配备了dj台的小小迪厅。

    丽姐边走边说:「所谓品味是有钱人才玩的东西,当年京城四大会所兴起的

    时候是在中国的富豪们由『富』及『雅』的时代,可是四大会所过于暮气了,全

    是一群老家伙们,现在富豪中的新贵们年龄逐渐年轻化了,于是『雅』中带

    『痞』的兰会所应运而生,你看这个小迪厅,设计就很巧妙,客人们喝到酣畅淋

    漓之处,可以直接端着酒杯来这里享受狂放的音乐,视觉冲击和味觉冲击之后便

    是与身体共舞的听觉盛宴,对于带点文化气质的「雅痞」人们来说,这里绝对是

    贴身设计。」

    我跟着丽姐穿过迪厅,来到餐厅后面的清爽鲜亮的生蚝吧,生蚝也叫牡蛎,

    这种珍贵的海鲜最讲究生吃。我记得从前好像看过法国人莫里哀写的小说《我的

    叔叔于勒》里有过这样的描写:两个贵妇人坐在船上品尝着生蚝,姿态极为优

    雅,令男主人公艳羡不已,口水四溢。

    我们一人要了一小盘,品尝起来,丽姐说:「这里的生蚝是每天早晨从南非

    空运而来的极品生蚝,跨越了印度洋和太平洋,横跨亚非两个大陆。」

    我听了大吃一惊,我说怎么这生蚝吃起来口味这么鲜美啊,原来是远隔重

    洋,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奢侈物……

    我看看四下无人,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看的丽姐咳嗽不已:「真没见过你

    这样的,饿鬼投胎啊?真显眼!」

    我哂笑:「这不是跟着丽姐吗?到正式宴会上我敢这样吃吗?那不是跟我们

    老总丢人吗?您瞧好吧,等会我比他们谁都斯文,不过现在先让我垫垫肚子再

    说。正宴上根本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