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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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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再次经过山体缝隙的瓶颈时,正好一道闪电从高远的夜空照耀下来,一个墨绿色冲浪板,早已地斜横在石坑上方两米高。

    我猜的没错,悬鸦真得设计过这里,在我正发愁如何扛着沉重包裹渡河时,却意外看到那只冲浪板,满心的欢喜说不出。

    杜莫消失的当夜,我和他的冲浪板,明明藏在沙滩上的乱石堆儿,根本不曾想到,悬鸦早已搜走了这些东西。

    我不由感慨,八大传说杀手,果然非同凡响,单凭悬鸦这点筹划,足以印证他的睿智和恐怖,更别说其它七名杀手的高深莫测。

    渡过湍流的河水,自然成了很轻松的事儿,我仍然一路小跑,希望及早赶回山d,好争取些休息时间,把消耗的体能再度恢复过来。

    快要接近溶d时,我转而进入附近另一个小山d,那里面仅五六平方米的空间,但这已经足够,我必须提前了解包里有哪些东西,万一有些不该给杜莫看到的敏感之物,也好提前收起,或者编好谎言。

    拔出匕首,割开湿漉漉的长条布包,像剥竹笋似的,层层翻开,先用手试探着触摸,等待下一道闪电照s。“咔嚓”一声响,一束白炽亮光闪过,我霎时瞅见一个袖珍的迷彩小手电,连忙捡起打开。一股明亮的光,持续平稳地照s在眼前。

    首先映入眼帘,是一白色塑料袋包裹的东西,快速打开细看,使我吃惊的同时,心中也泛起一股暖意。

    杰森约迪虽拥有海魔号上大批财富,明知我在为他卖命,却对极为苛刻地对待我。

    而悬鸦,知道我现在有难处,特意塞入一打绿油油的欧元,一来让我在路途上应急;二来过得舒适点。

    真没想到,悬鸦这人挺厚道。

    二百三十六章:烛影下的回忆

    我把这及时雨一般的货币,重新包裹好了一折,平铺在p股后兜。迷彩小手电,散发暗红色光亮,照s时贴低在地面,漫s出的光圈只礼帽那么大,夜间使用它,能有效避免暴露自己。

    长条油布包里还有三个小包,两包里面塞满了食物,有牛r干儿、香肠、巧克力。另一包鼓鼓囊囊尽是药品,甚至有一把塑封的手术刀和小镊子。

    假如我再中弹,不必像在荒岛那样,用烧热的匕首和火药自救了,痛苦可减轻大半。

    跟悬鸦合作,顿感轻松许多,因为,我不必多言,他就下意识地想到。这种心照不宣很重要,尤其在面临生死关头,彼此迫于形势无法联系时。

    最后一条长布套,那轮廓和尺寸再熟悉不过,“嗖”一下拽开拉链,一支崭新的巴特雷狙击步枪显现,上面仍残留着淡淡金属和机油味道,我鼻腔深吸一口,唤起脑海中无数回忆。

    我已经拿了悬鸦一只绿色帆布小包,现在他又送了一只,提起在手上,那沉甸甸的感觉,以及应声响起的“哗啦”,里面至少一百颗狙击子弹,无论杀敌还是反抗追击,这些足够了。而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只肯给我和杜莫二十颗子弹。

    这些东西,悬鸦无偿提供给我,比起我在荒岛上控制的军火和财宝,虽然微不足道,但此时情况已不同,包里每一颗子弹,都是悬鸦卖命赚到钱,在通过各层渠道购得。

    所以,他能做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毕竟,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有顺手的武器,再强悍的杀戮机器都要大打折扣,变得步履维艰。

    将那些碎绳子和多余的包袋儿,全部填进山d的石缝,只用雨衣简略裹卷一下物品,再次冲进黑夜的风雨中,朝杜莫和女孩的山d疾奔。

    如此一来,杜莫就察觉不到什么,深信物品是我冒险偷来的,而不是别人为我打好包,整齐背回来。

    赶到d口后,我先往里面连丢三颗石子,听到女孩一声惊喜的呼唤,才赫然走进山d,身上浇灌的雨水,噼里啪啦地砸落下石面。

    “嘿嘿,看!我们的英雄回来了,叫你别担心,你还不相信我。”杜莫调侃着女孩,自己也压抑不住兴奋。“嗯”我沉闷的一声低应,示意自己并无大碍,没遭受伤害。

    打开小手电,照了一下女孩和杜莫的脸,他俩立刻激动起来。黑漆漆的山d,能出现一束光亮,使憋闷的双眼延伸一下视线,对每个人来讲,确实是件快乐的事儿。

    我把包裹摊在d中央,拿出一只金色的防风火机,很快点燃一根蜡烛,橘黄色的光闪闪跳动,把四周的黑暗缓缓推向石壁。

    “太好了,有了光亮我就不怕了。”女孩欣喜地说着,然后走到莹莹闪动的蜡烛旁,看似好奇的观赏,却为寻得一丝温度。

    “给。”我伸出粗壮的胳膊,递过一块儿巧克力,女孩愕然了一下,忙伸手接过咬进贝齿。“哎!雨夜太冷了,给我也来一块儿。”杜莫看到女孩吃的香甜,不免吞咽了一注口水,着急地说到。

