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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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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宴会厅里,沈笃礼轻轻敲击着桌子的边沿,目光往四女脸上一扫,若有深意的说了一句话。

    “水到方能渠成啊……”

    四女一凛,若有所悟。

    随即沈笃礼又朝周蓉道:“蓉儿,我明天要回京城了,那里有很多事要办,叶欢不想跟我回沈家,那就暂时先留在宁海,你帮我多劝劝他,你多派人照顾一下,上次巷口刺杀叶欢的杀手被他跑了,按他们雇佣兵的规矩,接受了任务是一定要完成的,所以我担心近日必然还有针对他的刺杀行动,这事不可马虎……”

    正说着,周蓉的保镖走了进来,一脸惶急道:“周总,叶先生不见了……”

    众人一惊,吓得同时站起身来。

    “他上哪儿去了?”

    保镖摇头:“他从洗手间外绕进了厨房,从酒店的厨房通道跑出去了……”

    “什么?外面……外面那么危险,他怎么可以……”周蓉急坏了。

    “叶先生经过厨房通道时,还……咬了一口刚做好的烧j……”保镖讷讷道。

    “烧……烧j?”

    “是啊,里面的厨师说他们不认识叶先生,于是想抢回烧j,叶先生……他咬着jp股死活不肯松口,还踹了厨师一脚,厨师说他咬着烧j,跟黄鼠狼似的,一溜烟就窜出去了……”

    第86章 心悦君兮

    叶欢跑了。

    宴会厅里,沈笃礼,周蓉和四女脸色焦急,面面相觑。

    好好的一次家人团圆饭,被四女的争风吃醋闹得满堂不欢,团圆饭的主角叶欢更是不见人影,四女脸上出现愧疚的神情。

    焦急中的周蓉不忍见她们不安,于是强颜安慰道:“别急,兴许他只是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高胜男咬了咬下唇,然后戴上警帽,站起身道:“我出去找找他。”

    说着便一阵风似的急步出了酒店。

    沈笃礼和周蓉互视苦笑,他的警卫和周蓉的保镖全部派出去寻找叶欢了,到现在也没找到,这丫头跑出去能济什么事?

    南乔木垂着头,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脸色却有些苍白。

    没有人比她更懂叶欢,包括他的父母,也比不上自己对他的了解。

    她知道叶欢为什么会突然跑掉。

    叶欢是个热爱自由的人,当周围的环境让他感到拘束,感到压抑时,他会选择不顾一切的反抗,或者……逃离。

    让叶欢拘束和压抑的,不仅仅是四女的争风吃醋,南乔木知道,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简单的生活被打破,从穷困突然走进了繁华,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来往扈从如云,出入车马安步,锦衣玉食,权势金钱,仿佛做了一场南柯梦,梦里想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亲情,友情,爱情,任他挑选,任他挥霍,那个受人白眼无数,仍不屈不挠挣扎求生的穷小子,落魄孤儿,突然陷入了诸多关爱之中,这些天,他能适应么?他能不迷茫么?

    南乔木为他心疼,叶欢还是那个叶欢,倔强,坚毅,还带着那么一点任性,他将那种迷惘的感觉一直埋藏在心底深处,外人看到的,只是他那灿烂的笑脸。

    所有人似乎都忘记了,一个人从一个环境突然转换到另一个环境,是需要时间适应的,如果他不习惯眼前的繁华,又不忍伤害身边的亲人,那么,他只能选择逃离。

    他能逃去哪里呢?

    南乔木悄悄的笑了——除了曾经温暖而熟悉的地方,他还能去哪里?

    站起身,南乔木道:“伯父伯母,我也出去找他。”

    周媚和柳眉互视一眼,同时起身道:“我们也去。”

    转瞬间,四女都出去了。

    沈笃礼看着周蓉,苦笑道:“瞧瞧这团圆饭吃的,就剩咱们俩了。”

    周蓉嘴角带着笑,脸上却装作一副愁容,叹气道:“这么多女孩,以后选谁当媳妇儿呀,真是烦死了……”

    沈笃礼板起了脸:“你就惯着他吧,男女感情是要严肃对待的,怎么能如此儿戏?我看你和儿子将来怎么收场!”

    “不用你c心!腾龙集团那么大的家业,还怕养不起几个媳妇儿?”

