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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到你那很远的地方去吧。可是,如果他们在老远的路上死掉,如果有强人把他们杀死,如果今后你这两个人类的孩子恩将仇报,那可要怪你自己。”

    鹿妈妈向麻胜病婆婆道了谢,便对男孩和女孩说:“现在我是你们的妈妈,你们是我的孩子了。我把你们带到很远的地方去,那里有很多雪山,雪山上到处是森林,雪山怀抱里有一个叫伊塞克的波浪滚滚的大海。”

    男孩和女孩高兴极了,连蹦带跳地跟在长角鹿妈妈后面跑了起来。但是,后来他们就累了,没有劲儿了,可是,路还远得很呢,要从大地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要不是长角鹿妈妈用自己的奶喂他们,到夜里又用自己的身子暧他们,他们早就走不动了。他们走了很久,把他们的故乡艾涅塞越抛越远,但是高新的家乡伊塞克还是远得很。夏去秋来,过了冬天,又是春天,然后又是夏天,又是秋天、冬天,一年又是一年,他们穿过多少茂密的森林、酷热的草原、流动的沙漠,超过多少高山和汹涌奔腾的河流。狼群追赶他们,长角鹿妈妈就把他们驮在背上,带他们避开残忍的野兽。猎人骑马带箭追赶他们,在后面喊:“鹿把人的孩子抢跑啦!逮住它!逮住它!”并且在后面不断地放箭。

    长角鹿妈妈就驮着两个孩子飞跑,带他们逃离那些多余的救护者。鹿妈妈跑得比箭还快,一面跑一面不住地小声说:“坐稳些,孩子们,后面有人追赶!”

    长角鹿妈妈终于将它这两个孩子带到了伊塞克。他们站在山上,感到十分惊奇。周围是一座座雪山的高峰,在遍布绿色森林的群山怀抱里,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波浪滚滚的大海。白色的波浪在蓝色的海面上滚动,风从远方将波浪吹来,又将波浪吹向远方。不知哪里是伊塞克的头,哪里是伊塞克的尾。这一边太阳已经升起,那一边还是夜晚。伊塞克周围有多少山,数也数不清;这些山后面又有多少这样的高山耸立着,谁也不知道。

    “这就是你们新的家乡了,”长角鹿妈妈说。“你们就住在这里,种地,打鱼,养牲口。你们就在这里安居乐业,千年万载生活下去。你们还要传科接代,繁衍子孙。还要让后代不要忘记你们带到这里来的语言,让他们可以畅快地用自己的语言说话和唱歌。

    人应该怎样生活,你们就怎样生活。我要跟你们,跟你们的子子孙孙永远在一起……“

    这样,男孩和女孩,吉尔吉斯族这最后两个人,就以美丽富饶、万世长存的伊塞克湖畔为新的家乡了。

    时间过得飞快。男孩长成了健壮的汉子,女孩长成了成熟的女子。于是他们结婚,成为夫妻。长角鹿妈妈也没有离开伊塞克,就住在这里的森林里。

    有一天,黎明时候,伊塞克湖上忽然起了风浪,喧腾起来。女的要临盆了,她痛苦地挣扎着。男的害怕了,跑到山崖上,高声喊叫起来:“鹿妈妈,你在哪里啊?伊塞克在闹腾,你听到没有?你的女儿要生孩子了。鹿妈妈,快来啊,快来帮助我们……”

    这时候,远处传来清脆悦耳的叮当声,就象南队的铃声。那声音越来越近。长角鹿妈妈跑来了。它送来一只叫别色克的小孩摇篮,那弯弯的摇把就挂在它的角上。这种别色克是用白桦木做的,摇把上拴一个叮当作响的银铃。至今,这银铃还在伊塞克一带的别色克上响着。妈妈摇着摇篮,银铃叮当响着,好象长角鹿妈妈正从远方跑来,角上挂着白桦木摇篮,匆匆忙忙送摇篮来了……

    长角鹿妈妈刚刚应声来到,孩子就生下来了。

    “这只别色克是给你们的头生孩子的,”长角鹿妈妈说。“你们要有很多孩子。七个儿子,七个女儿!”

