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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四月,我重新走进了大学校园,重拾遗弃已久的课本。

    坐在课堂里,魂不守舍,在想帕斯星怎样了,他是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离开了以后,他过得还好吗?

    想起了他说的那一句,“没有你,我又怎么会幸福?”

    忍不住,我低头轻笑,为的是那心底突如而来的一股甜蜜,他的甜言蜜语,他认真的眼神,曾是我的最爱。

    “原青依,”高高讲台上的黑眶眼镜女老师突然喊住我的名字,“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oh;ygod;我苦着脸站了起来,一脸迷茫,根本不知道她问的是什么。

    回到家里,小弟突然问我今后有什么打算?我说暂时无可奉告。

    “姐,我想过了,”小小男孩居然开始为我计划,我瞪大了眼,他说:“你马上要毕业了,毕业前有次补考,你可以把所缺的课程全考完,然后顺利毕业,我帮你申请国外的学校,你去留学吧。”

    小p孩,我鄙夷地望着他,“大人的事情,你小孩子不要管。”

    他力争,“老姐,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快十六岁了。”

    “十六岁还不是小孩子?”

    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大堆资料,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是什么?”

    “这些都是我从驻美大使馆带回来的一些资料,”他得意地笑,“所有的申请程序,手续,要求,我都一清二楚。”

    小弟还真的是不容小看,我郁闷,为什么他们都比我聪明机灵?

    第二十三章 平静的日子(五)

    已经五月,却突然连绵不断地下起雨来。y云密布,铅灰色的天空,绵绵的小雨,我穿着一件白色吊带长裙,带着紫色小小文件夹,看着前方的红绿灯,站立人行道,小跑穿越马路,雨水顺着头发滴落,来到对面的图书馆。

    静静的图书馆阅览室,翻开面前厚厚的书籍,雅思的最新试题及词汇,思维随之而凝聚。

    不知隔了多久,一道y影立在我面前,竟是很久不见的袁辉,他低低地,有丝不好意思,“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我微笑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他却站立不动,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突然低声问我,“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迟疑,很多人都说过,恋人做不成,仍然还可以是朋友,但,我能做到吗?真的能够心无任何芥蒂,把他重新当作的我朋友吗?

    心里一阵抽搐似的痛,不能,我不能再把他当作的朋友,不能再将所有的心事,所有的好与恶,快乐和悲伤,都再重新交给他。否则,我会再次受伤害,再次伤心,又再次,原谅他,原谅他们的理所当然。

    上天体谅我吧,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不能做一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的圣人。

    我对他摇了摇头,淡淡微笑,低声说:“不可能再回到我们的高中时代了。”

    走出了图书馆,我们并肩下了台阶,他突然问我:“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了?”

    我诧异,“你怎么会突然间问这个?”

    “只是一种感觉,”他凝视着我:“我感觉你的心已经离我们很远很远。”

    他说对了。

    站在人行横道前,我突然间很想念帕斯星,非常非常地想,想他的一切,想他的好,想他的坏,想他的所有所有,拼命深呼吸,才能克制住自己又想流出的眼泪。

    红绿灯闪烁,车辆川流不息,急速而驰,喧哗一片。如果再来一次车祸,是不是可以回去,可以再见到他?

    往前走了两步,袁辉却猛地拉住我,惊慌,“你想干什么,现在还是红灯。”

    一辆小车从身前飞速而过,他把我拉回。

    我的眼泪落下,不断地滴落,他察觉到了我忧伤,非常惊讶,“发生什么事了?”

    我哭泣着摇头,“没有,什么事也没有。”

    来到山顶上,我一个人,对着空旷大山呼喊,“帕斯星,我很想你……”

    独自站在山上,眼泪已在脸上冰凉一片,也许,我再也回不去了,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们只是彼此的c曲,偶尔投影在对方的心里,随后又擦肩而过,不在同一个世界,无法停驻同一个空间,注定了我们只能按照各自的生活轨迹,各自生活,只能是,这样。

    “青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袁辉居然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回头,一脸泪痕与愤怒,有种被人偷窥了秘密的愤怒。但是,深吸一口气后,又平静下来。

    “你不会明白,”我说,“我们回去吧。”

    六月,我傻呆着坐在家里阳台上,看着外面的绿树浓荫,听着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心飘向了未知的远方。

    有时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你身处那个世界时,会时时想着回家,可一旦真的回来,又会无时无刻地不想着那个世界里的那个人,会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回来。世间事,总是无法两全。

    “老姐,你是不是有新男朋友了?”小弟嘻笑着问我。

    我不置可否。他来了兴趣,“真的啊?”

