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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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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的手握着白色的刀,白色的刀无声无息,萧定乱却感到自己的脖颈处血管在疾速的跳动,筋r在收缩。

    他看不到,却能感觉到,他感觉到的是死亡的气息。

    “砍手脚,要活的!”

    一道y冷而急迫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萧定乱的脚步未停,他的手未停,手中的枪更没有停。

    停下的却是那柄握在黑手里的刀。

    刀是一柄纯银打造的刀,比任何一柄刀都显得白,白的发光,尤其是在日头下面。银子却并不坚硬、韧性有余而弹性不佳。黑手握着这柄纯银的刀,本不需要它多么坚韧,因为他的刀快、快到从来都不会和人硬接,所以这柄银色的刀他用了很多年依旧一如当初刚刚造好一般,而且从未磨过,因为他的刀从来都不会砍在骨头上。

    但是快刀突然停下了,因为他的刀忽然断了,被一柄黑色的枪生生打断。他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握着银色的断刀忽然滴出腥红的血再也不能动弹,因为他整条手臂的骨骼已完全碎了,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生生震碎。

    长枪不停,忽然从他的胸膛穿过、

    萧定乱的脚步不停,从他身旁经过,甚至没有去看他一眼,是因为他的眼前已一片漆黑还是他根本不想看,谁又知道?萧定乱只是一手抓住沾满热血却异常冰冷的枪,脚步未停继续往前。

    枪已沾满血。

    “银刀……”

    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萧定乱才知道,那个人是江湖霍霍有名的快手银刀,可能是因为银子都拿来铸了刀,所以他很缺钱,所以就来杀很值钱的萧定乱,所以他死了。

    金光一闪,从还未倒地的快手银刀身边忽然刺出一柄金色的剑,一柄纯金打造的剑。

    那剑上的光芒就像一颗金色的太阳,刺向了萧定乱的后心。

    剑还未到,那颗金色的太阳已经飞了出去,整条大街两边的建筑都被染成了金色,很美的金色。

    萧定乱的耳边却响起来了柳如嫣品评骆高阳秋别图时的凄婉声音。风很冷,仿佛这就是悲秋,悲秋里吹来的离别的风。

    夏日的里的风只会是热的,哪里又会冷?!

    那不是风,是杀气,是萧定乱要杀别人的杀气,也是别人要杀萧定乱的杀气。

    萧定乱猛然回身,回身就是一枪,金色的太阳破了、光辉散落,纯金的剑却完好,握剑的人却顿住了,开始颤抖,瞳孔开始收缩。等到他瞳孔收缩成为一个点的时候,就开始吐血、不停的吐血,一边吐瞳孔又一边放大,满脸不可置信的神色,因为他的内脏已碎了,他已死了,他做梦也未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萧定乱的眼睛终于能够看清东西了,影影绰绰,但他没有看,转身就走。

    他冲出林府时就已做好决定,水拦他的路,他就杀谁!

