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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下午的休息时间,特种大队的战友们都在c场上打篮球,发泄着旺盛的剩余精力,正是热闹喧天的时候,叶欢穿着正式的军装,左胸挂着军功章,脸绷得紧紧的,一脸严肃的来到了球场。

    球场顿时一片鸦雀无声,球赛也停了下来,众战友睁大了眼睛,看着一群光膀子的男人中间鹤立j群站着一个穿着正式军装,挂着军功章,比门口哨兵还站得笔直的怪异人士。

    “这……这家伙怎么了?”战友们的目光呆滞得好像看见猪在天上飞似的。

    叶欢没理会众人吃惊的目光,倨傲的抬起下巴,举手指了一圈,傲然道:“你们,都过来给老子敬礼!”

    众人:“……”

    军营里混了近两个月,叶欢跟战友们的关系已经很融洽,平日里大家一起笑骂玩闹,比亲兄弟更亲,所以叶欢也没跟他们客气,趾高气昂的叫嚣着要他们过来敬礼毫无任何压力。

    “敬礼?你小子吃错药了吧?”战友们愣了一阵后,顿时嘻嘻哈哈笑开了。

    “老子是士官,听清楚了,士官……官耶,不该给老子敬礼吗?”叶欢有点挂不住脸了。

    “官儿是吧?行,你等着,咱们正式打扮一下回来再跟你掰扯。”众战友笑着互视一眼,然后呼啦一声扯乎,各自回营房去了,整个c场上只剩盛装打扮的叶欢孤零零的站着,如绝世高手般萧瑟,寂寞……

    10分钟后,战友们穿戴整齐,陆续来到了c场,一个个精神抖擞,军服笔挺,肩上的肩章闪闪发亮,耀人二目。

    叶欢有点傻眼了……

    一杠两星,三星,有几个甚至是两杠一星……

    整个c场的战友里面,肩上没带星星的,恐怕就只有叶欢一个人了。

    根据他可怜贫瘠的军伍知识,他知道这些肩章代表着什么,这帮家伙里面军衔最低的都是中尉,恰好叶欢明白一点点,中尉似乎比士官高那么一点点……

    “小欢子,过来,给爷敬个礼。”战友们嘻嘻哈哈朝他招手。

    叶欢的脸绿得跟冬天的莴笋似的:“……”

    “对呀,你不是比军衔么?来来来,咱们比一比,谁输谁敬礼……”战友们笑着起哄。

    “老子……老子有军功章!”叶欢有点恼羞成怒了。

    话音刚落,一帮战友变戏法儿似的从兜里掏出两三块闪闪发亮的军功章出来,有的人居然还有四五块……

    特种部队挑选兵员特别严格,无一不是从各大军区的精锐侦察大队里千挑万选而出,每一个都是在部队排得上名号的兵王,而且他们出任务的次数也多,为国家立下功劳的机会更多,今天的叶欢委实自讨了个没趣儿。

    众人嘻嘻哈哈的时候,大队长何平也出现了。

    这会儿正是休息时间,何平对大伙儿嘻嘻哈哈没个规矩的模样也没太计较。

    “你们围在一堆做什么?”何平一开口,四周的战友便给他让开了一条道。

    待到了解事情的始末后,何平点了点头,匆匆丢下一句“你等等”,便往办公室走去。

    几分钟后,何平回到c场,身上也穿着一身正式笔挺的军服,肩上两杠三星的银色小星星晃得叶欢两眼发晕。

    “既然你给大家敬了礼,不给我敬也不合适,过来,敬一个。”何平板着脸,慢慢吞吞道。

    叶欢:“……”

    恶趣味,这座军营从上到下一个个都他妈充满了恶趣味!

    愤愤的扯下自己的肩章,叶欢头也不回便往营房里走去,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一帮子虚荣的家伙,回头都给老子背一背八荣八耻,洗涤一下你们的心灵……”

    何平看着叶欢愤愤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他并不反对这种形式的攀比,它能让手下的兵们激发斗志和进取心,军衔和军功章,是属于军人的荣耀,任何时候拿出来比都是令人值得骄傲的,军人需要这样的荣耀,也需要这样的攀比。

    军人没有余财,没有权力,他们无法像那些富商一样一掷千金斗富,也无法像手握大权的官员那样一言而定国运气数,他们唯一能拿出来比的,只有为国家流过多少汗,流过多少血,立过多少功劳,付出了多少代价。

    这样的攀比,不丢人,反而更伟大。

    ……

    回到营房的叶欢立马给沈笃智打了个电话。

    “五叔,你是我亲五叔不?”