    我说:“小鬼头,什么时候这么三八,去,一边玩去。”

    傍晚,在房间里,我打亮了灯,翻开了相册。

    照片上的我,袁辉,还有云妮,三个人笑颜逐开,那是,三年前。

    时间是最最仁慈,而又最最残忍的一种神秘的未知。它让爱变成恨,又让恨化为爱,让平淡因为回忆而变得深刻,又让深刻在未来的某一刻变得云淡风轻。

    不,我不要我和他之间变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分开已有四个多月了,在他那里,已经过了四年,他是否还记得我,或是身边有了新人的陪伴,将我遗忘得彻彻底底。泪水滴在相册上,模糊我的视线,相片上的人已难以看得清楚。

    第二十三章 平静的日子(六)

    六月底,烈日当头,我和小弟一起去看望云妮,在病房里碰上了袁辉。

    袁辉手中拿着一大束百合花,非常美丽。我凝视着花朵,想起了异世界里的山谷美丽春天。

    小弟尴尬地咳嗽一下,我回过神,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们把花c在了花瓶里,撒上了清水。

    突然,就在这时,云妮有了反应,手指上的红灯猛然闪亮,仪器的滴滴声迅速加强,她的身体微微颤动,我们冲了上去,小弟按响了床头铃声,护士医生十几秒后也飞快赶到了。

    “你们全都出去,”医生将听诊器放在了她的胸口上,催赶着我们。

    一步三回头,我们都焦急地望向云妮。

    她的眼睛仍然紧闭,嘴唇微微嚅动,我听到了,或者说,所有人都听到,她在晕迷中喃喃呼喊着我的名字,“青依,青依……青依……”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呻吟。

    袁辉的脸霎那变得苍白,她在病痛与晕迷中呼唤着的,居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我。

    我知道,在那边世界里,定然有什么变故发生,否则云妮必不会突然有此反应。

    站在病房外,一片沉静。

    医生护士一起走了出来,袁辉迎了上去,医生略有叹息,“还是继续晕迷,刚才只是突发的一种反应,若想完全醒来,只能看病人自己的意志了。”

    袁辉的心重重地垂落下去。

    我们走出医院,“你等等,”我突然说,跑去了附近的一家花店,买了一大束白色百合花放在他面前。

    “这是?”他抬起沮丧的脸,万分惊讶。

    “百合花是一种极为美丽的花,人们总是相信美好的东西可以带来好运,”我微笑着看着他,“所以,我把它送给你。”

    他的眼睛亮起来,蕴藏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与情感,“谢谢你。”

    我拉起了小弟,一起往前走去。

    红绿灯闪耀,变幻莫测。小弟颇有些责怪,“老姐,你为什么还对他这么好?”

    “不是为他,”我看着来往如流的车辆,静静地,“而是为我自己。”

    “我曾经爱过他,也曾恨过,可当送花给他的一霎那,才是真正的放下,放下了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天知道,做到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品尝艰辛,体验痛苦,经历死亡,拼命挣扎,才能走到这一步。

    我与小弟穿越马路,“青依,”袁辉远远在呼喊我,我和小弟一同诧异回头,只见他手捧着另一束炫丽彩色包装的白色百合花,匆匆向我跑来。

    我愣住了,怎么?他也要送我一束花?颇有点生活喜剧的味道,可心底仍涌上一丝的心酸。

    “搞什么嘛,”小弟咕哝着,“你们大人的事情我不懂了。”

    我笑,转身迎了过去,小弟紧随在后。

    阳光当头,烈日亮眼,今年的夏天不是一般的热,我擦了擦额前的汗。

    正在这时,突然在转角处,一辆刹车失控的小车正发出尖锐的声音,横冲直撞地闯来,小弟脸色发白,当即呆愣住,小车直冲而来,我推开了身边的小弟,他措不及防,滚到了一旁,我迅速闪开,可已来不及,小车横撞而来,撞飞了马路栅栏,直冲路边的我,大脑一片空眩,条件反s式地向旁边闪去,但仅仅是两秒,小车把我抛向了上空,重重地摔在车盖上,又滚落而下,一片混乱,行人们的惊呼声,还有小弟哭喊声……

    这一切的声音在我意识结束前,慢慢地隐去,再隐去,慢慢消逝……又是一片宁静……

    历经多次死亡边缘,后来回想,没准哪天会因此而成为一名哲学家,专门探讨死亡与生命。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一)

