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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随着歌声,左武第一军团的将士们义无反顾地冲向罗马军团、马其顿方阵以及兽蛮武士的联军。

    在这个血腥的日子,宁静的草原被鲜血染红。连绵的山丘间,那个月牙状的平原成为血r的池沼。

    无论是罗马还是六朝诸侯组成的汉军,所有还活着的人都绞杀在一起。战车倾覆过来,长矛断折,垂死的战马发出悲鸣,蒙着羊皮的盾牌溅满鲜血……一名兽蛮人奋力砍下战车上戈手的头颅,背后一柄宽长的陌刀随即劈入他的背脊。握着罗马短剑的战士本能地右刺,将剑锋狠狠桶进持刀大汉的右肋,自己又被一支长矛刺穿腹部。

    到处是鲜血和杀戮。苍青色的天穹下。死亡之神在冥冥中张开双翼,拥住这片沥血的白骨之野。

    仅存的汉军被压迫到中军的山丘周围,还能够战斗的不足千人。而被他们搏杀的敌军超过两万人,连绵数里的战场中布满了囊囊尸骨。

    天霁营所有的弩矢已经s尽,弩手们拨出短刀,开始砍碎手中那一张张精巧绝伦的神臂弓。留在山丘上的帅帐卫士们则一匹匹亲手杀死自己的座骑,毁掉所有能被敌军缴获的物品。

    战斗接近尾声,这支深入草原的孤军已经走到自己的尽头,仅存的军士都被围到山丘上,罗马战士投来的标枪几乎刺到帅帐。而左武第一军团的帅旗仍然高高飘扬,还有旗下那个磐石般的身影。

    文泽系紧高冠,理好衣物,然后跪下来,端端正正向故乡所在的位置行礼。

    王哲笑道:“想家了吗?”

    文泽道:“在外十余年,未能在家中侍奉母亲,心下不安。好在还有兄长代为尽孝,此去泉台也可放心了。”

    王哲忽然解下甲胄,随手扔在地上。一边活动着双肩,一边叹道:“这身甲衣穿了十几年,还是不习惯,今日终于可以脱了。”

    文泽笑道:“师帅这件道袍属下已经许久未曾见过了。”

    王哲注视着聚拢过来的敌军,淡淡道:“其实我应该悠游林下,修真炼气,不该是一个血染双手的将军。”

    文泽向王哲施礼道:“属下不能再随师帅征战左右,先走一步了。”

    说完,他用一柄短刀切开了自己的喉咙。

    王哲悠悠长叹一声。

    程宗扬已经驰出数十里,不绝于耳的厮杀声已经远去,那座无数战士为之浴血的山丘也成为一个小小的黑点,隐约还有无数蝼蚁般细微的身影。

    忽然一个身影冲天而起,白鹤般掠上高空。

    程宗扬情不自禁地勒住马匹,转身朝天际望去。

    那是王哲。这位左武卫大将军、太乙掌教脱去甲胄,只剩下身上天青色的道袍和一顶金冠,犹如君临天下的神明,升上晴空。

    奋战的士兵们停下手,惊讶地看着这个抑一般的男子,甚至忘了进攻。

    王哲笔直飞上百余丈的高空,青色道袍在天风的激荡下猎猎飞舞。他双臂微抬,拇指扣住中指,然后长啸一声,声如龙吟,震撼了整个战场。接着他头顶的金冠猛然爆开,散为无数流星,黑色的头发在脸侧体旋飞舞。

    王哲双掌一并,双手食指立起,其余四指交叉相握,喝道:“临!”

    一点光一兄从他右手食指的商阳x淌出,沿合谷、阳溪、下廉、曲池、巨骨……一闪掠过手阳明经诸处容颜,流到胸前。

    王哲拇指一挺,笔直贴在一起,中指同时分开,叠在食指上。

    “兵!”

    又一点光亮从他左手小指少泽x淌出,从后溪、阳谷、小海、肩贞、秉风、天容……沿手太阳经络流到胸口。

    王哲双掌一错,无名指、中指、拇指向上挑起,小指,食指交握。

    “斗!”

    同样的光亮从他右足足窍y涌出,从侠溪、阳交、阳辅、阳陵、风市、环跳诸x,沿足少阳经络升到腹部。

    王哲再次结出手印,食指、拇指直立,其余三指下勾,并在一起。

    “者!”

    这一次是足太阳经,从至y、金门、飞扬、合阳、委中、委阳、秩边诸x,直到腹部。

    王哲双手如鲜花怒放,不断翻结出各种手印,长声喝道:“皆!”

    “阵!”

    “列!”

    “前!”