    当爸爸的和当妈妈的高兴极了。为了纪念长角鹿妈妈,他们给头生儿子取名为布古拜。布古拜长大成人,娶了基普恰克族的一个美女为妻,于是布古族,也就是长角鹿妈妈族,就繁衍起来了。伊塞克湖畔的布古族成为很大、很强盛的一族。布古人将长角鹿妈妈尊为圣母。布古人的帐篷门口上方都绣有鹿角为标志,这样,很远就可以看出,这帐篷是属于市古族的。布古人每当反击敌人进犯的时候,每当赛马的时候,总是大声呼喊:“布古!”布古人就总是取得胜利。那时候,伊塞克湖畔的森林里,到处奔跑着雪白的长角鹿,它们的美丽,连天上的星星都要羡慕。那都是长角鹿妈妈的子孙。谁也不去碰它们,谁也不去欺负它们。布古人见到鹿,就下马让路。人们总把心爱的美丽姑娘比作美丽的白鹿……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一个十分富有、十分显赫的布古人去世之前。这个布古人有千千万万头羊、千千万万匹马,周围所有的人都是他手下的牧人。他的儿子们为他举办了盛大的丧宴。他们从四面八方请来最有身份的人士参加宴会。在伊塞克湖畔为客人们扎起了上千顶帐篷。数不清宰了多少牲口,喝了多少马奶酒,上了多少山珍海味。富翁的儿子们神气极了:让人们都知道,父亲死后,儿子们还是多么富有,多么慷慨大方,儿子们又是多么孝敬他,多么隆重地悼念他……(“哎…哎,我的儿子啊,如果炫耀的不是才华,而是金银财宝,那可不好!”)

    歌手们骑着死者儿子们赠送的骏马来回驰骋,穿着赠送的貂皮帽和丝绸长袍到处炫耀,争先恐后地歌颂死者和他的后人。

    “在太阳下面,哪里有这样幸福的生活、这样排场的丧宴?”一个歌手唱道。

    “开天辟地以来,这样的事都不曾见!”另一个唱。

    “哪里都不曾见。只有我们这里才这样孝敬父母,这样光宗耀祖,显扬门庭。”第三个唱。

    “哎,花言巧语的歌手们啊,你们在这里嚷嚷什么!世界上还没有那样美好的词句,能够将主人的恩惠、将死者的声望恰如其分地赞誉!”第四个唱。

    他们就这样日日夜夜在赛歌。(哎-哎,我的儿子啊,要是歌手比赛捧场,歌手变成歌的死敌,那就坏事!“)

    那次有名的丧宴热热闹闹地举办了许多天。富翁那些不可一世的儿子们很想压倒别人,想胜过世界上所有的人,好让自己的声望传遍天下。于是他们想起要在父亲的坟上安放一对鹿角,让大家知道,这是出身于长角鹿妈妈一族的他们的光荣先人的坟墓。

    (“哎一哎,我的儿子啊儿子,古人说:富了就骄傲,骄傲就放纵。”)

    富翁的儿子们一心要用这种闻所未闻的办法来显耀他们的父亲,谁也拦不住他们。

    他们说干就干。他们派出一些指人,猎人打到一头鹿,将角劈了下来。鹿角有一俄丈高,就象飞鹰的翅膀。富翁的儿子们很喜欢这对鹿角:每只角上都有十八个杈儿,就是说,这鹿已经十八岁了。好极了!他们就叫人将鹿角安放在坟墓上。

    老年人都十分气忿:“你们凭什么把鹿打死?谁敢动手杀害长角鹿妈妈的后代?”