    痛,全身仿佛如裂开般的痛,痛是我现在唯一的知觉,全身骨r火辣辣地痛,深入骨髓。

    情不自禁,我呻吟出声。

    一盆冷水泼到了我的脸上,晃悠悠地,几分转醒过来。

    “老大,她还没死。”一个公鸭子嗓子说道。

    “没死?没死更好,死了我们就亏了。”一个嗓音特嘶哑的男人回答。

    这是哪里?我惊了一下,微微撑了一下身体,勉强使力打量着周围环境。

    不对劲。漆黑的墙壁,满是灰尘的天花板,还有蜘蛛网,四面均是土黑墙,高处只一扇仅能供小猫进出的破烂小窗户,冷风呼呼地从外面灌进。地面上一片潮湿,横七竖八地铺着一些霉烂的稻草,不远处有几个各色头发的小姑娘,污垢的小脸,破烂的衣服,惊恐而可怜兮兮地搂在一起,望着我面前的一群男人。

    一只长尾巴老鼠“吱”的一声从身旁飞快跑过,我尖叫,身子滚到了一边,出了车祸不是应该在医院吗,怎么像牢房?

    “啪!”一条长鞭狠狠地打在了我背上,炽烈的痛霎时由背脊传遍全身,扑倒在地,我脸上蹭满了污泥。

    “跟老子装死,”一个男人走近,凶神恶煞地猛踢一脚过来,痛得钻心,勉强睁开眼,他又猛踹一脚,“还跟老子在装,快点起来。”

    莫名其妙,但为了避免再次挨打,我忍着巨痛拼命撑起身体,无论怎么努力,只撑起半个身子。

    “给老子听好了,你的这条命以后就是我们老大的了,好死不死,偏偏从那个山上掉下来,把我们主人的行装都甩到水里了,赔上你这条贱人的命都不够。”说罢,恶狠狠地又甩了一脚过来,只觉得胸口一阵发闷,呼吸不畅,急促喘息下,终于忍不住,吐出了一口鲜血,喷在稻草上,霎时变得鲜红。

    见到吐血,那个嘶哑嗓子说道:“好了,打死了就没意思了。”

    “是,老大。”踢我的那个矮个子又凶恶地瞪了我一眼。

    我瘫软在地,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时,牢房内一片黑暗,一缕淡淡的月光从猫儿窗里照进来。

    我的身体动了动,就听到了一个女孩欣喜的声音,“你醒了。”

    躺在稻草上,月光下,有几个女孩正围着,眼睛全都齐齐看着我。

    “这到底是哪里?”我的嘴唇干涸。心里其实有几分明白,因为车祸,我极有可能再次归来。

    “你先喝点水吧,”一个柔柔的声音说道,随即,身体被慢慢地扶起,一碗水递到了我的唇边,还未入口,一股恶臭就传来,我捂住胸口,才能不使自己作呕狂吐,这哪里是人喝的?喂猪,猪都不会喝。

    “你先将就点吧,”柔柔的声音又道:“这里能有水都不错了。”

    活命最要紧。闭着眼睛,捏住鼻子,什么都不能多想,把那碗水猛地灌了下去,灌得太快,呛得又不停地咳嗽。

    女孩们发出了微微的叹息声。

    “落到了南雷汉手里,真是太不幸了。”她们在说。

    “南雷汉是谁?”我虚弱地靠着墙。

    她们面面相觑,一小女孩道:“你会不知道南雷汉?”我摇摇头,管它什么汉都不知道。

    “南雷汉在多罗列国是很出名的,他是多罗列国最有名气的歌舞团主管,平时尽情结交达官贵人,势力很大,走在街上,谁都不敢惹他。”

    “那你们是怎么落到了他手里?”我问。我是没办法,穿越从山上掉下来,正好砸了他们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

    柔柔的声音道:“我们全都是因为家贫被卖为女奴,这里是女奴们居住的地方。”

    我几乎晕眩,不会吧,再次回来居然沦为了女奴。

    第二天一大早,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了女奴房里,“起来,起来,都快起来,”

    他们粗暴地将所有女孩都赶到了外面,包括我在内。跌跌撞撞,我几乎不能行走,幸而那个说话柔柔的女孩眼明手快,将我扶住。

    全部女奴们都站在一个院子里,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群衣着整齐干净的女孩。

    一个彪形大汉陪笑着走到领头的一个白色亚麻衣的蓝色长发浓装艳抹女孩面前,讨好地道:“菲儿,这些就是前两天收进来的女奴,还请你给她们排个事。”