    王哲每一声大喝,都有一点光亮应声而出,从他手少阳、手阳明、手太阳、足少阳、足阳明、足太阳六道经络一一运转经行,分别汇入胸腹,接着是阳跻、阳维二脉。一共八只光球齐聚体内,宛如八只光明夺目的太阳。

    王哲九阳神功只练到八阳的境界,已经是太乙真宗二百年来第一人。如果韩庚不死,再过三十年,很可能冲上八阳,甚至九阳的至高境地。

    王哲悬空虚立,如履平地,他面沉如水,长发猎猎飞舞,身上光芒大作,宛如神明天降。他十指虚扣,彷佛握着一只太极球,然后沉声喝道:“行!”

    一点光明从他腹中浮现,然后分为两处,分别沿任脉、督脉旋转体升,连同少阳、阳明、太阳六经与阳踏、阳维二脉,在唇下相交,重新汇入腹内的胞中。这团光球汇集了六条阳经两条阳脉,光芒分外明亮。凝聚了王哲毕生修为的八颗光球一一汇入其中,最后九阳合一,彷佛一只日轮在胸腹间旋转扩张,即将突破r体的限制,喷薄而出。

    阿伽门侬惊恐地勒住战马,耳边彷佛又响起黛姬雪娜诅咒般的尖叫,“是太阳!毁灭一切的太阳之火!”

    他终于见到一轮太阳的诞生,即使隔着百丈高空,身边的温度仍急剧攀升,他麾下罗马战士的黄铜头盔被照得一片光明,似乎正在烈日下融化,变成燃烧的y体。

    九阳齐出,几乎是每个修道者梦寐以求的境界。但只有王哲自己清楚,他配合九字真言,激发体内所有的真元阳气,凝出九阳,却无法控制。他的修为并不足以c控九阳,他还未修练至极致的r身更不足以盛载九阳的巨大力量。九阳齐出的一刻,也就是他r身消损的一刻。

    王哲猛然张开双臂,喝道:“极!”

    刹那间,他的身体化成一团耀眼的光芒,强烈的光辉甚至掩盖了阳光,以雷霆万钧之势奔向草原,将整个战场笼罩其中,形成一个方圆十里的巨大光球。

    光明闪过,大地彷佛陷入黑暗。

    喧嚣的战场一瞬间变得沉寂。青翠的草原、折断的长矛、染血的盾牌、倒伏的尸喂,还有双方厮杀的勇士们,都彷佛被那团光明彻底吞噬,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大地也为之龟裂,形成一片直径达到十里的焦黑色墓场。

    圆形边缘,茂密的青草被高温炙干,然后燃烧起来,升起一片高达丈许的火焰。这片火焰以疾逾奔马的速度四处扩散,程宗扬不得不竭力驱赶座骑,与身后烈火赛跑。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夹在狂风中席卷而至,终于浇熄了大火,也掩盖了天地的一切。

    程宗扬不停地打马狂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离开!远远离开这片只有死亡的土地!

    被封住处x道的月霜伏在鞍上;她同时目睹了那刻骨铭心的一幕,却无法挣扎,无法喊叫,无法和那些亲如手足的同袍一样化为永不磨灭的英魂。

    闪电中,程宗扬看到她雪白的面孔,上面湿淋淋,不知是雨是泪。

    程宗扬抽出一条羊皮袍,盖住月霜的头脸,牙关颤栗着吼道:“你可别冻死了!”

    这鬼天气,一会儿烈日高照,一会儿又暴雨倾盆。程宗扬浑身上下都被暴雨浇透,手脚冰凉,如果不是丹田中那只气轮还不断透出暖意,他可能已经在雨中被冻僵了。他一边打马奔驰,一边奋力催发着丹田中的真阳,丝毫不管它消耗了多少。

    程宗扬不知道,自己身上那个莫名其妙的生死根今天已经吸收了太多的死亡气息。在他驰离山丘的一刻,双方战死的士卒已经超过万数,这些死者的气息经过生死根的转化,变成生机无限的真阳。如果是一个修行多年的术者,一次获得这样多的真阳定然大喜过望,离关的第一件事就是觅地清修,将吸收的真阳转化为自身的真元。

    但程宗扬狗p不懂,一口气塞给他过万条性命,唯一的下场就是被过多的真阳爆体而死。他在雨中一路狂奔,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真阳,都被他毫不吝啬地挥发掉。就像一个猿人来到现代世界,把大捆大捆的钞票扔到火堆中取暖,足以让任何有识之士看得眼中冒火。

    奔驰一夜之后,不幸的是,程宗扬吸收的真阳已经平白浪费掉大半,幸运的是,由于真阳消耗,经脉没有因为不堪重负而迳行碎裂。

    程宗扬现在还对这些一无所知,当他看到第一道黎明的光线在左前方的地平线升起时,终于松了口气。程宗扬挣扎着翻下马背,腿间传来一阵血r黏连的剧痛,大腿内侧已经被磨出两块手掌大的伤口。