    “啪。”随即,我又丢给杜莫一块儿,他颇为高兴,那白得刺眼的牙齿,霎时展露在黑亮的脸上,d内烛光的亮度,仿佛也随着上拔了一下。

    “要是弄点干树枝,再打一只羚羊,架在火上熏燎,我保证让你们吃到最可口的烤r。”杜莫一边蠕动嘴巴,急速咀嚼着甜食,一边无限向往地说起美食。

    杜莫这么说也是有道理,我们终于有了枪,而且是狙击步枪,别说一只羚羊,就算非洲狮子,照样轻松捕猎。

    “工厂今晚很恐怖,简直像一片墓地,他们白天死了两位核心人物,士气低落的同时,更不会料到我还敢雨夜潜入。”杜莫听完,才意识到自己只顾吃喝,全然忽略了物品得来的不易,尤其我的安危。

    “噢!哦,你走之后,那姑娘一个劲儿地念叨,总担心你。我就说了嘛,英雄出马,马到成功,是不是啊,追……,追魂夺命手。哈哈哈……”

    杜莫刚要带出我名字,我忽地扭脸,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他才及时改了口,胡诌出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我不想让任何事物影响到解救伊凉她们的计划,万一女孩知道我的名字,即使我不杀她,悬鸦也不会留她活口。我不想让女孩遭受无辜伤害,才对杜莫严厉威慑,让他保持先前的警惕,谨记此次任务事关多条人命。

    与此同时,也打消杜莫对我和悬鸦已暗中合作的丝毫猜想。

    “好吧,明天就打一只羚羊,让你过足烹饪的瘾,包里这些食物,只够维持饿不死人,根本满足不了我们的身体。”

    说完,我对女孩微微弯了弯嘴角,她正并拢双膝蹲在蜡烛旁,一双白嫩的小手,快要把那朵小小的火苗捧起,d里的光线压低下来。

    “我明天想回家,不知道父母现在怎样了!”女孩见我面色温和,趁机用乞求的语气,试探性地说到。我和她的明眸对视了三秒,嘴角微笑的幅度又加重了些。

    “你是自由的,想去哪里都可以,不必乞求我们,但是有个小小要求。”说完,我眨了一下仍挂着雨滴的睫毛。

    “嗯,我明白,你只要动作轻点就可以了。”女孩爽朗地说着,站起娇软的身子,缓缓脱掉上衣,铺在蜡烛旁边,准备轻轻躺下去,叉开双腿等我。

    这姑娘的楞劲儿,让我想起芦雅,想起我们一起捕抓山鳟鱼的时候。我有些陷入回忆不能自拔,所以当女孩完全躺在那件铺在石面的上衣时,我才挣脱出突然涌起的回忆。

    杜莫没有说话,他上身微欠,半张着嘴巴,一双欲要凸鼓爆出的眼球,像时间停止似的看着我,以为真要发生什么。

    “杜莫现在受了伤,我也需要恢复体能,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们离开了毛里求斯,你才可以回家,那时,坏人也不会再找你麻烦。明白意思吗?”我依旧微笑,望着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

    二百三十七章:草浪里的死亡线

    她像刚睡醒似的,吃力地用胳膊肘撑起上身,对我扎麽麽着眼睛,一脸愕然。“明白,我懂你的意思,你们不是坏人。”女孩失落之余,略显几分高兴。

    “姑娘,你放心吧,你看我面色祥和,多像黑人版的圣诞老人,我们怎么会是坏人。”杜莫的话逗笑了女孩,同时也令他裂开的嘴角疼了一下,不禁嘶哈一声。

    “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呢?”女孩善意的问,我知道她有感恩之心。“我明天去弄些干草和木柴,顺便打一只野味儿,你帮我照看好伙伴即可。”

    杜莫冲我一扬眉毛,表示很满意我这么安排。“那么,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女孩的天真,刺激得我眉宇微微一震。

    “可以,我叫……”面对女孩突如其来的好奇,我一时不知所措,这不比被敌人抓成俘虏后的随机应变。我知道,女孩想记住我名字,深埋在她那颗不屈的心中,怀念一辈子。

    “唉!不为难你了,说了也假名字。不如,我帮你想个名字。”此刻的女孩,充满对未来生活的乐观,虽然昨天她还在小房子受罪,但她深信自己没出卖过灵魂。

    “你叫疾风大块儿头吧,因为我抓住你裤腰逃跑时,感觉你快得像风一样,给人一种冲破一切障碍的安全感。”

