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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血夜 十

间也不容易掌握部队。如果是这些乡民连夜进山,不知道要损失多少财物,又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掉队。所以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这种行军损失太大,如果能拖延到天亮,损失能减少很多。

    鲁老实冷声道:“等到天亮的时候,村外就都是官军了,到时候一个也走不成。现在鸣钟,集合老少,立刻开拔。带不走的东西,就都砸了。告诉大家,这次要做好长期进山的准备,官军这次不会像以往一样走个过场,说不定要折腾很长时间。”

    白明光道:“干爹,离开您老这位山神爷,在山里怕是不好活……”

    “我要把那只老鼠找出来,解决他。然后,再去找你们,我一个人速度快,找你们不费劲。”

    他说完这句话,就不再理人,而是从废墟里寻了把锄头,直接来到一处烧塌的草房之前。用锄头分开那些废物,接着在地上刨了起来。

    马占魁还想再说什么,白明光已经挥手道:“立刻敲钟,集合所有人。在场的,回去收拾东西。每人只有一顿饭的时间,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加紧行动。”

    祠堂前面那口大钟被敲响,整个村里的人都行动起来,往祠堂前面聚集。对这一切鲁老实混若未觉,只是在那里刨着地。直到他的锄头碰到一件硬物,他才顿了一顿,接着连续几锄,再一猫腰,从这土坑里,抱出一口铁箱来。

    这箱子已经班驳不堪,砸开上面的锁,掀开盖子。里面乃是一件半新不旧的皮甲,一顶赤帻,一条皮制头带,而在皮甲下面,则压着一口连鞘钢刀。这套东西他已经埋起来多年,如同当年的一些记忆,也都随着箱子的出土,而渐渐苏醒过来。

    “鲁头儿,使的好刀法啊,一个人干了十三个鞑子,夜不收里,你得算第一条好汉。回去之后怕不当个队官?”

    “打完这一仗,我只想回老家成亲生娃,这兵,咱不当了。”

    “当家的,我知道我的相貌丑,可是我会好好伺候你,一心一意的跟你过日子,不管是穷是富,我都认了,等过几年,我想我们也能富裕了。到时候多收几斗粮食,你还能娶个小的。”

    “当家的,吃饭了。”

    “这种活都是女人的活,怎么能让男人做。放着,我来就可以了。”

    “当家的,我给你缝了衣服。”

    “孩他爹,你快看,咱的娃生的多壮呢。”

    那个虽然丑,但是跟他一心一意过日子,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现在就躺在院子里,头被砍了下来,身上烧的乌黑。而同样发黑的断头尸,则是他鲁家唯一的香火,自己那虽然有些呆傻,但仍被自己看做心头肉的儿子。

    在这乳白色的月光中,他仿佛看到了儿子小时候,张着大嘴憨笑着朝他跑来,用那不太清楚的口齿叫着“爹!爹!”自己曾经认为美好的生活,就这么……都没了。

    手点绷簧,单刀出鞘,虽然尘封多年,宝刀锋利依旧。鲁老实胸中只觉得积累了无数郁气,忍不住仰天一阵长啸。当年名动三边,荒草谷夜战,单丁破围,手格蒙古鞑兵十三骑的快刀鲁煞神,在今夜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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