    程宗扬吃力地把月霜抱下马,然后倒在地上,陷入昏睡。

    喉头传来一点微痒,程宗扬扭了扭头,继续呼呼大睡。

    接着喉头又是一痒,还有些冰凉的寒意。程宗扬再次扭头,希望那只不识趣的蚊子能自己飞走。

    喉头又是一凉,程宗扬勃然大怒,一掌拍到颈中。那只蚊子一下飞开,却与他的尾指划了一下。

    “啊!”

    程宗扬惨叫着握住滴血的手指。

    月霜举剑指着他的喉咙,剑锋还有一滴血迹。她几次把剑放在程宗扬喉头,可这个无耻小人比一头猪还能睡。月霜虽然恨程宗扬入骨,但她认为行事要光明磊落,趁人睡梦中一剑杀死,不算好汉。就算死,也应该让这混蛋死个明白。

    程宗扬捏住流血的手指,警报的红灯在心头一个劲儿的乱闪。这会儿不用再指望别人来救了,他敢肯定,周围百余里内,除了他们两个绝对没有一个活人。

    月霜咬着牙,低声道:“无耻小人!你辱我清白,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有!”

    程宗扬大声道:“是我把你救出来的!”

    月霜愤怒地说道:“我宁愿和他们一起战死!谁让你来救我!”

    “可我还救过你两次!”

    月霜咬牙道:“你放心!杀了你,我就会找那些罗马人,到那时如果我杀不掉他们,就会被他们杀死。如果能杀光他们,我就会自尽。反正不会活着回来,算是抵了你的命。”

    这算是什么抵命?程宗扬再一次深刻认识到,女人是一种没有逻辑的动物。她们只会凭自己心意随便找一些理由,来达到她们横蛮无理的目的。

    “等等!你知道杀死师帅的是谁吗?是阿伽门侬!凯撒的长子!”

    我呸!阿伽门侬是传说中迈锡尼的国王,比凯撒早了一千多年,怎么会变成他的儿子?

    月霜寒声道:“他们在哪里?”

    “罗马!往西走,先经过波斯、尼尼微,底格里斯与幼发拉底河,然后到大马士革,再从君士坦丁堡经过地中海、希腊,才到亚平宁半岛。如果凯撒出巡,你还要去伽太基、高卢、埃及、冰岛、格陵兰、夏威夷、复活节岛……”

    程宗扬把自己知道的地名胡乱扔出一堆,叫道:“那些地方你都没去过,如果杀了我,你一辈子都找不到!”

    月霜冷冰冰道:“那我就找一辈子!”

    她说着举剑欲刺,程宗扬连忙叫道:“停!你不能杀我!”

    “凭什么不能?”

    “是师帅!”

    程宗扬终于找到了救命的稻草,“他留下遗命,让我去做几件事!”

    月霜切齿道:“师帅怎会让你这卑鄙、无耻、下流、无能、贪生怕死的小人做事!”

    “你也听见了!当时师帅还说:拜托!”

    那句话月霜确实听到了,但她不明白王哲会有什么事情要拜托这个小人。

    “告诉我是什么事。我替师帅去做。”

    我有那么蠢吗?说出来好让你把我杀掉。程宗扬抿紧嘴巴,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壮烈之态。

    月霜越看越怒,“啪”的给了他一个耳光,“小人!”

    程宗扬一阵光火,自己从小到大还没被女人打过,到了个这个世界居然被一个死丫头打了几次。他唇角露出一丝挑衅的笑容,“我很小吗?对你来说,应该是挺大的吧!”

    月霜雪白的脸颊一下涨得通红,她猛然伸出左手,一把扼住程宗扬的喉咙。程宗扬身上保留的真阳虽然也有模有样,但丝毫不知道怎么运用,一下被她捏得喘不过气来。

    月霜细白的手指越收越紧,似乎想把他就此扼死。终于还是猛地松开,把他扔到一边,“滚!”

    程宗扬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衣服,再一次惊奇地发现自己大腿上磨出的伤口已经痊愈,连尾指被剑锋划出的伤口也已经长住。居然好这么快,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变成不死的怪物?

    月霜束好马鞍,翻身跃上马背,然后拨转马头,朝战场方向奔去。

    “喂!”

    程宗扬叫道:“你往那边跑个p啊!那边一个活人都没有!师帅已经死了!连尸体都没剩下!”

