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书院 > 都市小说 > 青春的最后一季 > 第 1 部分

第 1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冬日下的雪人(1)

    一。 我知道算命先生可以用某个人写的一个字来推测他的命运,但我却不知道能否通过字的读音来窥视到未来和现实间神秘的联系。

    比如桑(s…ang),我很爱读这个音,读起来饱满而不混浊,反而如秋风般凛冽荒凉。发这个音之前,舌端和牙齿必须要很靠近,但是却并没有贴在一起,尔后,迅速分离,永远分离,气流冲出,回音盘旋。

    也许我可以把桑(s…ang)读上一万遍,每一遍都在回想那曾短暂的靠近,但是离开就是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倾城之恋》里曼桢说的:我们都不到过去了。

    在某个寒冷孤独的夜里,我喃喃自语,泪流满面。

    认识桑,是我快乐的开始,也是我沉沦的渊薮,我在夏天的末尾看到她明艳的面容,在整个一夏最后灿烂的阳光里,桑笑靥如花,晃花了我的眼。

    在此之前,我一直很愤怒,却一直都装做很平静;我有很多朋友,但内心却总感到孤独。我一直认为孤独是源自高贵,这种高贵和出身、外表甚至学习都没关系,而是源自独立的思想和读过的书,我看不起身边同学的媚俗和无知,但是我却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我诅咒这个世界,但仍无比渴望得到她的认同,渴望活在大舞台上,年少成名。爱玲说得对——“还是出名要趁早啊,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强烈了!”因此我总在幻想,总在希冀自己能在一夜间长大,即使苍老。然而现实的自己却活得那么狼狈,一无所有,我羡慕、嫉妒、仇视那些少年轻狂的风华。

    我甚至都没资格成为愤青,我只有愤怒的思想,却没有愤怒的行为,因为一颗沉重的理由:我不是为了自己学习,我也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我自己都很鄙视自己,活着真他妈累。

    但,如果没有自杀的勇气,人毕竟要生活下去,即使不快乐。电影《芙蓉镇》里说:活下去,像狗一样活下去,有时,我真觉得阿拉就是条狗,整日里忙忙碌碌,为了一块遥远的骨头。

    认识桑以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灵魂,才明白在我的生活里,除了因成绩排名高而快乐外,还有一更温暖更真实的快乐。

    也许现实的这个世界都认为我和她在一起是罪恶的,因为我是高中生,她是个“疑似”发廊女,但这个世界不是完整的世界,是我鄙视的世界,我只想告诉它,在那个夏末秋初的季节里,我还拥有另一个世界。

    在另一个世界形成前的三个月,我还只是一名高二的学生,高二上学期才开始,我正想从学校的宿舍里搬出去。因为想远离诸多j毛蒜皮的烦事,比如谁用了谁的洗衣粉,比如谁晚上要是点蜡烛多学习了会,就会遭致别人的嘲讽等等。其实我一直认为他们都是极合格的高中生,学习刻苦,生活简朴,为人内敛不出头,不惹事生非,很有条理。周末他们就洗洗衣服,下下棋,出去买点东西,再好好看书,我有时挺羡慕他们的平静,心中永装着大学没有别的需求,能静下心,能耐得住寂寞。但我却做不到。

    我只想过自我的生活,不过考虑到家里每个月只给我二百二十大洋生活费,我只能从中抽取一小部分赁房子,否则吃不饱饭,所以我考虑的只能是最便宜的房子。

    一开始我想找飞帮忙,他是我高一入校时第一个认识的同学,当初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厮绝非善类:留着小胡子,刮光头,青黢黢的头皮,左耳挂着耳钉,皮带松松垮垮,落在脐下三寸,一走路,身如风摆柳,脖子和腰一起扭。开学时,他来得比我早,听舍友说,他一进来就挨个发烟,很真挚的对大伙说,我是花钱进来的,我知道哥几个学习都好,以后多多照顾一下。等我来了把自己东西放下后,去厕所里抽烟,他在蹲大号,也在吞云吐雾,听到声响,抬头,我看见了一张以后让我既烦又摆脱不了的土匪脸。