    富翁的儿子们回答他们说:“这鹿是在我们的地盘上打死的。凡是在我家土地上跑的、爬的、飞的,从苍蝇到骆驼,都是我家的。我们自家的东西,我们自己知道该怎样处置。你们都滚开!”

    仆役们用皮鞭抽打老年人,让他们倒骑在马上,侮辱他们,将他们撵走。

    这一下就开了头……长角鹿妈妈的后代从此就遭殃了。几乎每个人都要去森林里猎捕白鹿。每个布古人都认为在先人坟上安放鹿角是义不容辞的。于是这种事被认为是孝行,是对亡灵特别尊敬之举。谁没有本事弄到鹿角,谁就觉得不体面。人们开始买卖鹿角,储存鹿角。长角鹿妈妈一族中,出现了以猎取鹿角、靠卖鹿角为生的一些人。(“哎—哎,我的儿子啊,金钱万能的地方,既没有美,也没有善良。”)

    伊塞克森林里的鹿面临了大劫大难。人们对它们毫不留情。鹿跑到陡峭的悬崖上,人们也不肯放过它们。人们放出成群的猎狗去追赶它们,将它们赶到埋伏着s手的地方,全部s杀。成群成群的鹿被杀害、被消灭。人们还打赌,看谁能搞到枝杈更多的鹿角。

    鹿没有了。山里空荡荡的。不论深夜还是黎明,都不再听到鹿的叫声。不论在森林里还是在川地上,都看不到鹿在吃草,看不到鹿将长角擎在背上飞快地奔跑,看不到鹿象飞鸟似地掠过深谷。很多人生到世上,一生中一次都没有看到过鹿。只听到过有关鹿的故事,再就是还见过坟墓上的鹿角。

    长角鹿妈妈又怎样了呢?

    长角鹿妈妈很生气,对人们十分恼恨。据说,在鹿被枪弹和猎狗得无处存身的时候,在只剩下屈指可数的一些鹿的时候,长角鹿妈妈登上最高的山顶,告别了伊塞克湖,带着仅剩的一些孩子通过一个很大的山口,往别的地方、别的山里去了。

    世上的事情往往是这样的。这个故事就是这样的。信不信由你。

    长角鹿妈妈临走的时候说,它再也不回来了……

    第五章

    山里又是秋天。热闹的夏天过后,一切又在迎接秋天的凄清。四下里已经看不到畜群荡起的灰尘,火堆早已熄灭。牲畜过冬去了。人走了。山里空了。

    老鹰零零落落地在天上飞过,难得叫上一声两声。河里的水不那样喧闹了:河水一个夏天跟河槽呆够了,此刻落了下去,变浅了。青草不再生长,渐渐枯萎下去。树叶在树枝上呆厌了,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下落。

    夜间,那些最高的山顶上已经落上一层银色的初雪。拂晓时候,那一座座黑糊糊的高山的山脊都变成了灰白色,好家一只只黑褐色的狐狸都长了白色的后颈。山谷里的风越来越冷,越来越刺骨。不过,天气暂时还是晴朗、干爽的。

    护林所对岸的森林很快地进入秋天。火红的秋色有如无烟的野火,从河边向上延烧,烧遍了陡峭的小林地带,直到黑松林的边缘才停止。最鲜艳、最火红、向上爬得最顽强的是杨树林和白桦林:它们一直爬到大森林高处积雪的地方,一直爬到黑压压的松树和云杉王国的边界。

    松杉林里一向十分干净,而且象教堂里那样肃穆。只有一棵棵挺立的褐色树干,只有干爽的松脂气味,只有落得遍地都是的棕黄色针叶。只有风在老松树的树梢上悄悄吹过。

    可是,今天从清早起,被惊动的寒鸦就在山上叫个不停。一大群哇哇直叫的寒鸦,在松林上空不住地盘旋着。寒鸦是听到斧头声,一齐惊叫起来的,这会儿正争先恐后地嚷着,好象它们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了抢劫似的,紧盯着正将砍下的松树朝山下放的那两个人。