    月霜理都不理,一味催马前行。程宗扬急了,那两匹马连在一起,食物、清水都在上面,她这么一走,自己想走出这片大草原,希望可太渺茫了。

    程宗扬不顾一切地叫道:“别忘了!师帅要你去长安!”

    还是王哲的面子够大,这句话一出,月霜终于勒住马匹。她思索片刻,然后拨转马头。

    程宗扬连忙道:“等等我!师帅还让我照顾你!”

    月霜恨恨往地上阵了一口,然后一提缰绳,头也不回地朝东南方向驰去。

    程宗扬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原地,看着眼前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然后慢慢张大嘴巴。

    天……我该怎么走出去?

    第三章 奴隶

    五原城位于大雪山东丽。从南面吹来的暖温气流被高耸入云的山峰阻隔,大山南北气候迥异。不同的气候带来了不同的环境,雪山东南,气候湿润,土地肥沃,适合于农耕,西北则是浩翰无边的草原,成为游牧民族天然的牧场。

    大雪山上万年积雪融化出涓涓细流,它们在群峰间汇集成溪,蜿蜓而下,最后在山下冲积出一块小小的平原。二百年前,六朝西强远征军来到此地,用石头和巨木建立起远征军的后勤仓库。接着来自富饶南方的商人接踵而至,带来数不尽的货物和金钱,同时也把草原和雪山上的货物运回内陆。如今,帝国远征军的仓库已经迁移到更西方的雪山隘口,这座城市却能保留下来。

    五原虽然是一座城市,但对于六朝来说,这里只是边陲蛮荒之地,无论是名义上的大汉天子,还是南诏的君长,都没有在此设立官职,这使得五原城成为一座无人管理的商人城市。

    五原城地处要冲,每年冬天,来自北方游牧部族的汉子们成群结队驱赶着马匹,带来大量上等皮货、砂金、骏马、猎鹰,在此换取部族需要的茶叶、粮食、器皿和钻铁。

    到了春天,波斯的胡商踏着未融化的春雪迤逦而至,运来他们精心雕琢的珠宝饰品,还有华丽的地毯、织物。还有的胡商。会组成绵延数里的驼队,从更遥远的西方赶来。他们的货物里有晶莹剔透的玻璃制品,制作精良的刀剑,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奇珍异宝。这时,来自宋国和晋国的商人们,就会慷慨地取出他们的货物:精美绝伦的丝绸、巧夺天工的瓷器、洁白如雪纸张……与这些来自异国的商人交易。

    夏天,山间的积雪融尽,山路重新开启,一些肤色黝黑,留着浓须的汉子会穿过山间那些不为人知的小路,从大山西面的东天竺带来多彩的宝石,硕大的珍珠,还有写在贝多罗叶上的经卷。

    五原城的南方,顺着河流的方向越过崇山峻发,是一片茂密的山林和沼泽。从山林中走出的部族,会带来岩d中开采出的嫂块、丹砂、翡翠、各种神秘的药物,交易他们需要的布匹、稻米和美酒。而来自海边的部族则会带来沉香、玳瑁、象牙、珍珠甚至骄傲的羽人也会偶尔走出丛林,带来他们精美如同艺术品的弓箭,换取他们喜爱的轻纱和珍珠。

    五原城中更多还是六朝商人,戴着纱制头冠,举止儒雅的是宋国商人……衣着华丽,连靴尖都嵌着珍珠的,是来自晋都建康的富豪。蜀地出产的布料,汉中运来的谷物,南诏诸族的稻米、水果,关中强秦的铁器,唐都长安的铜镜、美酒、漆料,京都洛阳的丝帛、绢麻、丹药……症一不汇聚于此。客商云集,货物杂陈,使这座位于边境的城市,一年四季都有着无与伦比的繁荣。

    中午时分,一个人踏入这座城市。他背着一个脏兮兮的背包,衣衫褴褛,狼狈不堪,沾满泥土的鞋子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个乞丐。好在五原城乞丐不少,比他更惨的也有,所以当程宗扬出现的时候,倒不是太引人注目。

    程宗扬拖着僵硬的双腿,艰难地行走在街道上。他这会儿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咒骂那个该死的月霜。她不光带走了马匹、清水、食物,还把王哲赠送的钱币也一并拿走。可怜程宗扬在大草原里活活走到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出草原,来到这里。

    这座城市和程宗扬想像中完全不同。这里没有城墙,也没有站在城门下搜查的税吏和士兵,整个城市更像一个巨大的集市,按照货物的不同,分成一个个交易场。城中的道路完全没有规划,经过无数马蹄和车轮的践踏碾轧,那些土路变得像泥塘一样泥泞不堪。但对于死里逃生的程宗扬来说,这里已经是天堂了。

    穿过城市边缘再往里走,一条青石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