    后面的日子从充分必要两方面都证明了飞的的确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而且是个臭j蛋,坏了整整一锅老汤。我们班第一个语文老师就是被这厮活活气走的,这位女老师三十岁左右,长得又瘦又黑,就如农药敌敌畏的商标般,却偏爱穿红裙子。我们班的同学都特讨厌她,主要因为她的长像、教学方式和尖酸刻薄的诗气,当真是文学系毕业的,出口成章,骂起人来理论结合实际,层层推进,鞭辟入里,那时高中语文才改版,文言文特别多,有一次她晚自习突然袭击,非要全班人在十分钟之内默写《逍遥游》,写不出来的都被罚抄二十遍,整地整个班都怨声载道,她却自我感觉良好。

    她走后,同学总结道,遇到她,是我们的悲哀;而遇到飞,则是她的悲哀了。

    飞的套路很简单,就是不断的闹出声响,不让她安心上课,飞说话、小声唱歌、怪叫等等,整的后面跟先锋音乐录音棚似的。但是令我和满满可气的是,他每每犯事的时候总会牵连到我们俩,因为那时我们三个坐在一起。老师本着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原则,每次罚站就是三个,被同学笑称“三站客”,你说站就站着呗,飞还不老实,一看语文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字,他就挤眉弄眼的和旁边的同学开玩笑,老师一转身,他就又一脸无辜老老实实的站着。

    后来,站的时间长了,“三站客”名声远扬,同学们见到我们三个打招呼都是:今天你站了没有?而且这件事连老班都知道了,有次班里要出几个人到仓库领课本,老班在门口就喊上了:那什么就让“三站客”也为人民服务一次吧。

    其实上语文课老站着也没什么,但令我郁闷的是,他俩个子都比我高大。

    好在高二文理分家了,这厮终于混不下去了,灰溜溜的闪到文科班了,为这事我和满满还在校门外连吃了十个煎饼果子以示庆祝,结果第二天都拉了肚子。

    前段时间听宿舍的人说飞在大戏院那边赁房子了,因此我决定过去先祸害祸害他,顺便体验一下住外面的感觉。

    二                      2001年9月13日

    中午吃过饭后,我顶着大太阳去飞那,九月是夏季的最后时光,好似回光返照似的热。

    飞住的地方并不远,顺着人民路,两百米左右,右拐,路过梦阳市大戏院,再走几十米有个胡同,左手第二家便是。我推开院门,一只比猫大不了多少的狗冲我“汪汪”,我只瞪了它一眼,它果然跑得比一般的狗还快。

    我敲了敲门,飞半天才开门,只穿了条内k站着,睡眼惺忪。

    “我靠你怎么舍得来了?”飞揉揉眼。

    “别挡路行吗?”我推开飞径直走进去,“大白天睡觉,非j即盗,床上没姘头吧?”

    “哥我是那种随便的人吗?”飞嘿嘿笑,随手关上门。

    “别往自个脸上贴金了,你什么货色,我还不知道吗?要不你就是在双手浇开幸福花?”我坐在床上,把床上的风扇开到最大挡,这屋很y凉,风丝丝的吹到身上感觉很舒服,我脱掉鞋,瞅着飞,“哥们我来这消暑几天,欢迎不?”

    “瞧你说的,咱不是兄弟吗?好说好说。”飞从枕头底下摸了包烟,丢给我一根,然后龇牙一笑,“只要你给我交一定的房租就行了。”

    “去你妈的。”我没好气地瞪了飞一眼,突然感到这屋里有股怪味,“飞,你这屋啥味?”

    飞又笑了,是那种很贱的笑。我使劲抽了抽鼻子,感觉这怪味发自床下,穿上鞋,往床下一看,我c,差点没吐出来,床底下整整齐齐的摆了十几个矿泉水瓶,里面装的都是黄橙橙的n。

    “嘿嘿,厕所太远,有时就。。。。。。”飞颇有些不好意思。

    “c,我服了,我真他妈服你了,你太有才了。”强忍着反胃,我连忙告辞了,走之前我问飞这一间房子多少钱,飞说一个月八十。太贵了,只能再想办法了。

    我走了十几米后,飞在后面喊:“大宝让我告诉你,过短时间他生日,他请咱们去喝酒。”

    我头都没回,摆摆手算是知道了。

    走到天桥上时,正碰上坐在我前面的诺诺同学,她和她妹妹一起在逛街,姐妹俩穿着小花裙,打着小花伞,打扮得花枝招展。

    “干吗呢?陆寒。”

    “我刚才去找房子了,不想在宿舍住了。”

    “找到了吗?”

