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发人深省。突然就没有睡前来一发的欲望了。

    看了楼上各位的评论,原来不是我一个人想东想西。

    突然就扯到社会问题了,楼上说的新闻倒是没有在正规渠道看到过。不过身边还是有过耳闻。他们说起这些听起来令人不可置信的恶行事,一个比一个义愤填膺。都在想这么小的人怎么能这么可恶。那些高呼着我是未成年,杀人不犯法的少年们,究竟是怎样的环境才会养成这样的心理。至于新闻里那些对几个月到几岁的小女孩下手的畜生们(抱歉,我不想用其它的词来形容他们,那么小的女孩也狠得下心下手?)就更加令人唾弃了。你说你何苦来人世这么一遭?害人害己!

    越是残忍越是气愤越是无可奈何。我们大多数人到底只能是在口头上谴责而已。诚然,年少无知多轻狂,对于未成年是应该多给点改过的机会,但是某些人造的孽真的是天怒人怨,真的不值得宽恕。不过想改变确实有很大难处,毕竟人治,不能像机器那样公正不苛来衡量个人的罪行,牵一发而动全身,避免造成更大的漏洞隐患也只能维持现状了。

    这种事最能引起共鸣,虽然它看起来离我们很远,事实上确实很远,但我们一次也承受不起,所以希望这些事永远不会不要发生,听到了大家都会来口诛笔伐。防微杜渐,任重道远。

    最后一提,大大的文章有点细思恐极啊,也许是我代入感太强,掉了一地鸡皮……******好戚惨的故事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完善,造成了更大更多的悲剧故事。现在的孩子们从身体到心智都成熟得早,有些东西是应该改一改啦!******要改变的不只是一点点的规则,是社会没有尽到责任。

    具体就不说了,免得妄议。有些人从来没有体验过恐怖,然后他体验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恐怖其实就是濒死的无力感,明明尽在掌握,却突如其来的收获了死亡。

    这个是其实评论给粽子店的,放在这里也还恰当,雪大的文字还是如此的快意恩仇,什么时候出一个合集吧。******前面各位大大都在说立法问题,那我就说说不得不说律师……律师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

    众所周知,律师的收费也是不一样的,为什么有贵的有便宜的

    当然是获罪的大小,获胜的几率啦

    这就是说量刑的角度不仅仅是法律,法律释义,过往案例这些。

    检查官,法官,包括律师都会影响一整个案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