    “有话直说,我很忙。”沈笃智的语气很不耐烦。

    “好,给我弄个上校军衔,别拿什么一级士官糊弄我。”

    “……何平把你练傻了?你凭什么能拿到上校军衔?”

    “那我换个说法,怎样才能升官儿?”

    “很简单,为国家,为民族立下更多的功劳,你有本事立功,我必不吝军衔和军功章。”

    “给你塞红包行不?”

    “滚蛋!”

    第193章 恍如隔世

    叶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军营。

    它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他时刻充满了昂扬的斗志,让他得到比亲兄弟更亲的情谊,这些每天朝夕相处的战友们,能让自己毫无任何防备的把后背亮给他们,战场上为彼此舍身挡子弹都是义无返顾,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种感觉真的很窝心。

    见多了世间的炎凉冷暖,无情残酷,在如今这个大马路上连老人倒地都没人敢扶一把,诚信严重缺失的年代里,只有军营仿佛才是最后一块净土,是这个社会退步了,还是人们想获取的东西变多了?

    叶欢不大懂这些深奥的问题,他只知道,现在的他在军营里生活得很自在,尽管每天的训练仍然那么的艰苦,身上的伤痕也一天比一天更多,但他的心一直是快乐的,这种快乐自从乔木走了以后,便一直不曾出现,如今又渐渐复苏了。

    而乔木,依旧是心底那一片阳光背后躲藏着的y霾,不能触碰,不可提及。

    每天训练过后,叶欢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回营房倒头就睡,实在太累了,累得连想一想乔木都仿佛成了一种奢侈,但叶欢仍快乐着,也许快乐的本源并非军营的生活,而是没有时间去想乔木,心底里那种刻骨的哀伤才不会那么痛彻心扉。

    乔木去了哪里?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她是否如她一般,不忍想他,不敢想他?

    每当这些念头从脑海中闪现,叶欢便咬紧了牙,狠狠的c练着自己,把它们强行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叶欢舍不得想她,连想她都成了生活里的奢侈,就像一坛陈年的老酒,喝一口就少一口。

    军营里不知日月,叶欢埋头苦训时,自然不知道自己与匪徒搏斗,勇救人质的事迹已在京城传扬开了。

    沈家老爷子听说叶欢立了功,高兴得一整天容光满面,嘴里念叨着祖上门楣有光,沈家子弟无论位卑位尊,不敢一刻忘国忘民,那一天,老爷子破天荒的多喝了几杯酒,医生怎么劝都劝不住。

    与沈老爷子反应不大一样的是周蓉,这位母亲的反应却是冷汗潸潸,泪流满面,差点冲到军区扇沈笃智的耳光了,与儿子失散多年,好不容易相认,沈家却让儿子干这种出生入死,命悬一线的事,护犊子是所有母亲的天性,周蓉尤甚之。

    最后周蓉还是忍不下气,打电话把沈笃智大骂了一顿,堂堂军区首长,陆军中将,被大嫂骂得半个字都不敢顶,半个小时后才敢战战兢兢的挂掉电话。

    另外,知道了叶欢的光辉事迹后,猴子,张三兴奋得眉飞色舞,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连走路时的腰板儿都挺直了许多,京城里各色纨绔衙内子弟听说沈家那个经常闯祸的太子爷干出了这一番事迹,不由又羡又嫉,于是纷纷聚会于名流会所,大声讨论着这件事的八卦小道消息,一个个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说者口沫横飞,闻者情绪激昂。这件事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这个月名流会所的收入比以往增加了50%以上,委实是一笔意外之财。

    总而言之,叶欢的名声在京城打响了,传开了。

    几天以后,叶欢又接到了何平的一个命令。

    不论怎么说,那天的行动毕竟死了七个匪徒,虽然军区下的命令是死活不论,但是人死了总得有个交代,结案也好,将来作为对匪徒老三的起诉证据也好,有些程序是必须要走的。

    叶欢接到的命令是出营到市公安局,跟警察那儿录一份口供,还原现场案情,详细诉说案件发生的始末,以作为警方留档。

    叶欢当即换上军服,找何平借了部悍马车出了军营。

    叶欢借车的时候口气很平淡,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位爷其实是个马路杀手,也从不问他有没有驾照,何平很爽快的便把车借给了他。

    一路跌跌撞撞,闯了无数个红灯,车身刮擦了不知多少次以后,悍马车气息奄奄的停在了公安局门口。

    也幸亏叶欢运气好,如果在市区里碰到军区纠察队执勤设卡的话,这会儿叶欢该进军事法庭了。

    下车整了整军装,叶欢满面肃穆的走进了公安局的办公大楼。

    久违的公安局……

    叶欢的眼中生出几分怀念,以前在宁海的时候,他是公安局的常客,经常被抓,经常被录口供,无法想象当时那个偷j摸狗,碰瓷敲诈的小混混,如今已然是一名军队士官,穿着笔挺威武的军装,昂扬着再次走了进来。

    桃花依旧在,人面已全非。

    那个飒爽而多情的女警高胜男,如今已不知调到了哪个城市,临去时黯然神伤的美眸,至今仍在叶欢的心底深处偶尔闪现。

    自己这一生,已辜负不少女人了吧?