    南乔木没有猜错,叶欢逃离了繁华,躲进了曾经穷困的老楼。

    他喜欢这里,他觉得只有这里才真正属于自己。

    人真是犯贱,锦衣玉食不习惯,偏偏觉得贫民窟才甘之若素。

    他习惯了贫困,他害怕自己在繁华中迷惘,害怕,不安,畏惧,到底怕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

    简陋凌乱的卧室里,老得快喘不动气的电脑前,叶欢盘着腿,正一个字一个字的敲键盘,不时还抠几下脚丫子,嘴里斜叼着烟,烟雾熏得眼睛微微眯起,仍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

    屏幕里的word文档里,一排醒目的名字赫然在目——《俊俏郎君寻芳谱》。

    “x年x月x日。四个女人同时对老子送秋波,真苦恼啊,选谁呢?最爱的是乔木,不过乔木性格太冷淡,一看就知道肯定不会叫床,女警察不错,穿上制服很美,不过如果要她穿着制服和我嘿咻,我估计她不答应,更有可能会暴揍我一顿……”

    寻芳谱上,叶欢一个一个的点评四女,点到最后,突然把键盘一拍,恶声骂了句:“c!还他妈有闲心更新这玩意儿,老子真是有病!”

    一想到南乔木那幽怨而委屈的眼神,叶欢就一阵阵心疼。

    周媚,高胜男,柳眉,她们对自己有意思,叶欢看得出。

    可她们懂什么叫爱情吗?

    她们会在早上我没起床以前把早餐做好,然后冷不丁的掀开我的被窝,将我踹下床吗?

    她们会在我吸烟吸得咳嗽时皱起秀眉,悄悄把烟和打火机藏起来,然后每隔一个小时才发给我一根吗?

    她们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一句“嘿!都会过去的!”吗?

    她们会每天转几趟公车赶着上班下班,就为了晚上能和自己一起坐在客厅里静静的看一会儿电视,然后说几句平淡安宁的闲聊吗?

    一个本来应该光芒万丈的女人,为了我甘心放弃荣耀,和我一起挤在这间小破屋里,携手笑看窗外的世界沧海桑田,流年似水……

    乔木,似乎天生是为了叶欢而来到这个世上的,贫困或富贵,她都像他的影子,不离不弃,却默默无闻。

    什么叫爱情?

    这他妈才叫爱情!

    别的女人懂吗?

    小小的斗室里,叶欢像坐在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间证得了大道。

    一股清气直冲灵台,叶欢一瞬间豁然开朗。

    佛陀悟道,是因为佛陀忽然想通了。

    叶欢呢?他也忽然想通了。

    成魔或成佛,往往一念间,接受或辜负,也在一念间。

    叶欢爱这个女人,爱南乔木,就是这么简单。

    深深吸了一口烟,叶欢微笑着拿出手机,开机,然后拨出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乔木,我回来了,回到了咱们的家里……”叶欢笑着道。

    电话那头,南乔木的声音一如往常般平淡:“嗯,我知道你肯定回家了。”

    沉默……

    “乔木,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人太混蛋,我们……在一起吧。”叶欢眼眶微微湿润。

    电话那头死一般的寂静,片刻之后,轻轻的啜泣声隐约传来。

    叶欢苦笑:“我的表白让你这么难受吗?”

    “不是的,叶欢,不是的……叶欢,我……等你这句话等得太久了,久得我都记不清年月了,我……我……”南乔木的啜泣愈发清晰,清晰得令叶欢的心也忍不住为她抽痛。

    斗室毗邻,却远如天涯,南乔木的爱一直很卑微,一直很安静。

    “叶欢,我一直爱着你,从小就是,这些年我一直不敢说出口,我怕你不接受,我怕你会逃开,我更怕连留在你身边的权力都没有,这些年,我不知暗地里为你哭了多少回,叶欢,我终于等到你了,在我年华老去以前,终于等到了……”

    叶欢眼眶泛了红:“乔木,对不起,我确实是个混蛋,耽误了你太多宝贵的青春,这些年总在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而纠结,我只是个混混,我怕配不上你,我怕你光芒万丈的人生会毁在柴米油盐里……”

    “叶欢,我知道你是混蛋,可我爱的偏偏就是你这个混蛋,什么才叫配得上?你叶欢尽管身无分文,在我的眼里却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只有这样的汉子才配得上我南乔木,我南乔木愿意为你一辈子算计柴米油盐!”

