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感觉很不适应。

    未成年保护法律全世界都是差不多一样的中国的问题并不在于未成年刑事责任的界定世界上多数国家包括美国的很多州都是14岁以下免责

    但中国的问题在于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

    更合理的管教制度和监护权剥夺制度心理治疗监护人连带责任等等

    当然这也就是说说实际上非常复杂而且美国的未成年犯罪比中国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美国已经是世界上司法最先进的国家

    就如雪大文中说的一样世界上总有很多无奈的事情

    举个例子比如这几年沸沸扬扬的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我不知道

    媒体上一般人都说哪有幼女自己去卖淫的?是的一般情况下是这样。

    但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就有十二三岁的同学出去坐台而怂恿她去坐台的同样是十二三岁的“幼女”姐妹谁第一个被逼的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知道的是更多的是被狐朋狗友“带”进去其实也没什么人逼她们大约就是叛逆和所谓的“玩”吧。

    社会黑暗的角落太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像上面说的那种未成年卖淫的现象恐怕充斥了全国每个城市的每个角落。

    只是大家真的正视它了么?那是简单的刑法问题么?

    我所在的学校还是很不错的重点初中一些混乱学校根本不敢想

    我不觉得十四岁以下不负刑责就是最大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有太多太多的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单单一条刑律来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只能是落下可笑的条文。

    只能说法制建设社会建设我们还有两百年的路要走。

    最后换个角度来看也许不能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社会期待太高我们的社会太大太复杂没法拿着欧洲一些国家的来比

    就如同印度7岁就承担刑事责任可是依然是强奸满大街再如同美国法制领先中国百年未成年依然在犯罪

    人类有人类的弱点和缺陷有些东西也许只能接受

    法律只是矫正行为的但并不能改变人性。******嗯,文章的确发人深思,让我想起了“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生命安全”时担负的刑事责任的判决!仔细想想我们的法律改进的余地好大!******个人认为,小说里悲剧的根源不在于是否成年,而是在于那个最后被杀掉的“邻村少年”特殊的性癖。他所以只被判了五个月,虽然跟他未满十八岁有一定联系,但最主要是因为他的罪名是猥亵罪,不是强奸。换言之,如果当时他走的不是后门,那么即使他是未成年,这个情况(幼女、造成人身伤害)也得起码十年以上。而换做是成年人,仅仅走后门也顶多认定个猥亵,虽然恐怕不会仅判五个月,但最多也不过就是一两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