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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部分

远,领导肯定通不过发不出来。我也只好说作者是搞野外勘探的,走惯了山路,那知道当今的文坛的尺寸。我如实告诉了他。

    “那,这尺寸在哪里呢?”他眼镜里透出不解,依然像书呆子皮埃尔的模样。“前几天报纸上不是又重申创作自由还是要讲的,文学还是要写真实的。”

    “我就是为这他妈的什么真实不真实倒的霉,才奔你这里来,”我说。

    他哈哈大笑,说:

    “这荒江女侠的故事也就算了。”

    他拿起照片,扔进抽屉里,又说:

    “我野外作业在那破庙里住了几天,同她熟了,聊天时勾起了她的心事,足足同我谈了一整天。我记了半本子,都是她的亲身经历。

    他从抽屉里又拿出个笔记本,朝我晃了晃,说:

    “足够写本书的,书名本来我都想好了,叫《破庙手记》。

    “这可不是武侠小说的题目

    “当然不是。你要有兴趣,拿去看好了,作个小说素材。

    说完,他把笔记本也扔回抽屉里,对他妻子说:

    “还是拿酒来。

    “别说写小说了,”我说,“我现在连以前写的散文都发不了,人见我名字就退稿。

    “你呀,还是老老实实弄你的地质,瞎写什么呀?”他妻拿来酒,c了一句。

    “那你现在怎么样?说说!‘他十分关心。

    “到处流浪,逃避作检查呢。这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等风声过了,能回去再回去。要情况恶化,就先物s几个地方,到时溜之大吉。总不能像当年的老右,像牵羊样的,乖乖送去劳改。

    两人都哈哈大笑。

    “我给你讲个开心的故事怎么样?我跟一个小分队,上面下来的任务,去找金矿,没想到在大山里速到个野人,他说。

    “别逗了,你亲眼看到的?”我问。

    “看到算什么,还逮到了!我们几个在山岭上窜,想少绕点路,好天黑前赶到宿营地。山岭下的林子有一片放火烧过,种的包谷。枯黄的包谷地里,有一处直晃动,从上往下看,清清楚楚,肯定有个野物。为安全起见,进这样的大山里,那时候都带有枪。这几个都说,要不是狗熊就是野猪,找不到金子,弄点r吃,也算有口福。几个人就分头包抄。那东西显然听见动静,朝林子方向就跑。当时下午三点多钟,太y偏西,山谷里还满亮,这东西跑动的时候,从包谷穗子之间露个头来,一看是个披着长毛的野人!这伙计几个也都看见了,兴奋得不行,全使劲叫野人!野人!别叫它跑啦!跟着就砰砰放枪。成天在山沟里转,好不容易有个放枪的机会,也发泄发泄。一个个都来劲了,又跑、又叫、又放枪。临了,总算把它通出来了,全身上下赤条条的,弹精光,举手投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只有副眼镜,用绳子套在头上,镜片一圈圈的,磨损得像毛玻璃一样。”

    “你编的吧?”我说。

    “这都是真事?”女人在里间房里说,也还没睡。

    “要编也编不过你,你现在是小说家。”

    “真正的小说家是他,”我朝里间对他女人说,“他是天生讲故事的好手,当年班上没人能讲过他。只要他一开讲,全都傻听着。可惜,才写了篇小说,没出笼就给毙了。”我为他不免有点惋惜。

    “他也是,只有你来才这样讲,平常连句多话都没有,”他妻在房里说。

    “你就听着,”他对他女人说。

    “说下去!”他真的提起了我的兴致。

    他喝口酒,重又提起精神。

    “这几个上去,把他眼镜除了,用枪管撩拨撩拨他,厉声问:你要是人,跑什么?他混身哆噱,噢噢乱叫。有个伙计拿枪顶了他一下,吓唬他说,你要再装神弄鬼,就把你毙了!他这才哭出声来,说他是从劳改农场逃出来的,不敢回去。问他犯什么罪了?他说他是右派分子。这伙都说,右派分子都哪年的事了?早平反了,你还不回去?他说他家里人不敢收留他,才躲到这大山里来的。问他家在哪里?他说在上海。这伙儿说你家里人都他妈的混蛋,为什么不收留你?他说他们怕受牵连。大家又说,受个鬼的牵连,右派分子都补发了一大笔工资,这会人还巴不得家里有个右派分子呢。又说,你是不是有精神病吧?他说他没有病,只是高度近视。几个伙计都止不往直乐。”