    他的目的地是武昌别府。

    萧定乱的脚步丝毫未乱,街上的人却乱了,惊叫着四散逃走。

    任何地方死了人,都是会引起一阵s乱的。任何地方有金银财货,也总是会有人感兴趣的。

    萧定乱持枪往前,脚步还是那么快、眼神还是那么冷,路却一点点变得空阔了。

    路上的行人已散,长街空阔。

    一个肥胖的人,穿着一身绣满元宝玉山、珍珠宝石的锦缎衣袍,蹒跚着从街边走了出来,静静的看着萧定乱远去的身影,叹道:“胆子越来越大了,金剑银刀钱财双恶,总算碰到硬钉子了,嘿嘿,都说我爱财,你们怎么能比我还爱财,爱的连命都不想要了,真是活该去死啊!”大胖子眼睛滴溜溜一转,看到地上的金剑和银刀,嘿嘿道:“纯金、纯银?!嘿嘿,这也是财宝啊,不能浪费,不能浪费,钱财兄弟,本人无利不往,这点好处我就笑纳了!”旋即这胖子拿起地上的金剑和银刀居然双手一合,居然在手中搓揉起来,不一会儿就将一柄刀、一柄剑弄成了一个金疙瘩、一个银疙瘩,滴溜溜圆,在掌中一抛,揣到腰间硕大无比的一个钱袋里,大摇大摆就走了,刚走两步大胖子却又猛然停了下来,挠了挠头刀:“差点忘了,这两个财迷的钱袋怎么能放过!”旋即折身返回,上上下下在钱财双恶的身上搜了一遍,满意的掂量着手中两个分量十足的钱袋,总算心满意足,终于迈开双脚,踩的地面轰轰响,大步离开了。

    大胖子一直跟着萧定乱后面不远处,好像一只贪婪的秃鹫,吊着一头能给他带来食物的狮子身后,狮子杀死猎物,他再从尸体上捞取好处。

    大胖子捞到手的东西只有钱和宝物,其他一概不收。

    他甚至从一具尸体上搜出了一本五秽y煞掌掌法秘技,也毫不动心,瞥了一眼便将之扔开了,然后又搜出一个钱袋,打开瞥了一眼,脸上熠熠生光。

    “唐胤正,给我出来!”

    萧定乱虽然走的艰难,却终于还是来到了武昌别府,用长枪一枪捅开武昌别府的大门,扎死了门后两个端着刚弩的护卫,刺死了十三个沿路阻挡的人,然后问了一个慌张的丫鬟,终于走到了这座花园中。

    幽寒断魂枪上在滴血,他的身上也在滴血,血都是热血。

    但他的眼睛却很冰冷,冰冷而深邃。他死死的盯着花园中心百花丛中的一个八角亭子,看着亭子中的两个人。

    两个人在下棋。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下棋。

    男人正在喝茶,女人举棋不定,似在发呆。实际上这盘棋已下了三个时辰,而女子手中的这枚子,已足足握了一个时辰,迟迟未落。

    男子听到了萧定乱的冷喝,缓缓放下茶杯道:“柳小姐,无论你这步棋怎么走,我都有九成九的机会屠了你的大龙,将你杀的一溃千里,这盘棋你已没有几步可以走了!实在抱歉,我又赢了!”

    柳姑娘正是柳如嫣。

    柳如嫣抛开手中的棋子,缓缓抬起头看向八角亭外、花园之中的萧定乱,淡淡的说道:“这棋盘实在太小了点!唐公子,棋在棋盘中,人在棋盘外,这棋盘终究是太小了!”

    唐公子唐胤正神色一变,忽然大笑道:“一张棋盘太小,留不住你,我就以天下为棋盘,你总该不会嫌弃了罢!”

    柳如嫣摇了摇头,微微笑道:“天下虽大,也大大过人心!一个人若是心已远,那么就算用笼子困住,也和草木无异!”说话间,柳如嫣一身红衣飘然而动掠向亭外。

    亭外有萧定乱,一个不该来却偏偏来了的人。

    唐胤正猛然站起身,转身看向萧定乱,抚掌大笑道:“好,来得好!”他一声叫好,忽然就有两条人影掠出,一左一右忽然出现在柳如嫣的身边,伸手便向柳如嫣抓去,不让柳如嫣走出亭子。

    萧定乱握着枪的手已在运力,已做好杀出的准备。

    他看到柳如嫣脸上的笑,就觉得这一行还是值得的。谁也别想抢走她,他会为了这句话,哪怕付出一切代价。

    杀戮和毁灭都在所不惜。

    就在萧定乱将要杀出的那一刻,忽然之间两道尖锐至极的破空之声响起,破空之声一响,接着就是两声痛苦的娇呼,两个身穿水绿色长裙的女子忽然跌倒在地,胸脯一阵起伏,而地上同时滚落了两个圆球,一个是金色,一个是银色。

    这两个女子本是要拦住柳如嫣的,现在却倒在了地上,脸色惨白,呼吸格外的粗重和急促,显得极为痛苦。

    轰!地面都似震动了一下,一个人忽然从高墙上跳了下来,落地动静极大,但他的声音更大,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好饱满的胸脯,不知道出多少钱可以摸一下?!我这两个金银疙瘩足不足够?”

