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ie第一眼在pub看到她时就爱上她

    了,她不算是美女,但越认识她,越觉得她的千变万化。严格讲起来,三年来到

    底算不算追上她,自己也不清楚,结婚是因为想抓住她。

    丁丁很喜欢这里,特别是那个按摩大浴缸,丁丁很想搞清楚它究竟有多少功

    能,一来到这里她便马上跑遍这里每一寸土,她最喜欢有趣的人、新鲜的地方、

    和刺激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什么好追求的,她只在乎感觉,没有对跟

    错,她的信条是∶我高兴、我喜欢、我爱。答应eddie的求婚是因为随口一

    句玩笑,如果eddie肯把咖啡加辣椒粉一口喝下的话,她就嫁给他。想不到

    eddie居然喝了,而丁丁是一个非常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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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觉得现在世界上最有趣的事应该是能够去控制一个人的行为,也就

    是控制一个人的心灵,这就是那剩下的百分之一。从十岁开始他就跟大哥了,十

    二岁的时候住在隔壁的那个胖女人就已经让an知道什么是女人。从小他就

    被笑,被同年龄的小孩欺负,因为他的不一样,因为他特别大的男性象征。但很

    快的,这股自卑随着年龄成长,他慢慢了解,它可以转化为力量,他更学会如何

    将这股力量转化为暴力,最后他发现,暴力可以为他带来权力,他更着迷了。

    an最自豪的是∶他学东西很快,而且脑筋动得更快。任何做奸犯科的

    方式到他手里,永远是青出于蓝,而且从小为了逃避父亲的毒打,他更知道什么

    叫适可而止,所以每次他总能全身而退,除了那一次。

    an的结拜大哥是个典型的旧黑社会人物,讲信用重义气,不做伤天害

    理的事他把an当亲弟弟看,把所有地盘、堂口都交给an管理,因

    为他知道an有这方面的天份,但是他不准an贩毒。最后,an

    只好杀了他,但还是错估他的反击能力,所以an脸上就多了道疤。

    这件事之后,an知道不能锋芒太露,所以他学会隐身幕后,学会遥控,

    学会漂白,以及学会在最顶峰的时候退休。这是最难的哲理,所以他能够舒舒服

    服的过到今天。

    每次照镜子看到那道伤痕,an就想发洩,受伤那天,他没有止血就疯

    狂的占到有他大嫂,并且把她留在身边,他要她代替他结拜大哥看着他成功,每

    次占有她就代表对结拜大哥的报复,一种永无止境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