    他女人在房里也笑出声来。

    “你才是个鬼,只有你才讲得出这样的故事。”我也止不住笑,好久没这么快活。

    “他是五七年打成右派,五八年弄到青海农场劳改。六0 年闹灾荒,没吃的,浮肿得不行,差点死掉,逃回上海,躲在家里养了两个月。家人硬要他回去,那时候定量的口粮人都不够吃,再说,又怎么敢长期把他藏在屋里?他这才辗转跑进大山里,已经二十年了。问他这些年怎么活下来的?他说头一年,山里一户人家收留了他,他帮他们打柴,做些农活。后来下面的公社里听到了风声,要查他来历,他才又躲进这大山里,平时靠那户人家暗中给他点接济,弄盒火柴,给点油盐。问他怎么打成右派的?他说他在大学里研究甲骨文,当时年轻气盛,开会讨论,对时局发了几句狂言。众人说,跟我们走吧,回去研究你的甲骨文。却硬是不肯走,说要把这片包谷收了,是他一年的口粮,怕走了叫野猪给糟蹋了。众人都起哄说,叫它们拉屎吧!他要去拿他一身衣服。问他衣服在哪里?他说在崖壁下一个山d里,天不是太冷的话,平时舍不得穿。有人给他一件上衣,让他扎在腰上,才领着他一起回到营地。

    “完了?”

    “完了。”他说,“不过,我还想了个另外的结尾,拿不准。

    “说说看。

    “一天之后,他也吃饱了,喝足了,沉沉一觉睡醒过来,突然~个人号陶大哭起来,都弄不清他又怎么了?只好过去问他。他涕泪俱下,喂噎了半天,才说出句:早知道世上还有这许多好人,就不至于白白受这许多冤枉罪!

    我想笑却没笑出来。

    他眼镜里闪烁出一点狡狯的笑容。

    “这结尾多余,”我想了想说。

    “是我故意加的,”他承认,摘下眼镜,放到桌上。

    我发现他散漫的眼光与其说是狡狯,倒不如说有点凄凉,同他戴上眼镜时那种总嘻笑憨厚的样子判若两人,我以前没见过他这模样。

    “你要不要躺一会?”他问。

    “不要紧,横直也睡不着,”我说。

    窗外已见晨爆,外面暑热退尽,吹进习习凉风。

    “躺着一样聊,”他说。

    他给我支上个竹凉床,自己拿了个帆布躺椅,把灯灭了,靠在躺椅上。

    “你要知道,当时运动中审查我,也就这帮抓野人的伙计,差一点没把我枪毙掉,子弹擦着头皮飞过,没被他们失手打死,算我命大。事不关己,人人都是好汉。

    “这也就是你这野人的故事的妙处,听来人人快活,其实人都非常残酷,你也就不必再把它点穿了。

    “你讲的是小说,我讲的是人生。我看来还是写不了小说。

    “一说有蚤子,大家都去捉,生。怕自己是蚤子,有什么办法?

    “人要都不去捉呢?

    “也还怕被人捉。

    “你不就不肯去捉吗?

    “也还是被人捉。

    “就这么车载轴转下去?

    “总还有点进步吧?要不我敢来找你喝酒?早当野人去了。

    “我也一样收留不了你。要不,哥儿们一起当野人去?”他也笑得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这结尾还是不要的好,”他想了想也说。

    第十六章

    62

    你说他把钥匙丢了。

    她说她懂。

    你说他当时明明看见那钥匙放在桌上,转身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说是的,是的。

    你说,那是一把赤ll的钥匙,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原先有个钥匙串,链子上还挂着个卷毛小狗,一只红s塑料的小哈巴狗。再早也没有钥匙串,是他的一位朋友送的,当然是一位女朋友,并不是那个意思上的女朋友。

    她说她明白。

    你说,后来那小狗断了,挺滑稽的,打脖子那儿断了,就只剩下个红s的小狗头,他觉得有些残忍,就把钥匙从上面取下来了。

    明白,她说。

    你说,就那么一把赤ll的钥匙,他好像是放在书桌上的台灯座子上,座子上还有几颗图钉,图钉都在,可钥匙却不在了。他把桌上的书从这头倒腾到那一头,还有几封待复而一直没想好怎样复的信,就搁在台灯边上。还有一个信封盖住了台灯的开关。你说他就没看见那把钥匙。

    往往是这样的,她说。他出门去有事情,不能让房门开着。关上的话,那锁碰上不带钥匙他又无法进来。他必须找到钥匙。桌上的书,纸,信件,零钱,一些硬币,钥匙和硬币很容易分得清楚。

    是的。

    可那钥匙就找不到了,他又爬到桌子底下,用扫把扫出好些带灰尘的绒毛,还有一张公共汽车票。钥匙落在地上总有声响。地上只堆了些书,他都翻过,码齐了,书和钥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可能混淆在一起。

    那当然。

    就这样找不到了,那钥匙。

    抽屉里呢?

