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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婆说:‘婆娘,老子要日你’,你看你老婆会不会大嘴巴子扇你。”

    张三似有所悟,又呆呆的问道:“可……他们古代人为什么不日女人,要日瓮呢?”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深奥得叶欢满脸发紫,却一个字都回答不上来。

    猴子出来打圆场:“古代人都他妈变态,我说哥儿几个,咱能不能不讨论文学了?讨论点儿实际的行吗?”

    叶欢松了口气,感激的瞧了猴子一眼。

    “讨论啥?”

    猴子y贱的笑:“最近这么多事,难得清闲一天,咱们多久没去商场的电梯下坐坐了?”

    二人一听,眼中同时放s出y光,既浪且荡。

    ……

    哥仨儿呼啸着出了门。

    既然周媚想出了用慈善晚会引出杨素,叶欢久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以前周媚派出的腾龙集团公关团队一直见不着他,连周媚都觉得有些意外,按说以腾龙集团这么响亮的名头,见省委书记也并不太难,一声通报,一句预约而已,可见这位书记的公子却难如登天。

    现在的这些衙内们,身无官职,可架子却摆得比当官的更大,低调里透着一股子狐假虎威的伪清高,仿佛自己俨然已是俯视苍生的神灵,却忘了他们只不过是寄生在巨人体内的一颗虫卵而已。

    不论对衙内们的印象如何,总算能见到面了,叶欢这一刻的心情很好。

    哥仨儿出了门,叶欢嘴里嚷嚷着:“咱现在都有钱了,要玩就玩点带血的,今天咱们赌100块,谁猜中了颜色谁拿钱!”

    “行!”

    于是,宁海市中心各大商场内,出现了三名衣冠楚楚,神情猥琐的男子,他们面带y笑,眼神专往穿着裙子的年轻女性下三路招呼,后来更是直接躺在电梯扶手下方的休息区长凳上,仰面看着扶梯上方上上下下的女人们,神情悠闲且陶醉。

    生活多么美好!

    叶欢眯起了眼,专注的欣赏着旁人的角度无法窥探的裙底风光,微笑着叹了一口气。

    叹气声还在悠悠回荡,猴子和张三却突然一脸惊惧,二人互视一眼,然后扔下叶欢,扭头便跑。

    躺在长椅上的叶欢感到脸被一只女式高跟鞋踩住了,踩扁了。

    “什么人?放手……放脚!”叶欢勃然大怒。

    冰冷而熟悉的女声传来:“你在干什么?跟我去局里一趟,老实交代你的罪行……臭流氓!”

    第102章 偶遇

    叶欢这辈子被人叫过无数次“流氓”,从小时候偷看女生放水开始,这个称呼一直伴随他的成长。

    叶欢个人觉得无所谓,他从不觉得“君子”是什么光荣的称呼,也不觉得“流氓”就是罪恶——叶欢的是非观委实很模糊,只要他觉得应该做的事,他便做了,从不受所谓道德,善良等等观念的约束,所以他敢在电梯下公然偷窥女人的裙底,也敢为了责任犯下绑票的案子。

    显然,今天不是叶欢的幸运日,他在商场碰见了一个他最不想碰见的女人,这女人不但骂他是流氓,而且前面还加了一个“臭”字。

    奋力的掰开高胜男踩在自己脸上的高跟鞋,叶欢站起身,迎着高胜男愤怒的目光,讪讪一笑,很是尴尬。

    这女人还真是正义感过剩啊,瞄瞄裙底怎么了?女人穿裙子出来不就是让男人瞄的吗?老子没有当街掀女人的裙子,实在已经称得上谦谦君子了好不好?

    万分惊恐的指着高胜男身后,叶欢骇然大叫:“你妹妹没穿衣服跑出来了,光着p股……”

    高胜男一把揪过叶欢的衣领,恶声道:“少给我来这一套,老娘没妹妹,叶欢,你这臭流氓又犯到我手里了,走,跟我去警局!”

    叶欢哀求道:“高警官,我不过就在商场里躺着休息一下,没那么大罪过吧?”