    半躺在地上的两个绿衣女子面上一阵羞怒之色,瞥了一眼地上的两个金银疙瘩,只觉的胸脯上的憋闷更加厉害起来,只因为这两个金银疙瘩打中她们的地方就在她们的胸口。

    唐胤正面色一沉,道:“无利不往曾爱财?”

    落地大笑之人点头道:“区区不才,正是在下!皇子殿下,敢问这两个体态丰满玲珑的奴婢值多少钱,可否卖给草民?”

    唐胤正面色y沉,旁里突然传来一声冷喝:“放肆,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觊觎公子的东西!”一个面色y沉、鹰眼鹞鼻,身穿玄色贴身武士服的中年男子猛然现身,目光冷酷无比,直视着曾爱财,一副随时都要冲上来,将曾爱财碎尸万段的凶悍模样。

    唐胤正却是忽然呵呵一笑,摆了摆手道:“破军,不要激动。本公子素闻无利不往曾爱财富得流油、敛财无数,既然你有心要买本公子的奴婢,不是不可以,就看你曾爱财舍不舍得!”

    曾爱财哈哈大笑道:“花钱有什么不舍得的,我曾爱财的确酷爱敛财,但是更爱的却是一掷千金!”

    唐胤正面上沉沉一笑,竖起一根指头。

    曾爱财笑道:“一百万两?”

    唐胤正面上的笑意一凝,饶是他贵为皇子心头也狠狠的震荡了一下,有种受辱的感觉,不过震动过后,唐胤正心下一阵y笑,沉声道:“一个!”他竖起一根指头,原本的意思是十万两,以为曾爱财根本拿不出,哪里想到曾爱财一出口就是十倍价格。

    曾爱财爽快笑道:“小钱!”旋即从怀中掏出厚厚一叠银票,瞥了一眼道:“大概有两三百万两罢,懒得数了,多余的就赏给殿下的那些下人、让他们换机身体面的衣服吧!”

    唐胤正面皮抽动,实在没有想到一个人行走,随身居然会带几百万辆的银票,这简直不想活了,曾爱财的话也让他非常的不爽,感到了耻辱,当下冷声道:“难道我的属下穿的不体面?”

    曾爱财道:“穿的乌漆麻黑,躲在暗处连面都不敢露,难道不是因为穿的不体面?还是殿下的属下一个个都是丑八怪,根本没法出来见人?还是根本就是一群藏头乌龟?”

    唐胤正一脸y沉。

    曾爱财一脸微笑。

    柳如嫣却已到了萧定乱的身边,两眼垂着泪笑着怒道:“笨蛋,你为什么要来?!”

    萧定乱看着柳如嫣,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道:“只恨我来的太晚,委屈了你!走,我们走……”

    唐胤正冷笑道:“走,你还想走?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都留下来罢!”

    花园四周,一个一个黑色甲士浮现,里三层外三层,将萧定乱、柳如嫣和曾爱财团团围住,目露凶光,一时之间杀机大起。

    萧定乱长枪一抬,指向唐胤正:“老子不管你是谁,我今日来此,只为救我心爱的女人,谁挡我杀谁,天王老子也别想拦我!”

    第六十八章:兄弟齐心

    “唉,俗话常云千年修得共枕眠,只羡鸳鸯不羡仙,龙潭虎x刀如林,情丝难断有三千。情人的剑,为真义挚情而生的剑,谁人乱打鸳鸯谱,谁人饮恨情人剑!七弟,五哥在此,没人敢把你和如嫣妹子怎么样!五割全力保护你们杀出重围!”