    砍下的木头是用马拖着走的。奥罗兹库水走在前面,拉着缰绳。他皱着眉头走着,不住地喘着粗气,就象老牛在耕田;他那斗篷不时地叫树棵子挂住。在他后面,紧紧跟着木头的是莫蒙爷爷。在这样高的地方干活儿,他也感到很吃力,老人家也在呼啸呼呼地喘着气。他手里拿着一根烨木棒,一面走,一面不时地用木棒拨动木头。木头一会儿撞到树桩上,一会儿撞到石头上。每到斜坡上,木头老是想横过来朝下滚。要是那样,那就免不了出事,会砸死人的。

    用木棒掌握木头动向的人随时面临着更大的危险。但是,天下事无奇不有:奥罗兹库尔已经有几次吓得撇开马匹,跳了开去,而且每次他看到老头子还冒着生命危险,在斜坡上撑住木头,一直在等着他回到马跟前去拉马缰时,他都觉得损了他的面子。于是,正如俗话说的:要遮自己的羞,就得羞辱别人。

    “你想要我的命,是不是?”奥罗兹库尔对丈人大声喝道。

    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指摘奥罗兹库尔:哪里见过这样对待老年人的?丈人只是怯生生地说,他自己也可能叫大木头压死的,干什么要这样对他喝叫,好象他是故意这样子似的。

    但是,这一来,更把奥罗兹库尔惹火了。

    “你算什么东西!”他气汹汹地说。“就算把你砸死,你反正活够了。你怕什么?

    可是,我要是摔死了,谁肯要你那不开窝儿的女儿?谁用得着这种不生不养、倒霉的婆娘?……“

    “孩子,你这个人可真难伺候。你一点不尊敬人,”莫蒙回答说。

    奥罗兹库尔甚至停了下来,拿眼睛将老头子打量了一阵。

    “象你这样的老家伙早该躺在炉灶跟前,拿炉灰来烤p股了。可是你现在好歹总还是拿着工资。你的工资从哪里来的?靠我呗!你还要什么样的尊敬?”

    “好啦,我是随便说说的,”莫蒙软了下来。

    他们就这样走着。又爬上一个山坡,停在坡上休息。马已经浑身是汗,到处水淋淋的。

    寒鸦还是一直没有安静下来,一直在打圈子。黑压压的一大片,嚷得非常起劲儿,好象打定了主意今天是要叫一整天了。

    “寒鸦叫,冬天早早到,”莫蒙又开口说。他想讲点别的,让奥罗兹库尔消消气。

    “这是寒鸦要飞走了。寒鸦不喜欢有人来打扰它们。”他又补上一句,好象是替不懂事的鸟儿表白似的。

    “哪一个打扰它们的?”奥罗兹库尔猛地转过头来,脸一下子变得通红。“老头子,你又在胡扯了,”他用严厉的口气低声说。

    他心里说:“哼,话里有话哩!怎么,就为了你那寒鸦,松树都不能碰,连根树枝都不能动啦?没有这种事!目下在这里还是我当家。”他拿眼睛狠狠瞄了瞄哇哇直叫的鸟群,心里说:“嘿,有一挺机枪就好了!”然后,他转过脸,骂了两声娘。

    莫蒙一声不吭。他听不惯女婿骂娘。“他又来了,”老人家心里难过地想。“一喝了酒,就凶得不得了。酒醒了,还是一点道理也不讲。人究竟为什么会这样呢?”莫蒙伤起心来。“你对他一片好心,他对你恶意相报。既不觉得有愧,又不肯问问良心。好象就应该这样。总认为自己有理。只要地舒服就行。周围的人都该伺候他。你不愿意,就着你干。好在他这种人是在山里,在森林里,他的手下只有这么一两个人。他的官儿要是更大些,那又怎样呢?天啊,可别叫他当大官儿……而且这种人实在多得很。他们什么都能捞到手。你想躲这种人都躲不掉。他到处等着你,到处能找得到你。为了他自己过得自在,他能把你的命折腾掉。可是,他还是有理。是啊,这种人太多了……”