    高胜男冷笑:“你躺着真是为了休息吗?眼睛一睁就看到各种各样的风景,你这种休息还真销魂呀。”

    叶欢干巴巴的笑,带着几分求饶意味:“我为人民服务太累了,总要偶尔放松一下自己嘛……”

    “你什么时候为人民服务过?”

    “我不给人民添麻烦,就是为人民服务了。”

    高胜男定定看着叶欢,忽然噗嗤一声,被他气笑了。

    “这些天没见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混蛋,要我不抓你进警局也不是不行,只要……”

    “只要怎样?”

    高胜男抬手看了看表,道:“快到晚上了,我下班正到处闲逛,既然碰上你了,走,陪我去酒吧喝几杯,正愁没地方打发时间呢。”

    说完她拉着叶欢便往外走。

    叶欢左右环视一圈,意料之中的,他没找到猴子和张三的身影。

    “俩孙子!”叶欢恨恨的骂道。

    叶欢被高胜男拉得踉踉跄跄的走着,急了,欲挣脱道:“高警官,喝酒咱们就免了吧,你看咱们不是很熟,再说我这人酒品不好,喝多了怕把你那啥……”

    高胜男头也不回道:“咱们都同过生死了,怎么不熟?至于你的酒品,没关系,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那啥吧,老娘当年在警校是搏击冠军,你这样儿的,老娘一出手保证你妈看到你都会立马报警……”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被我揍得变成了你妈眼里的陌生人……”

    “……”

    ……

    宁海市中心广场的西侧,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这家酒吧不像别的酒吧那么吵闹,客人虽不多,却都是些穿着高档西装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而且有故事的人,这种格调无意间也吸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幽暗的蓝色灯光下,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客人们各聚桌旁,轻声而优雅的说着话,画面颇有几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意境。

    高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仿佛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高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叶欢眼疾手快拦住。

    “慢着,开酒之前先说好,今天谁请客?”

    高胜男使劲瞪着他:“叶欢,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性?”

    “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你非把我拉来喝酒,总不能讹我吧?”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

    高胜男被气笑了:“你啊,这辈子没救了,又混帐又吝啬,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行了,我结账行吧?你就敞开肚皮喝吧。”

    叶欢眼睛一亮,急忙对酒保道:“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咱们喝轩尼诗,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嗯,就喝那种……”

    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高胜男无奈的笑笑,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不,拳头痒痒。

    “听他的,拿瓶轩尼诗xo,杯子加冰块。”高胜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舒服。

    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叶欢咧嘴笑道:“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

    高胜男盯着他,轻轻道:“你已经是有钱人了,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

    “我妈是有钱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穷人……”叶欢笑了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如今摇身一变,我也成了有钱人,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

    萧瑟的一笑,叶欢道:“……乔木告诉我,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属于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视,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乔木说,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便产生了心理障碍,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心魔’,心里有了一只魔鬼……呵呵,妈的,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现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个什么鬼东西?”

    高胜男静静的看着苦笑的叶欢,心中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

    是啊,一个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甚至他自己都很满足那种平静的生活,可命运却仿佛在捉弄他似的,父母来认他了,有钱有势了,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有的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

    可叶欢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市井与高贵产生碰撞,只会让他更加迷惘,更加彷徨,他无力改变命运,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

    从窘困走进繁华,他最担心的,也许是怕自己会变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第103章 胜男问情

    命运总是着人们不得不接受一切变化,由穷变富,由富变穷,喜欢这种安排的青云直上,不甘被安排的折戟沉沙,而敢于反抗安排的,才是真正的斗士。

    叶欢不想做斗士,太累,可他也不想被安排,他希望能继续如今这样平静的生活,哪怕贫困也好,他是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无论有钱还是没钱,他仍如以前一样住着老楼,抽着软白沙,甚至买油条吃一根扔一根的豪言壮语都没舍得实现,每天早上趿着旧拖鞋,揉着眼屎跑到巷口炸油条的李老头儿那里,一块钱的油条非要还价到八毛,李老头儿到现在仍存着把他扔进油锅煎了的构思。

    一群保镖不分日夜轮班守在巷口各处,严密注视着一切可疑人物,他们的目光焦点凝聚在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年轻人身上,而这个年轻人,却为了一根油条的会员价跟李老头儿对喷着口水,口沫横飞。