    叶欢苦笑,脚下的步伐仍旧坚定沉稳。

    穿着军装的叶欢刚走进办公大厅,便引来了众多警察们的瞩目,沉寂许久,一名两眼闪烁着类似花痴光芒,明显是个兵哥哥控的女警上前涨红着小脸,细声细气询问叶欢所来何事。

    叶欢冷冷瞟了她一眼,嗯,不赖,任何女人穿上警服,哪怕是个大麻子,在警服的衬托下也会变得英姿焕发。

    “你是什么警衔?”叶欢好奇问道。

    女警脸蛋儿更红了,她还以为这位帅帅的兵哥哥跟她搭讪呢。

    “我……我二级警员。我,我的电话是……”

    叶欢眉头一皱,打断了她的挖心掏肺:“二级警员?”

    掐指算了一下,二级警员差不多算是部队里的上等兵军衔,自己是一级士官,正好比她高一级。

    叶欢兴奋了,精神一振,板着脸道:“你应该向我敬礼!立——正!”

    女警听到命令,下意识的双腿并拢,然后条件反s般朝他敬了一个礼。

    叶欢发出了满足的呻吟:“爽……免礼平身。”

    前几天c场上受了刺激,最近叶大少爷对军衔比较敏感……

    “你……你到底是谁?我为什么要向你敬礼呀?”回过神的女警不乐意了。

    “我是士官,你向我敬礼绝对不冤,跟你们领导说一声,我来录口供的。”

    女警:“……”

    ……

    娇俏动人的小女警嘟着小嘴,板着小脸蛋儿把叶欢领到了一个办公室,然后鼻子朝天,狠狠的哼了一声后,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

    叶欢瞧着她动人的背影,嘴角咧出几分邪邪的笑容,这姑娘身段儿不错,尤其穿上警服后,那紧紧包裹在警服里的窈窕身材,以及修长秀美的黑丝美腿……难怪男人都喜欢玩制服诱惑,原来制服对男人的杀伤力真的很大。

    如今自己也是穿军装的人了,对女人算不算也是一种制服诱惑呢?

    叶欢脑海里开始冒出旖旎的联想,他想象着一天自己穿着笔挺的军装,某个女人两眼泛着变态的光芒骑在他身上使劲日他,那y靡的画面……

    叶欢猛地打了个冷战。

    太他妈邪恶了,现在的女人怎么这么不知廉耻?

    办公室门外传来踢踏踢踏有节奏的高跟鞋声音。

    脚步声在办公室门口停下,首先映入叶欢眼帘的,便是一双修长而健美的腿,这双腿包裹在警装长裤下,接着往上,便是那盈盈堪握的纤细柳腰,柳腰往上,是一对高耸坚挺的玉峰,然后便是白皙如玉的脖颈,以及微翘略尖的下巴,红若樱桃的小嘴,高高的挺直鼻梁,一双如秋水般荡漾的美眸,美眸中雾气朦胧,哀伤幽怨如石子投湖,泛起圈圈涟漪,揪动人心。

    好面熟……

    叶欢呆呆瞧着她半晌,接着忽然浑身一个激灵,失声大叫:“是你?”

    女警眼泪成串的落下,微笑中带着无限的感伤和黯然。

    “不错,是我,你……还好吗?”