    叫菲儿的女孩冷冷一笑,看也不看那大汉一眼,“就这种货色啊,怎么排事,清洁打扫都不够格。”

    大汉依旧赔笑着,“这是昨天南雷汉老大吩咐的,就只请您吱个声了。”

    菲儿几分恼怒,痛骂,“不要动不动就拿那家伙来压我,他现在就算在这里也没用,只这种货色,我排不了。”

    大汉一脸尴尬,呆立在那儿,一时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忍不住,我笑出了声。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二)

    菲儿眼神凛冽,这边望了过来,我连忙噤声。

    “笑什么,”她来到了我面前,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这里还轮不到你来撒野。”

    我恼怒,正欲发作,柔柔的声音女孩一把捏住我的手心,暗示我不要轻举妄动。

    菲儿怒瞪着我,“脾气还很大啊,加罗,把这个女人拉去搬杂货,要最重的那一种。”

    “是。”

    大汉走近了我,狠命地把我往前一推,“还不快走。”

    稳住身体,我的脸色苍白,伤口仍剧烈的疼痛,踉跄出了院子,一旁的女奴们皆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

    后面传来菲儿尖锐的声音,“下贱的东西,马上就轮你们了。”

    经历这一次,我才发觉原来上一次穿越遇到帕斯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不但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还可以任意地耍性子,发脾气,虽然也遇到不少危险,但都是有惊无险。

    而这一次回来,每天随歌舞团跑,搬箱子,拎重物,提杂物,外加扫地清理,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停下,几乎什么都做,重的,轻的,需要扛的杂物,从来没有忘记过使唤我。好不容易熬到了吃饭时间,拿在手上黑乎乎的不知是一碗什么的东西,简直是欲哭无泪,妈妈,我想回家……

    夜深人静,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女奴牢房,倒在稻草上,潮湿的地面侵寒我的脊背,深深地叹了口气,几只小老鼠结伴着飞跑而过,见怪不怪,它们现在已是我的半个室友。

    “你没事吧,艾美达。”柔柔声音女孩子问道。

    我摇摇头。艾美达是这里的人给我取的名字,当初到搬运处报到时,管事的根本不问我的名字,直接就给我取名艾美达。

    柔柔声音女孩被取名飞彩罗。

    她的运气比我好一点点,被派去洗衣房,虽然也很辛苦,但至少不像我一样每天腰酸背痛,骨头就像散了架。在搬运处,除了偶有几个得罪了不知谁的女奴们外,基本上都是男奴。

    这个歌舞团在多罗列国的名声很大,基本上每天都有演出,在一些达官贵人家里,彩裙飘飘,歌舞升平。当然,我是看不到的,经常被派到后面扛货拖运,不得片刻歇。

    偶然无杂物可背时,自然会另外再有人派你去送衣服或送点心,不得一时闲。那些衣物之多可以覆盖住整个人,经过我身旁的人,只能看到一大堆衣服抱在手上的人在行走,长得什么样,是一点也看不到,至于送点心,那更惨,送到以后,稍凉或稍热一点,一个耳括子就过来,踢上两脚,大骂出声。

    这些人,一点素质都没有。我感叹。

    有时候,我也会想,逃出去找帕斯星,会不会好一些?更何况,穿越一回不容易,这次见不到,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机会。可是,找到了又如何,他看到我这副惨样,会以为我是想过米虫生活才来找他的吗,狼狈至极,让人笑话,我死也不肯。

    曾经那样想念他,在山上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一旦回来,却又心生胆怯,想要逃避。

    我那边过了五个月,这里应有五年了。五年,他已拥有了自己的生活轨迹,按部就班的生活,不能因为我的出现而打乱生活的足迹。更何况,见了面又如何,我不知哪一天又会回去,到时候分开岂不又是一种折磨,另外,已经事隔五年,他的身边肯定有了新的伴侣,我又搀一脚干嘛?

    又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偶尔想起他,已是足够。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喜欢单纯,害怕复杂的女孩,所以,不想去介入别人的生活而染尘埃。我想,我是个胆小鬼,事隔太久,我不知该怎么去面对所有可能复杂的事情,我会逃避,躲开,避开和他见面吧。

    “你在想什么?”飞彩罗看我一直没有入睡。

    “没想什么,”我说,“飞彩罗,你去过别的国度吗?”

    她苦笑,“我们全家都是难民,哪里都飘荡过。”

    “去过赤鹰国没有?”我作不经意地问。

    她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去过,那里三年前刚换了新国君。”

    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