    这幅画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而它却是现实存在的。

    这就是叶欢,一个不想改变,或者说害怕改变的草根。

    1978酒吧里,高胜男的目光一直盯着叶欢,她的眼睛很锐利,仿佛想穿透他的内心,却被一扇门挡住,无法窥视最深处的真实。

    高胜男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恨来得凶猛炽烈,爱亦如是。她喜欢叶欢,于是毫不忸怩的大声宣告出来。

    历经数次交往,高胜男知道,这个男人值得她爱,他像一坛酒,永远让女人迷醉,他像一杯咖啡,苦涩里散发出几丝香醇,他更像一瓶毒药,明知喝下是死,却让女人含笑饮尽……

    高胜男苦笑,以前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一直嗤之以鼻,女人怎么可能爱坏男人,女人的智商有这么低么?

    现在她终于明白,一句俗话广为流传,必然有着它的原因。

    一个正义感强烈的女警,爱上了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更可笑的是,这个混混竟然不接受。

    y郁的心情令高胜男的酒量增了不少,一瓶烈酒喝了一大半,她却觉得毫无醉意。

    “叶欢,你现在跟以往不同,完全跨越了一个阶级,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人生是怎样的?”高胜男盯着他,她的眼睛很美,目光纯净黑亮。

    叶欢愣了一下:“你在这个地方跟我探讨人生?”

    高胜男笑了,意味深长:“你是不是觉得我喜欢你,所以现在应该和你探讨爱情,把你的乔木有意无意的贬低一下,再把我自己的优点夸大一下,好让我在你心里多加几分,为将来的争夫战争埋下伏笔?”

    叶欢想点头,又止住,端起杯子喝酒,掩饰内心的尴尬。

    高胜男直视叶欢的眼睛,缓缓道:“叶欢,你看错我了,我不是那种平凡庸俗的女人,乔木有乔木的好,我从来不否认,更不想贬低,不过乔木太傻,爱你爱得毫无条件,甚至失去了是非判断,你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毫无理由的接受和认同,我和她不一样,不错,我确实喜欢你,我喜欢你性格中坚毅勇敢,有责任有担当的一面,但我也讨厌你性格中好色猥琐,吊儿郎当的一面,我对你的喜欢并非全盘认同,而是有选择的。”

    叶欢正眼看着高胜男,两人认识这么久,也许只有这一刻,叶欢才真正正视这个女人。

    缓缓喝了一口酒,高胜男的脸颊渐渐浮现几丝红晕,像桃花般艳丽脱俗。

    幽蓝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白皙中透着一种奇异的魅力,神秘而妖娆。

    目光迷离的看着酒吧里男男女女,高胜男的嗓音有些沙哑低沉,似喃喃倾诉:“叶欢,我们的交集其实很少,几次相见都是处在对立面上,我们一直不曾深谈过,喜欢你是因为你感动过我,震撼过我,我对你产生了好奇,这种好奇促使我不停的探询了解,最后,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一直没想到,原来我在玩火……”

    “我不瞒你,我的家世不错,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我的父亲当过兵,退伍后便分配进了警局,十几年熬炼,如今已是江南省公安厅的厅长,受父亲的影响,从小我就对军人和英雄有一种崇拜情结,我曾许过誓愿,将来我的白马王子一定要英武坚毅,是一位万马军中取上将头颅的少年英雄,可是,在这个浮华的都市,这个人人丧失了信仰的年代,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英雄?直到那一天,银行劫案中,我遇到了你……”

    高胜男的眼眶渐渐湿润:“那时的你,浑然不顾危险,与劫匪舍命相搏,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你还掐着劫匪的脖子,力竭声嘶的大叫着还钱,当时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既为你的勇敢而喝彩,也为你的悲壮而心痛,脑海中一个声音不停告诉我,这是个不一样的男人,这是个不平凡的男人,我要了解他,懂他的笑,懂他的苦,懂他的快乐,也懂他的悲伤……”

    眼泪不停滑落脸庞,高胜男注视着朦胧中的叶欢,带着些许的哀伤。

    “叶欢,你知道吗?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进了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囹圄,而你的逃避更让我如坠深渊,让我明白原来单相思是这么的痛苦……”

    字字带泪的倾诉,令叶欢在沉默中深深震撼了。

    他没想到高胜男对自己竟然用情如此,漂亮大方,干脆利落的女警,怎会对一个混混动了感情?