    “没有,大戏院那边太贵了,一个月要八十。”

    “我妈妈有个朋友在水利局那,听说有很多一中的学生在那里租房子,回头我让我妈帮你问问。”

    “呵,那敢情好,谢谢了。”

    “算了,你以后别拉我头发就行了,嘻嘻。”诺诺坐在我前面。

    听姐姐这么说,她妹妹可能以为我经常欺负她姐姐了,在她眼里我突然变成了胡汉三黄世仁,她撅着小嘴颇不友好的瞪着我,瞪得我直有点不好意思。

    “你妹妹真可爱。”我讪讪说道。

    “少套近乎,心虚了吧?”

    周二晚上是物理自习,老班就是教物理的,因此在所有的课里,我们班的物理成绩是突出的。今晚老班又来晚了,我这么说是因为他经常来晚,当然我们都可以理解,首先因为老班还是年级组长,政事繁多,喝酒应酬自然也很多,其次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老班喝酒归喝酒但却从来不误事,似乎喝的越多思路越清晰课讲的越好,因此每当我们有很难的题不会做时,就专门等老班喝多了才去问他。关于老班的酒量,在我们班有一个很传奇的说法:满满的父亲是市卫生局的,有次和老班在一起喝酒,那天都喝了不少,每个人至少一斤多白酒,其他的不计,满满的父亲当时就神志不清了,而老班则把他送上车,然后自己骑着自行车呼啸而去。

    七点钟开始晚自习,七点十五左右,坐在前面的同学在闻到一股强烈的酒气后回头告诉我们:老班来了。

    当时我正不停的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一个运动学的题目又把我难住了,而这种类型的题目前两天老班才给我详细的解说过,狗日的,我又忘了,这种现象令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智商是否过早退化了,要真是如此,那就太可悲了,我现在可也是如花青春呀。

    正当我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硬着头再问老班一遍时,诺诺突然回过头:“陆寒,你租房子那事我妈妈帮你问过了,她也去看过了,地方虽然小了点,但一个人住还行,而且挺便宜的,下晚自习后我带你去看看吧。”

    我望着诺诺,她清秀小巧的鼻梁上结了一幅大大的眼镜,几乎把白皙的脸遮了大半,很可爱。

    见我眼都不眨的望着她,诺诺本能的往后缩了缩,警戒味很浓得问我道:“干吗?别这么看着我。”

    我很开心的笑了,其实我特爱逗她包括我的同桌雨橙,我竖起食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说道:“声音小点,别让其他人以为我把你怎么了,我可不喜欢你这样的。”

    “我怎么了又?”诺诺突然气鼓鼓地问我道。

    “不淑女呗。”

    “哼,我们都知道你喜欢闻婷,她是淑女,但人家却不理你,嘻嘻。”诺诺幸灾乐祸的笑了。

    我无语了,闻婷就是我的软肋,而且我可不敢再惹诺诺了,我还指望她带我看房子呢。

    今晚月凉如水,清冷的月辉随意的铺洒,四周若白昼般的明亮,我和诺诺并肩缓缓往回走,刚才她带我去看房子了,她妈妈的一个朋友现在在某个小区买了房子,搬了过去,原来住的就空了,我赁的其实只是一间存放杂物的,旁边有间厨房,对面就是一间大套间,有一个小客厅和两间卧室,现在还没租出去。本来房东是打算把杂物间和其他几间一同租出去的,是诺诺的母亲硬要来的,地方很简陋,除了一个床一张桌子外别无他物,但房租很便宜,一个月只要三十块钱,我已经很满足了。

    “诺诺,谢谢你了,也代我向阿姨表示感谢……”

    “行了行了。”诺诺很不耐烦的打断我,“一路上听你絮絮叨叨的不知说了多少遍,跟老太婆似的,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我大感兴趣,问道:“这么说来你听了解我的,看来平时没少观察我,呵呵。”

    “去死,少臭美了,谁观察你了。不过……”诺诺顿了顿,“你其实真地挺个性的,活得挺自我的,和其他的男生都不一样。”

    “个性?”我哑然失笑,“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话吗?人年轻的时候把无知当个性,成熟后就把个性当无知了。”

    诺诺很可爱的撇撇嘴,不满地说道:“这么说来你就很成熟了,你就装吧,才多大点,还没我大呢。”

    我望了望诺诺,她的眼镜被摘下了,借着路灯,我看到她的眼角隐隐有血丝,而且一脸的倦容,有几缕发丝凌乱得飘在她白皙的脸庞上,显得很憔悴。高二文理一分科,学习压力骤然加大了,尤其在一中这样的重点高中,因为按照普遍的说法,高二是两极分化的阶段,谁都不想被抛下,都在玩命的学习。但是除了学习,我们的青春一季还留下了什么?