    也翻过了。他记得他好像开过抽屉。他曾经有过这习惯,把钥匙放在抽屉的右角,可这也是好久以前的习惯了。抽屉军塞满了信件,稿子,自行车牌照,公费医疗证,煤气供应卡和各种其他单据。也还有一些纪念章,一个金笔盒子,一把蒙古刀和一把景泰蓝的小剑,都是些不值钱扔了又可惜的东西,只多少还保留些记忆。

    谁都有,可谁都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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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未必都是珍贵的。

    是的。

    丧失了反倒是一种解脱。还有那些掉了永远也不会再用的纽扣,原先钉着这颗墨蓝s有机玻璃的钮扣的那件衣服早就扎了拖把,可这钮扣居然还留着。

    是的,后来呢?

    后来把所有的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翻了出来。那不会有的。明知道不会有还要去翻。

    是这样的。口袋掏过了吗?

    全掏过了,裤子前后的几个口袋都模过不下五六遍,扔在床上的上衣口袋也淘过了,所有放在外面的衣服口袋都摸过,只有放在箱子里的没动。

    然后——

    然后把桌上的东西弄到地上,把床头柜上的杂志顺理一遍,书柜子也都打开,连被子也抖过了,床垫子、床底下,噢,还有鞋子!鞋子里面,有一回,一个五分钱的硬币掉进去了,穿上鞋出了门硌脚才知道。

    这鞋不是穿着的吗?

    本来是穿着的,可桌上的书都堆到了地上,没处下脚,总不能穿着鞋往书上踩,就g脆把鞋脱了,跪在书上翻找。

    真可怜。

    这赤ll的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就淹没在这房间里了。他也没法出去,望着这弄得乱糟糟的屋子,一筹莫展。十分钟前,他生活都还井井有序。他不是说这房里原先就收拾得多么g净,如何有条有理,这屋里从来就谈不上十分整治,可总还算顺眼。他有他自己生活的秩序,知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在这屋子里过得也还算舒适。总之他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就适意。

    是的。

    不是的,一切都放得不是地方,一切都不是!

    不要急躁,好好想一想。

    他说他烦恼透了,睡没睡的地方,坐没坐的地方,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他的生活就成了一堆垃圾。他只能蹲在书堆上。他不能不激愤,可又只能怨他自己。这怪不得别人,是他自己失去了自己房门的钥匙,弄得这样狼狈不堪。他无法摆脱这团混乱,这种被弄糟了的生活,而且无法出门,可他必须出去!

    是的。

    他不愿意再看见,也不愿再回到这房里来。

    不是还有个约会吗?

    什么约会不约会,对了,他是要出去的,可是已经晚了一个小时,连约会也耽误了。人不会傻等上一个小时。再说,他也记不很确切这约会在什么地方?是去会谁?

    会一个女朋友,她轻声说。

    也许,也许不是。他说他确实记不起来了,但是他必须出去,这乱糟糟的,他无法再忍受。

    就让房门开着呢?

    他只好开着房门走了。下了楼梯,到了街上,行人照样来来往往,车辆穿流不息,总这样繁忙,也不知忙些什么。他下了台阶,走上人行道。没有人知道他丢了钥匙,没有人知道他房门开着,当然也就不会有人去他房里把东西都搬走。去的只会是他的熟人朋友,人见无处下脚,要不是坐在书堆上翻着书等他,等不了的转身会走,他不用顾及。可他偏要去顾及他那不值得去偷的房间,无非一些书,毫不值钱的最平常的衣服和鞋子,最好的一双鞋他正穿在脚上,再就是那一堆还没写完他自己就已经讨厌了的稿子。想到这,他开始觉得快意了,再也不必去理会他那房门和那把遗失了的该死的钥匙,就这样没有目的在街上漫步。他平时总匆匆忙忙,不是为这事那人就是为自己奔波。此时此刻,他什么都不为,从来没有这样轻快过。他放慢了脚步,他平时很难放慢脚步,先伸出左脚,右脚不必急于抬起,可这也不容易做到。他已经不会从容走路,不会散步了。说的就是散步,全脚掌着地,全身心松弛。