    一声温婉长叹,一身华袍,一柄粉红色的剑。人面若桃花,双眸如明月,肌肤似霜雪,身姿多婀娜!他生来本该是绝色的美人,但他不是,他是七尺的男子,抱着情人剑,游走在红尘间。

    “七弟,六妹,二哥爱才更重义,有我无利不往曾爱财在,一掷千金,神仙也给我打落下来!”

    曾爱财乜眼看着唐胤正,眼神似讥似嘲,嘿嘿的笑道。胖子总是乐观的,况且是一个手里捏着几百万银票的大胖子。他在想,若是把手中的银票全部换成铜钱,然后再用通天金钱手打出去,大概十个武昌别府也能打个稀巴烂吧。

    “七弟、如嫣,三哥来也!哈哈……”

    武昌别府内忽然掀起一阵旋风,旋风过处,飞沙走石,吹动花树,花叶凋残。旋风平定,显出一个粗布短衣的威武男子,神色间充满了放荡不羁,正是鬼步浪子公孙尚义。

    “萧哥哥,如嫣姐,还有我!”

    一袭白衣胜雪,动若奔雷,静若处子,猛然踏空而过,落脚处正在萧定乱和柳如嫣的身边,身姿傲立,冷面而视,个中英姿神韵,实在飒爽已极。来者正是万花谷白蛇女英苗素衣。

    “九弟来晚了!”

    一袭青衫,翩翩公子,双手总握拳,拳中总空空,正是萧定乱八个兄弟姐妹之中最小的一个,两手空空牛小蛮。

    萧定乱冰冷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实没想到这一次因为自己,九个兄弟姐妹能够赶到的都来了,为他救急救火,有手足义气如斯,直让人心头y霾散尽,胸中自有一股力量,温暖全身。试问天下,有此兄弟姐妹,谁能不退让三分?!

    萧定乱大笑一声:“今日,我看谁还拦得住我,谁能要了我的命!唐胤正,你还在等什么,你的狗还在等什么,要战便战,老子今日要杀个鲜血满乾坤!你敢触我禁脔,我要让你永远记得这个教训!”

    苗素衣赞同道:“萧哥哥说的对,敢软禁如嫣姐,我们要让你付出代价!”

    唐胤正面沉如水、水欲结冰,冷笑道:“好,很好,既然你们一同现身,也省去了我许多麻烦,我就将你们一网打尽!哼哼,敢闯武昌别府,你们实在是活得不耐烦了!冲冠一怒为红颜?我要让你们这一群渣渣明白,什么叫真龙一怒、血流千里!杀……”

    唐胤正杀字一落,二十云纹钢甲黑甲士甲胄铿锵,手握云纹钢刀合围而上。

    牛小蛮大喝一声:“我倒要看看,是我的拳头硬还是这云纹钢甲硬!”翩翩公子牛小蛮忽然就像一头发怒的公牛,猛然冲了出去,他的双手握着拳头,悍不畏死的大步冲向寒光森森的刀口。

    萧定乱最厉害的不是什么武功招式,而是全然不顾一切的搏命拼杀。萧定乱拼命只在最危险的关头,而牛小蛮却全然不同,和人一动起手来就完全疯掉,完全的不要命。他嗜战,天生为战而生,一身神力无比惊人,拳法更是凶悍诡谲,所向无敌。

    冷光闪烁的刀当头劈下,刀很利、刀很快、刀也很准,一刀而下牛小蛮毫无意外的会被劈成两半,横死当场。

    但是刀快,比刀更快的是牛小蛮的拳头;刀准,比刀更准的还是牛小蛮的拳头。牛小蛮要打一个人的鼻子就绝对不会打到那人的眼睛,他打中的绝对会是鼻子。

    空嗵!