    “诺诺,我问你,你觉得我们还有青春吗?”

    “青春?我们怎么没有了?”诺诺很疑惑的问我,“我们现在不正在青春中吗?”

    “不,我是说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可以恋爱,可以歌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自由自在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天天被束缚在学习里。”

    “厄……”诺诺眨了眨眼睛,“我倒没想过这些,反正从小到大,家里一直在告诉我,一定要考上重点大学,以后才会有好工作,其他的事情都不能考虑,什么恋爱呀,妈妈要是知道了,还不打死我。”

    “你喜欢学习吗?”

    “学习有什么喜不喜欢的?我又不像你,女生要是不加倍努力,很快就会被落下的。”诺诺的情绪显得很低落。

    看诺诺这样,我的心里突然感到很难过,这个时候,我的成绩还很好,但我已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了,因为虽然之前我一直都在前五名,但主要是历史政治地理撑着,我的理科成绩并不算好。因此分文理科后,我越发的艰难了。

    “诺诺,你知道为什么我的文科那么好,我却选了理科呢?”

    “哼,那还用问,因为闻婷呗,她去哪你还不就去哪。”

    我瞪着诺诺,生气地说:“我我我是那么没出息吗?”

    “看看,气急败坏了吧?”诺诺在一旁好整以暇的微笑道。

    “行行行,我不说话了行吗?”

    “好了,逗你玩的,谁让你比我小的,别生气了,一个男孩可不能没有气量对吧,告诉我为什么?”诺诺晃了晃我的手臂,我的胳膊却不小心碰倒了诺诺的胸部,一种柔软的触感从那处传了过来,幸亏诺诺没有发觉。

    “听说过k大吧,那是全国最好的军校,我从初中开始就发誓一定要考上它,但是它在安徽只收理科生,因此我只能学理,我没有退路,如果我学文科,我自信北大清华都不在话下。但是现在,我却没有了自信。”

    可能我的话也触动了诺诺的心事,两人之间默默的往前走着,快到诺诺家的单元时,诺诺突然问我:“陆寒,你对我的印象是什么?”

    “印象?”我挠了挠头,很苦恼的说,“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就那样呗,整日里疯疯癫癫的。”

    “去死,你回去吧。再见。”说完,诺诺就气鼓鼓的转身走了,直到姣好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而我就一直站着。

    高一才入校时,我坐在后面,远远的望见第一排有一个身材颀长穿着白色真维斯外套的女孩,那时她还没戴眼镜,竖着高挑的马尾辫,皮肤白里飘红,像四五月间的水蜜桃一般,牙齿洁白,嘴角有条非常淡的斑痕,只有微笑的时候才能看到,但这非但没有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平添了不一样的气质,她不仅漂亮,成绩也非常好,在高一才开学的那段时间里,她在我心里就如同圣女一般。后来换位了,她就坐在我的前面,两人很熟稔了整天吵吵闹闹,但她的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渐渐消失了,被学习压得日益憔悴,我见尤怜。

    这个女孩就是诺诺。

    在回寝室的路上,我想了很多,关于诺诺,关于闻婷。在我们班,从高一开始,我和闻婷的名字,似乎总连在一起,每个人都说我喜欢闻婷。的确,闻婷符合我一切审美的要求,皮肤白皙,长发,简单的蝴蝶发卡,性格温柔内向,除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几乎不和别人说话,一说话脸就红。但其实,闻婷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她的父母都在学校工作,家就在c场后面的员工楼上,看似柔弱的闻婷却很喜欢运动,上次校运动会,给我们班拿回了女子一百、二百、一千米三个第一,她做什么都是一板一眼,上课从来不走神不打瞌睡,腰永远都挺得直直的。下午上课,她绝对会在上课前十分钟过来,我每次都能看到她背着书包,每一步的距离几乎相同。

    在我心里,闻婷是完美的,如同瓷娃娃一样。但是相对于完美,有时候缺点更让人可亲,因为完美你是无法与它对话的,就像我和闻婷就几乎没说过话一样,而真实你却能切切实实的听到它的心跳声。

    在这样一个夜晚,诺诺的一笑一颦,她的烦恼和生气,她那幅超大的眼镜,都在我脑海里不停的盘旋,也许诺诺更值得去喜欢,如果太孤独的话。

    回到寝室后,马军告诉我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