    他想不通,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如果一定要他找出自己一个优点的话,那就是情急之时有一股不要命的混蛋劲儿而已。

    此时此刻,一个美丽的女警,娓娓诉说着对他的爱恋,叶欢感觉自己心中的某根心弦被拨动了。

    男人一生中要面对许多诱惑,金钱,权势,美女,还有那欲断而不忍断的情丝。

    眼前,此刻,叶欢正竭力抵抗着这种诱惑,他知道,只要他现在稍稍点头,被酒精刺激得有点醺然的高胜男肯定会不顾一切冲上来抱住他,亲吻他,酒吧里将会上演一幕许多男人眼红嫉妒的桥段。

    他可以轻易成为桥段中的男主角。

    情,对男人的诱惑是致命的,比金钱和权势更腐心蚀骨,沉迷忘返。

    叶欢只是普通人,他必须老实承认,一刹那间,他有过动摇。

    他一直是个狠不下心的男人,他不忍让任何人失望,他害怕看到别人失落无助的眼神。

    牙齿咬得格格响,南乔木那张清淡绝美的素颜在叶欢的脑海中飘忽而过。

    叶欢顿觉浑身一颤,接着灵台清明。

    不能辜负乔木,世上有谁比这个女人更重要?

    咬了咬舌尖,叶欢看着颊生红霞的高胜男,缓缓而低沉道:“高警官……不,胜男,你是个好姑娘,真的,你心地善良,有正义感,你配得上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很多人对你只能仰视,包括我,如果我现在还是单身,我想我会很欣喜的接受你,可是……对不起,我已经有乔木了,我不能对不起她。”

    高胜男璨璨发光的美眸顿时黯淡,如一片乌云,遮住了皎洁的月光,她的世界已变得漆黑。

    苦笑了一声,高胜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入愁肠,刺痛心扉。

    “乔木,是啊,你已有乔木了,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她更是你青梅竹马的伙伴,这些年跟着你这个喜欢惹事生非的混蛋,她一定付出了不少,付出得很辛苦,她在你心中的位置肯定也是最重要的,我对你动情又怎样?怎么可能比得过她?我输得不冤,我输给了一段来不及参与的过去,如果这是场女人之间的战争,我在二十年前便已注定了失败……”

    “对不起,胜男。”叶欢垂着头道。

    高胜男摇头,洒脱一笑,笑容里掩不住的心碎神伤。

    “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爱情里没有谁对不起谁,一切自找,一切自愿,你拒绝我是对的,如果你因为我而辜负了乔木,我想我也会怀疑自己的眼光是否正确,今日你若因我而辜负乔木,他日怎么不会因为别的女人而辜负我?叶欢,我没看错人,你是个好男人,我为自己的眼光而骄傲。”

    高胜男笑着,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下。

    叶欢的心难受极了,想开口安慰几句,却不知说什么,此时此刻,说什么都仿佛太虚伪了。

    二人沉默饮酒,这时,叶欢的电话响了。

    来电显示上那个熟悉的名字,令叶欢的嘴角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喂?”

    “叶欢,很晚了,回家的时候路上小心,叫保镖去接你吧。”

    “不用了,我坐出租车回去,没事的,别搞那么大阵仗,真不习惯。”

    “好吧,那你小心点,别让我担心,晚上想吃点什么吗?我下厨给你做好。”

    “不用了,你先睡,我很快就回去。”

    “好,我把灯打开等你。”南乔木柔柔的声音让叶欢的心瞬间安宁。

    家是什么?

    家是一所房子,房子里有个女人点亮了灯,灯下等着迟归的男人。

    这才是家。

    叶欢现在想回家。

    高胜男醉意盎然,美眸迷离的睨着叶欢。

    “乔木打来的吧?”

    叶欢点头,苦笑。

    高胜男摆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