    女孩吱唔半天,竟给我起了个如此啰嗦的名字,虽然听着都别扭极了,但毕竟不会暴露自己身份,不会为以后带来麻烦。

    我点点头,表示可以这么叫我,女孩见我允诺,立刻双眼放亮。“真的?我猜你也喜欢这名字。”我干涸着雨水的嘴唇,微微一张,“啊”,回应这个愿意配合我们三天的女孩。

    给杜莫二次清理伤口后,又给女孩的茹晕重新涂抹碘酒,这次,她把娇软的坦然摊在我手掌,任我仔细清理齿痕边沿,先前的浮肿消失了一些。

    女孩一双明眸,充满信任地注视着我,随着酒精棉棒的擦磨,她眼睛渐渐微闭,从轻咬的嘴唇中不断发出一声轻呻。

    夜里,凭借橘黄色的烛光,我将巴特雷狙击步枪拆解重装,利用组装过程,感受武器有无瑕疵和坏道,结果令我很满意。悬鸦还特意为我配给了光学准镜,及一只红色镜片的超级望远镜。

    我们都太过疲惫,一觉睡到太阳高升,眨麽几下惺忪的眼睛,检查完武器和食物,杜莫和女孩仍睡的安详。

    炫目的光线,从d口上方的裂缝斜s进来,饱含一股大地在蒸发的潮热闷气。

    我慢慢起身,收起睡前横拉在d口的鱼线,虽然此处是悬鸦的地盘,但草原上那些大型猛兽,可不在乎这些,它们饿极了,或嗅觉到血腥味儿,一样扑进来撕咬。

    唤醒杜莫和女孩,我交代了一下今天的活动内容,临走前,丢给杜莫一把手枪,用来提防野兽袭击。

    “呵!好东西,有这只武器,来几头雄狮都不怕。”杜莫很识货,一眼看出fn57手枪,啧啧赞叹到。女孩到对他的话有些害怕。

    “你不用担心,杜莫虽然受伤,但枪法绝对一流,我有望远镜,即使在远处也可以保护你。”安慰了女孩几句,我背起两把狙击步枪,离开了山d。

    顺着茂盛的山坡植物,一路延伸下去,首先,我得用匕首割一些半黄的蒿草,借助毒辣的日头,只消晒上半天,晚上就能抱回山d铺垫。

    干柴最容易搞到,因为山d口附近长了几颗大树,下山时,我用匕首斩断了诸多树枝,因为附近没有敌人,可以任意去毁损树木。等黄昏十分,我狩猎归来,估计这些树枝里的水分也干的差不多。

    从山坡跑下来时,眼前呈现大片草原,从丘陵脚下远远地蔓延出去。女孩说过,草原里有残留的地雷区,我用望远镜仔细窥察了一下,真得发现很多枯枝,像桩子似的竖立在荒草里面。当然,即使有警示g儿,我也不会靠近那里,天知道有无遗漏的地雷。

    齐腰高的枯草,被我很快削割倒大片,弯腰工作时,潮湿的地表蒸腾,烘染的皮肤极其难受。而且,我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黄色的狮群,在滚滚草浪里若隐若现。

    巴特雷狙击步枪,被我藏在山d附近,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谁都不能有触摸的机会。假如武器出现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脚,不等赶到索马里,恐怕在马达加斯加岛就会丧命。

    根据悬鸦的预测,我俩将在那里第一次联手,做掉与我同时赶往索马里二发杀手。这样,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芦雅她们的安全系数才会增大。即使真如悬鸦担心的那样,海魔号还预留有八大杀手里面的两名悍将,一时半刻也来不及调度。

    脑中思考着这些问题,手下的匕首已匆匆削好足够的蒿草,因为我正处于上风带,西北方向的狮群,可能嗅觉到气味儿。大片的羚羊和斑马群,正集结在地雷区东面,可能动物们也感应到爆炸的死亡气息,以此划出了汉界楚河。

    身上的狙击步枪,有效s程在八百米,我是不愿意击杀狮子的,除非它们主动攻击,但我必须小心,一旦这种草原之王潜伏到近前,绝不比对付一名八大杀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辣的日头,我背着狙击步枪,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件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白草茫茫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我也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想活命自然很难。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胯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s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

    我干涩地吞咽一下,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上帝又在凝视。

    二百三十八章:奔进草丛抢鲜r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天气,我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不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r,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地保持着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费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j,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出来,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r,就像在超市购买,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s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s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s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我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我们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宰剖兽r耗费时间长,掏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把过多鲜r背回山d储藏,食物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危险的不理智。所以,我决定s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击步枪。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狙击准镜中,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j,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最后,它仿佛不想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觉到了我的存在,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准备哄抢我击中的羚羊。

    “砰!”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间炸出一个r孔,周围的皮r,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大片的斑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