    二人诉着衷肠,说着说着,都笑了起来,笑中带泪。

    这些年,大家都苦,都不容易。

    “叶欢,怎么今晚突然想到跟我表白?”乔木轻轻的问。

    叶欢脸上带着豁然的明朗。

    “看尽繁华,突然想通了。”

    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在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嘴里说出来,虽然看山还是山,却多了一份历遍千山的沧桑。

    南乔木不说话了,她懂这个男人,这世上只有她才懂他。

    电话里,南乔木轻轻哼着一句儿时的歌谣,《越人歌》,她曾在叶欢面前唱过许多次,可惜叶欢总也学不会,更不曾明白其中的深意。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叶欢跟着她一起轻轻的哼着,电波的两端,二人闭上眼,享受这份宁静和温馨,脸上带着笑,眼泪却越流越多……

    南乔木哽咽得哼不成调。

    他不是不会唱,他只是一直在逃避。

    “乔木,还记得你每年都为我折很多千纸鹤吗?我一直把它们塞在床底下,看都没看过。”

    “当然记得……”南乔木幽幽的叹气。

    叶欢擦了擦泪,笑道:“这些年下来,那些纸鹤应该很多了,明天我拿去废品站把它们卖了好不好?”

    “为什么?”

    “卖了它们,如果能凑齐九块钱,我们明天就去民政局领证,好吗?”

    南乔木一愣,然后握着手机蹲在街边,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

    第87章 多一个

    这是个信仰崩塌的年代,年轻总有着狂妄的资本,除了爱情,什么都不信。

    钢筋水泥丛林里,人们四处游走,寻找一种名叫“真爱”的东西,眼睛搜寻着,嘴里嘶喊着。

    可是,真正懂得什么叫真爱的人有几个?

    世界越来越繁华,诱惑越来越多,人们渐渐已不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分手,离婚,争孩子,分财产,明明是不甘于繁华中的平淡,却冠以“寻找真爱”之名。

    爱情这两个字,被这些人说滥了,念俗了,不值一文了。

    叶欢想娶南乔木,他愿意娶她,愿意从此以后跟她一起慢慢变老,哪怕她人老珠黄,牙齿掉光,在他眼里,乔木仍是当年福利院里那个怯怯牵着他的衣角,跟着他满院撒欢乱跑的小女孩。

    于浮华中寻一处静谧,这是叶欢对人生的了悟,这一年,叶欢二十岁,南乔木二十岁。

    “乔木,我叶欢要娶你!老子娶定你了!不管我是穷光蛋,还是阔少爷,老子都要定你了!”

    叶欢在电话里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

    南乔木眼泪不停的流,流着泪使劲点头:“嗯,叶欢,不管你是穷光蛋还是阔少爷,你在我眼里只是叶欢,我今生非你不嫁!”

    “乔木,你在哪里?我想见你!”叶欢心底的爱意如喷泉般喷发。

    “我在人民路的广场,刚刚吃饭你走了,我正打算回家找你。”

    “在那里等我!”叶欢挂断了电话,飞奔出了家门。

    爱她,就去见她,相爱就是这么简单。

    南乔木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幸福的泪一直滑落腮边。

    前方的广场上,一群孩子蹦蹦跳跳在玩游戏,一边拍手一边哼着古老的歌谣。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广场上空,一朵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炸开,消失,很美。

    高胜男开着车,俏面有些y沉的飞驰在街道上。

    她在懊恼,也在自责。

    今晚破坏了叶欢的家宴,也有她的责任,不分场合的争风吃醋,委实过分了。

    高胜男现在越来越确定,自己喜欢上叶欢了。

    也许……比喜欢还多一点。

    她喜欢这个男人时刻油腔滑调的样子,总能带给她开心。

    她喜欢这个男人为了责任舍生忘死的样子,总能带给她震撼。

    她感动于这个男人为了生存拼力挣扎的样子,总能带给她尊敬和心疼。

    ……

    太多了,不知不觉,叶欢已走进了她的心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打开了她紧闭的心门,像个贼,偷走了她的心,还朝她嘿嘿坏笑,一脸的得瑟。

    高胜男握着方向盘,嘴角却勾起了一抹美丽的弧线。

    “这个混蛋……”高胜男喃喃的骂,俏脸却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用力握住了方向盘,高胜男的小嘴紧紧抿起,美眸中闪过一丝坚定。

    既然发现了人群中的一块璞玉,那就把他抢过来,然后把他绑到婚礼堂,跟老娘拜堂成亲!

    甭管他是混混还是少爷,好男人就应该把握,这个男人,我高胜男要定了!

    高胜男是剽悍的行动派,想到就要做到!

    叶欢从家宴上跑了,他会跑去哪里呢?

    思索了一会儿,高胜男很快得出了答案,她是警察,警察善于分析。

    除了那个陈旧简陋的家,叶欢还能去哪里?