    叶欢如同被雷劈过似的,呆呆的看着眼前仍旧飒爽利落的女警,脑海中的记忆如同电影一般接连不断的闪过,初识,相交,患难,闹剧,以及那至今难以启齿的私密回忆,一幕幕不断闪现,放大,清晰,久不忆起,一旦翻开,原来自己和面前这个女人已拥有了那么多难忘的珍贵回忆……

    叶欢脑中一片恍惚,心中忽然升起一股“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怅然。

    高胜男,是的,高胜男,原来她在这里,她调到了京城。

    原来人生是一个硕大的圆,相聚,分离,兜兜转转一圈,又再次相聚,仍如当初一般模样,只是彼此早已不是彼此,见面恍如隔世。

    “叶欢,你还好吗?”高胜男痴痴的盯着他,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项链,一颗颗滴在前襟上。

    叶欢浑身一颤,眼中忽然涌上一股湿意,那些久别的记忆令他想起了那个不敢想也不能想的人儿。

    高胜男直直的盯着叶欢的眼睛,看着他俊朗的面容深处隐藏着的一股深深的哀伤,高胜男的眼泪愈发止不住的流下。

    “叶欢,我离开你是希望你过得好,至少比我好,但是叶欢,你过得并不好……”高胜男幽幽叹息。

    第194章 故人相见

    警局的办公室里。

    高胜男泪眼婆娑的看着叶欢,目光里有着深深的眷恋和哀伤。

    “叶欢,你变了,变得不快乐了,你到底怎么了?”高胜男泣不成声。

    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了这个男人,可是当再次见到他,他眼里的那抹哀愁仍旧让她的心脏抽痛,离开他的这些日子,原来他过得并不好,他的笑容依旧,然而眼睛深处却多了一抹怎么也掩饰不住的伤痛,这抹伤痛,只有真正爱他的人才懂。

    叶欢短暂的愣神,然后绽开了最灿烂的笑容。

    “都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三大喜之一,高警官,咱们这可算是碰着喜事了,哭什么呀。”

    高胜男定定注视着叶欢,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叶欢穿着一身深绿色的笔挺军装,剪裁合体的制服将他衬托得更加阳刚,坚毅。

    高胜男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道:“叶欢,你……你当兵了?”

    看了看他的肩章,高胜男越发吃惊:“而且升上了士官?这……这不可能呀。”

    高胜男的父亲是军人出身,她自然清楚军队中的程序,几个月没见,那个在宁海偷j摸狗,无恶不作的混混儿居然成了士官,这……怎么都不可能,就算他几个月前开始当兵,熬到士官怎么也要两三年呀。

    叶欢坏坏一笑,凑到她耳边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老熟人了,跟你说个秘密,别告诉别人啊,昨天我偷了一个军人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混进了军区的军火库,顺手偷了两把冲锋枪,打算卖给黑社会,弄点零花钱……”

    高胜男倒吸一口凉气,一张俏脸立马涨得通红,又急又怒的恨恨跺了跺脚,道:“你……你这个惹祸精,你怎么就从来不肯安分一点?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偷枪,这,这是杀头的罪过呀!”

    紧张的朝门外张望了一番,高胜男回来时已俏脸含霜,语气中带着无比的焦急:“那两把枪卖出去了没?赶紧送回去,我,我去找找我爸当年的战友,看能不能把这事儿压下去,你……唉!你真是气死我了!这身军装还不赶紧扒下来,混蛋,你真想吃牢饭吗?”

    看着高胜男又急又气又恨的模样,叶欢噗嗤一声笑开了,笑声越来越大,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感动,暖洋洋的,很窝心。

    这个女人还跟以前一样傻,傻得可爱,傻得让自己想流泪。

    叶欢一直都知道她爱着自己,爱得连自我都失去了。

    此番深情,何以消受?何以报还?

    一笔又一笔的情债啊……

    叶欢压下心中无数乱如杂草般的思绪,收敛起笑容,然后啪地立正,朝高胜男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肃声道:“警官同志,京城卫戍军区所属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叶欢,奉命向警官同志报到,就五日前军警联合行动,消灭公安部a级通缉犯古勇,并解救人质一案,特向警官同志陈述案情始末。”

    办公室内死一般的寂静……

    高胜男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吃吃道:“蓝……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是……是你吗?”

    叶欢嘿嘿一笑:“是我,如假包换,刚升的官儿,军官证在口袋里还没捂热乎呢。”

    高胜男狐疑的挑了挑眉梢:“真的?”

    “真的。”

    “你好好的怎么当兵去了?”

    “此事说来话长,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卖黄碟儿的,上来一搭讪,原来卖黄碟只是他的掩饰,实际上他是搞传销的,他传销的产品就是黄碟,有意把我发展成下线……”

    叶欢睁着眼睛胡说八道,却被高胜男打断了。

    高胜男无力的扶着额头叹道:“叶欢,这么久不见,怎么你这满嘴胡诌的毛病还是一点没变?你难道就没一句实话?”

    叶欢笑道:“故事没有娱乐性,没有悬念和高c,怎么能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呢?”

    高胜男愣了很久,忽然反应过来:“你……你说五天前的军警联合行动,是不是说京城西站附近发生的那次枪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