    他觉得他这样走十分古怪,行人好像都在注意他,看出他古怪。他悄悄注意迎面走来的人,却发现他们那一双双直勾勾的眼睛看的也还是他们自己。当然,他们有时也看看商店的橱窗,看橱窗的时候心里盘算的是价钱合算不合算。他顿时才明白,这满街的人只有他在看人,而人并不理会他。他也才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才在走路,像熊一样用的是整个脚掌,而人却用脚后跟着地,整天整年走路的时候都这样敲触脑神经,没法不弄得十分紧张,烦恼和焦躁就这么自己招来的,真的。

    是的。

    他越走下去,在这条热闹的大街上越觉得寂寞。他摇摇晃晃,在这喧闹的大街上像是梦游,车辆声轰轰不息,五光十s的灯光之下,夹在拥挤的人行道上的人群之中,想放慢都放不慢脚步,总被后面的人碰上,拨弄着。你要是居高临下,在临街的楼上某个窗口往下俯视的话,他就活像个扔了的软木塞子,混同枯树叶子,香烟盒子,包雪糕的纸,用过的快餐塑料盘子,以及各种零食的包装纸,飘浮在雨后路边水道口,身不由己,旋转不已。

    看见了。

    看见什么了?

    那个在人流中漂浮的软木塞子呀。那就是他。那就是你。

    那不是我,那是一种状态。

    明白。你说下去。

    说什么?

    说那个软木塞子。

    那是个丢失了的软木塞子?

    谁丢失的?

    他自己丢失了他自己。他想回忆都回忆不起来。他努力去想,努力去回忆和什么人有过什么关系,他为什么到这街上来?这分明是一条他熟悉的街,这座灰s难看的百货大楼。这大楼总在扩建,总也在加高,总也嫌小,只有对面的那家茶叶铺子至今没有翻修,还带个老式的阁楼。再过去是鞋店,鞋店的对面是文具店和一个银行的储蓄所,他都进去过。他同这储蓄所似乎也有关系,曾经存过钱取过钱,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似乎也有过妻子,又分手了,已不再想她,也不愿再想。

    可他曾经爱过她。

    似乎爱过,那也模模糊糊的。总之他觉得他曾经同女人有过什么关系。

    而且不止一个女人。

    好像是的。他这一生中总还应该有点什么美好的事情,可那似乎也很遥远,只剩下一些淡淡的印象,像曝光不足的底片,在显影y里再怎样浸泡,只有个隐约的轮廓。

    可总还有让他动心的姑娘,留下些值得他回忆的细节。

    他只记得她嘴唇小巧,线条分明,她说不的时候颜s是朱红的,她说不的时候身体是顺从的。

    还有呢?

    她要他把灯关了,她说她害怕亮光——

    她没有说。

    她说了。

    好,不去管她说了没有,接下去是他到底找到他那钥匙没有?

    他也就想起了他出门去赴的那个约会,其实也可去可不去,大家见面无非是天南海北闲扯,再讲讲熟人之间,谁在闹离婚,谁又同谁好了,出了什么新书,新戏,新电影。下回再去这些新书新戏新电影也就老而乏味。再就是某某大员有什么新的讲话,那话其实翻来复去不知讲过多少年了,早已是陈腔滥调。他所以去,无非是忍受不了独孤,之后也还得再回到他那凌乱的房间里来。

    房门不是开着?

    对,他推开房门,在摊得满地的书刊前止步,见那靠墙放的书桌边上正躺着他那把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只不过被靠在台灯座子上横放的一封要复而未复的信挡住,跨过书难进到房里反倒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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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他把钥匙丢了。

    她说她懂。

    你说他当时明明看见那钥匙放在桌上,转身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说是的,是的。

    你说,那是一把赤ll的钥匙,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原先有个钥匙串,链子上还挂着个卷毛小狗,一只红s塑料的小哈巴狗。再早也没有钥匙串,是他的一位朋友送的,当然是一位女朋友,并不是那个意思上的女朋友。

    她说她明白。

    你说,后来那小狗断了,挺滑稽的,打脖子那儿断了,就只剩下个红s的小狗头,他觉得有些残忍,就把钥匙从上面取下来了。

    明白,她说。

    你说,就那么一把赤ll的钥匙,他好像是放在书桌上的台灯座子上,座子上还有几颗图钉,图钉都在,可钥匙却不在了。他把桌上的书从这头倒腾到那一头,还有几封待复而一直没想好怎样复的信,就搁在台灯边上。还有一个信封盖住了台灯的开关。你说他就没看见那把钥匙。

    往往是这样的,她说。他出门去有事情,不能让房门开着。关上的话,那锁碰上不带钥匙他又无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