    他要打这尊甲士的胸口心脏,这一拳就正好赶在刀落下之前骤然打在甲士胸前的云纹钢甲叶上。甲士双眼中放出幽冷的光,似在冷笑,没人能用拳头打碎云纹钢甲。他手中的刀已落到牛小蛮的额头,牛小蛮的拳头却已打完,然后身躯忽然诡异的扭曲,从他面前消失了。甲士身体晃了晃,向后退了一步,感觉好累,只挥了一刀就似已耗尽全身的力量,他实在好想休息,于是将刀c在地面,扶着刀,疲惫至极的闭上了眼睛。

    他死了,心脏已被打碎,却没有明白过来,只是觉得好累。

    牛小蛮大笑道:“云纹钢甲坚不可摧实在厉害,哥哥姐姐们小心!”牛小蛮试过的绝对没有错!有些东西看似很结实,牛小蛮的拳头一试,却像豆腐一样,被打的稀烂。曾经江湖上有一个铜人魔,自称不朽铜人,不知道练就了一门什么功夫,全身的皮肤好若精铜,功力运转,刀剑砍上去火花迸s,内气打上去如泥牛入海,挑战各个门派,鲜有人能破,名声大噪,甚至于一度登上龙虎山,在上面打了三天三夜,最终安然无恙的下了山。不过最后却遇到了牛小蛮,牛小蛮乱拳齐出,三五拳便将这不朽铜人打的全身破败而死。

    苗素衣叱咤一声,手中一柄蔷薇剑游龙回环、寒光闪烁,以一人之力对上三尊黑甲士,凭借精妙剑招,一时之间不落下风,身姿婉转腾挪,飘然之间白色衣裙飘动,就好像一朵百合花,纯洁、清香。

    花上染血,敌人的血。白色的花,腥红的血。红与白的鲜明对比,显出一种炽烈的绝美,好如盛放,夺目而惊艳。

    苗素衣越来越有传说中白蛇的那种动人心魄。

    侠客,本就是从鲜血之中涅槃而出的一种高大象征,苗素衣已有了那种气魄。

    粉色的剑,就像情人的双唇,让人沉迷到最美好的梦境之中,但那梦已不美好,因为情人剑已不像美人的红唇,而是毒蛇的信子,那梦已成噩梦,是敌人鲜血染成的噩梦。

    倘若天公大义、人间道理已不能为自己打开一条路,那么杀吧,以暴制暴、铺一条血色的崎岖之路,脚踩着黑暗y森的地狱,仰望头顶永恒光明、永恒完美的天国,要么下地狱。要么上天国。解脱的一刻未到,杀戮便永不停息,直到最终找到归宿。

    曾爱财真的很有财,他有财,所以他有一柄好刀,无数人辛辛苦苦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的一口宝刀,一柄金丝大环刀。他很胖,所以他很慢,他慢但他的刀很好,他的刀法也很好,所以他杀的不慢。因为他一边用硕大的金丝大环刀狠狠的砍杀,一边打出一枚一枚的金钱镖。他发镖的速度太快了,而且很准,专打眼睛和咽喉。他的身上更不知道有多少的金钱镖,他的钱袋不空,恐怕那镖永远也打不完。

    没办法,他有钱,所以他就有无数的金钱镖,他有金钱镖在手就能用出通天金钱手。

    一个浪子通常不怎么有钱,所以他只能穿粗布短衣,脚踩着一双草鞋,手中拿着一柄卷了刃口的朴刀。他人快,刀快,杀人更快。朴刀割开人的喉咙,因为刀卷了刃口,所以那伤口翻开,就像爬着两条血色的大蜈蚣,格外的触目惊心。

    他是一个浪子,一个跑得快、很没钱却活的很自在的浪子,他是鬼步浪子公孙尚义。

    他杀人,只为除恶,有道有义。

    但这一次他杀人,只为了情,为了兄弟情。但他不愧疚,因为他知道,有了情,才有了道和义。

    他知道,人活着总要冲动几回,犯一点错。一个不犯错的人,活着就像机械一般,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而她,一袭红衣,惶似d房里的新娘。她总在犯错,总在默默的受痛。她人美、气质美、红袖秘剑施展起来好像仙子起舞,更美。因为她已犯了太多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