    方向盘猛地一转,马自达警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冒出一阵黑烟,一个漂亮的漂移动作后,警车掉头朝老城区飞驰而去。

    与此同时,出来寻找叶欢的周媚和柳眉也不约而同的朝叶欢的家飞奔而去。

    女人都是聪明的动物,琢磨男人的心理与动向,是她们天生就会的一门学问。

    这种学问很可怕。

    叶欢哼着欢快的曲子,一瘸一拐却飞快冲出了家门。

    此刻他的心情很雀跃。

    多年情感的漂泊,今天却像游子回到了家一般舒畅。

    他想放声大叫,他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叶欢要娶南乔木!

    极度的兴奋下,叶欢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他一直不愿拨的号码。

    电话刚接通,叶欢便兴奋的叫道:“老妈,快准备准备,你儿子我要结婚了,酒席红包和新房,一样都不能少!”

    卡!

    电话挂断。

    周蓉握着电话,两眼发直。

    儿子要结婚了,可……没头没脑的,到底是跟谁结婚呀?

    接着她又吃了一惊,愣愣的扭过头,看着沈笃礼,周蓉用一种不敢置信的语气道:“你刚才听到了吗?他……儿子叫我‘老妈’,你听到了吗?”

    沈笃礼缓缓点头,眼中全是笑意。

    周蓉的眼泪刷的一下流出来了。

    捂着脸,任泪长流,周蓉在沈笃礼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

    夜色下的老城区巷口y沉沉的,乌黑一片,叶欢却仿佛头顶沐浴着阳光,哼着歌飞快穿了进去。

    变故又一次在巷口发生。

    一抹雪白的光芒掠向叶欢的脖子,杀机在无声中蔓延,浓郁。

    叶欢头皮一麻,动物天生的警觉系统启动,身子未经大脑反应便往下一矮,避过了这道夺命的光芒。

    惊惧中,叶欢两眼睁大,眼中布满了恐惧和绝望,“哇”的一声大叫,扭头一瘸一拐逃命。

    又被人追杀了!

    叶欢悲愤得眼泪快掉出来了,老子到底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值得你们一次又一次的杀我吗?

    身后,一道灵巧的身影带着一抹泛着寒意的冷光,呼啸而至,刀刃险而又险的擦过叶欢的脖颈。

    巷口即在眼前,可叶欢的腿受了伤,一瘸一拐的,根本跑不快。

    命,已悬于一线!

    叶欢喘着粗气奔命,他甚至不用回头,都能感受到背后森森的寒意,死神的镰刀已高高举起,等着收割他鲜活的生命。

    喀!

    身后,手枪上膛的声音如此的清晰。

    叶欢完全绝望了。

    巷口离他只有几米,可这几米,却仿若天涯般遥远……

    危急关头,前方忽然响起一道娇脆清冷的声音:“叶欢,快跑!什么人?我是警察,赶快放下枪!”

    叶欢如闻天籁,眼泪终于簌簌而落。

    救星啊!菩萨啊!

    这一刻叶欢差点想给高胜男跪下了。

    高胜男站在巷口,俏丽的眼睛惊恐的睁大,叶欢那如释重负的笑容,背后那漆黑冰冷的枪口,以及枪口中喷s出来的火花,在她眼中,一切仿佛变成了电影里的慢动作,凄美,而绝望。

    “叶欢,小心!”

    高胜男想也没想,冲上前一把抓过叶欢的肩膀,把他往地上一掼……

    砰!

    枪响。

    高胜男一声闷哼,右臂鲜血如注。

    致叶欢性命的一枪,被高胜男挡住了。

    咬着牙,高胜男艰难的用左手使劲拖着叶欢,一直把他拖到巷口墙角拐弯处,二人满头大汗的瘫坐在地上,没来得及喘口气,杀手的脚步声缓缓行来,高胜男扶起叶欢,二人一瘸一拐的穿进了另一条巷子。

    幸好叶欢住在这里,对这繁如蜘蛛网般的巷道非常熟悉,二人钻进巷子里便如鱼得水。

    奔跑中,叶欢看着高胜男血流不止的右臂,感动道:“谢谢人民警察,高警官,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你给老娘闭嘴!混蛋!现在你不要把我当警察!警察没有义务为你挨枪子儿!”高胜男恶狠狠的道。

    “你却为我挨了枪……”叶欢真的很感动。

    “王八蛋,不在家好好呆着,满世界乱跑什么?不知道你的处境很危险吗?”

    “我要去人民路广场……”

    “去那里做什么?”

    “我要去向乔木求婚……”

    高胜男奔跑的身形猛地顿住,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