    “好啦,歇够了,”奥罗兹库尔打断老人家的思路。“走吧,”他下命令说。

    于是他们又往前走。

    今天从清早起,奥罗兹库尔心里就不痛快。早晨,本当带上家什过河到对岸森林里来的,莫蒙却忙着送外孙上学去了。这老头子简直发昏了!每天早晨都要备好马,送孩子去上学,然后又要骑马跑去把孩子从学校接回来。天天就为这个没人要的孩子忙活着。

    说什么,上学不能迟到,简直好象不得了啦!要是这里有急事,天晓得会是什么样的事,这么说,这些事都是可以放一放的罗、老头子说:“我一下子就回来,万一孩子上课迟到了,见了女老师不好意思的。”哼,见了她不好意思!老糊涂!那个女教师又算什么?

    一件大衣穿上五年。就看到她夹着练习本,提着提包。天天在外面乞讨,什么东西都要向区里要,要起来没完没了,一会儿给学校要煤,一会儿要玻璃,一会儿要粉笔,要不然就是要抹布。真正象样的教师会到这样的学校来吗?大家给这学校取的名字真不错——小家伙学校。她倒真是个小家伙。她有什么用?真正象样的教师都在城市里。学校里玻璃窗明晃晃的。教师都系领带。但那是在城市里呀……城市里有多少首长坐着汽车满街跑!那又是什么样的汽车呀!乌黑、银亮的汽车,平平稳稳地开过来,你不由得要站下来,气也不敢喘,站得笔直,等着它开过去。可他们城里人就好象没有看到这些汽车似的,忙忙碌碌,来去匆匆,只顾走自己的路。在城市里过日子才真象过日子哩!要是能调到城市里去,在城市里住下来,有多好啊!在城市里,尊敬不尊敬人,全看人的地位。有了地位,就一定受人尊敬。地位越高,越受人尊敬。大家都是文明人。在城市里,不必因为吃几顿饭或者收了什么礼物,就去搞木头或者去做诸如此类的事来还人情。不象在这里,给你五十,至多一百卢布,人家就把木头弄走,还要说你的坏话:奥罗兹库尔受贿啦,这个那个的……真是愚昧无知!

    是啊,真该到城市里去……嘿,让这些山、这些森林、这些该死的木头,让不生孩子的老婆,让糊涂老头子和他那当宝贝待的狗崽子,统统见鬼去!嘿,那我就象吃饱了燕麦的马一样,欢蹦起来!我会叫人尊敬我:“奥罗兹库尔·巴拉扎诺维奇,您的办公室能进吗?”到了城市里,我要娶个城里女子。为什么不可以呢?比如说,娶个演员,要漂亮的,又会唱,又会跳,手里还拿着麦克风;据说,在她们眼里,最要紧的是,一个人要有地位。我要挽着这样的美女,自己也要系好领带,一起到电影院去。她的高跟鞋登登地响着,浑身香喷喷的。过路人都伸长了鼻子。不用说,孩子也要生一些的。让儿子学法律,叫女儿学钢琴。城里孩子显然不同,城里孩子聪明。在家里说的全是俄语:他们才不会满嘴土话哩。他也要这样来惯养自己的孩子:“好爸爸,好妈妈,我要这样,我要那样……”对自己的孩子,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嘿,他要让很多人都眼红,让大家看看,他是什么人!他哪一点又比别人差?那些在他上面的人,哪一点比他高明?都是一些跟他一样的人嘛。只不过他们走运,他不走运罢例。怪他没有福气。也很怪他自己。

    林业人员训练班结业后,该是到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