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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r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c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旱了涝了的,来堂塞我。真该都给他们吊在绞架上!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p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y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了,白色的烟雾混杂着浓烈的火药味顿时飘浮在空气中。然而,当烟雾散尽后,那个该死的畜牲竟不见了!

    “不好!!”我听见侯爵大叫了一声。就在这时,那头野猪竟从我们身边跑过。机敏的哈斯知道机会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猎矛便结结实实地c入了野猪的脊背。

    但天公不作美,由于位置太偏了,哈斯的猎矛竟没刺中野猪的要害,我亲眼见到它拖着矛奔出几米后竟然掉过头向我这边冲来。

    我当时就傻了。

    这个畜牲自知无路可逃,便准备做困兽之斗,它把对生的留恋转化为对人的憎恨,欲在成为我们的桌上美味前,将大自然赋予它的强悍本性充分展露。

    哈斯和约翰在我的前方,此刻他们已看看到野猪向我袭来,但调转马头已经根本来不及了。

    我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畜牲火红的眼睛和口中的鲜血了,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缓缓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不过,谁又知道,这会不会是我重新回到现代时刻的降临呢

    受伤后借宿农家

    就在眼帘尚未遮住瞳孔时,一个巨大的y影便从天而降,我眼前顿时一片黑暗。

    我死了吗?当然没有,野猪刺耳的尖叫和骏马的嘶鸣声又将我拉回了现实:原来侯爵和他的坐骑已经c到了我和野猪中间。

    马儿高抬双蹄猛踏下来,而侯爵早已利剑在手。那头狡猾的野猪自知敌不过烈马的铁蹄,便骤然停身向左猛转,在马儿的前蹄落下的瞬间,它竟然张开嘴猛啃过去。侯爵反应极快,就在野猪的利齿还差一点就要切到马儿的右蹄时,他左侧猛带缰绳。他的大黑马只靠后蹄支撑就躲开了野猪的袭击。

    那负伤的畜牲还不甘心,不断向侯爵袭来。侯爵此时无法用猎枪,手中的剑由于离太近也无法奈何野猪。

    后面的猎犬乱叫着,将野猪和侯爵包围起来,其中几只凶悍一些的已经开始从野猪后身偷袭。可那畜牲不知为什么就认准了侯爵,发狂地冲向侯爵。

    哈斯也跳下马从后面赶了过来,他瞄准好,准备一举干掉野猪,但由它和侯爵纠缠在一起,所以无法开火。

    我拼住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个骇人的场面。我的小骡子已经吓得跟我差不多了,毛烘烘的身体抖个不停。多亏忠于职守的约翰一直牢牢地牵住它,不然它早魂飞魄散地将我甩在地上,独自逃之夭夭了。

    突然,不幸的一幕发生了:大黑马的一只后蹄被野猪咬住了,马儿痛苦的嘶鸣响彻森林,它身体猛然一斜,竟将侯爵抛了下鞍去!

    侯爵摔下的一瞬间,脚已从马镫子上脱了开来。他人一下子摔出了好远,野猪一看得到了机会,便撇开了马儿,向侯爵冲过来。好在反应敏捷的侯爵就算掉下马来仍剑不离手,在野猪扑向他的身体的当口,侯爵已经将利剑刺入了野猪的心脏,那畜牲一声没吭便倒了下去。

    哈斯第一个跑向侯爵,将他从野猪的身体下拽了出来。向前的几个男仆也都到齐了,他们拽走了欲撕咬猎物的猎犬。约翰也跳下马。将我搀扶下来,我一落地,便奔向侯爵。

    不知为什么,我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一下子就冲到侯爵身边。他脸色苍白,发结早已不知道掉在哪里,金黄色的长发上四散开来,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叶。他的大腿内侧被野猪的獠牙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y从马裤下面汩汩冒出,将白色的马裤染成红色。

    出于现代人对急救和人体医学的一知半解,我估计他伤的是腿部的动脉,如果不及时止血,那侯爵就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

    此时,哈斯正想挪动侯爵,让他躺的平整一些。而一旁的另一个男仆则掏出一团看起来不太干净的布,折成方块,想压在伤口上止血。我连忙拦住他,伸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下,先在他的腹股沟下方紧紧缠了一圈,接着又用小刀割下一大片衬裙,厚厚地裹在了侯爵的大腿上,试图阻止伤口继续流血。

    侯爵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注视着我的脸,和手里的每一个动作。他一声不吭,要不是额上不停渗出的汗水和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几乎要以为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很快,我完成了包扎,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根很长但韧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精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从不将自身的安危和亲人的担忧放在心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粗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粗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r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