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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刑(三)



    “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

    “单枪匹马,横刀直入。”

    “龙逢斩,比干剖。”

    “啄目抽肠。”

    “后羿射日。”

    “河伯娶亲。”

    “若其有罪,绞缢以戮。”

    “墨。”

    “巧舌如簧。”

    “蛇蝎心肠。”

    “水沸煮食,水温温食。”

    “拆分,卸解。”

    “绣花鞋。”

    木景箜:“这都是什么东西?这群孩子在说什么?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啊?!”

    商灵:“这听上去怎么好像是……刑?”

    轩竹乙:“刑?是……不会是要我们这样死吧?”

    欧阳若琳:“这都是什么刑法?!”

    羽慈赫:“第一种是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也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第二种是车裂。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头牛或五匹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刚才提到了彭越,这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所以,第二种应该是车裂之刑。”

    商灵:“第三种就是普通的斩首。这第四种嘛……”

    羽慈赫:“第四中是剥皮。是从生吞活剥这里推断的。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这个,比较血腥和残忍,就不用我解释了吧?”

    欧阳若琳连忙道:“不用不用,听着就害怕,我已经想象到了。”

    羽慈赫:“第五种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炮烙之刑。就是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第六种……”

    商灵:“哎哎哎!羽慈赫!第六种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木景箜:“什么呀?”

    轩竹乙:“腐刑。”

    木景箜:“……哦……哦。”

    羽慈赫:“第七种应该是刖刑,就是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第八种好像是插针,就是用针插手指甲缝,通常是用于女犯人的。第九种是……是活埋,大概是只把头留出在地面上吧。第十种就不用我说了吧。”

    木芷熙:“鸩毒,饮鸩止渴。”

    羽慈赫:“第十一种是木桩刑,用一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其他地方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欧阳若琳:“怎么都是这么残忍的?相比较下来,那鸩毒竟然是最痛快的?!”

    木芷熙:“兴许……是这样吧。”

    羽慈赫:“第十二种是剖腹。这一刑法同样是商纣王最先提出来的。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商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

    轩竹乙:“如此昏庸无道之主,真是死有余辜!”

    羽慈赫:“第十三种大概是抽肠。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然后,猛禽就会啄肠,再后来就是食肉了。第十四种是射杀。将人比作奔跑的猎物,以箭射杀,在有些人的眼里或许这就是一种娱乐玩物吧!第十五种是沉河。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但我记得所谓的河伯娶亲是把民家女沉入河底,其实我觉得大概就是指溺死吧?”

    欧阳若琳:“我看到的那个人,浑身湿漉漉的,身上还有链子。我觉得他就是溺死的。”

    羽慈赫:“……第十六种是绞缢,第十七种是墨刑。第十八种是截舌,但好像只是一个传说。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的和尚到来,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第十九种是虿盆。将人的衣服都脱干净,送下满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受万虫噬咬。第二十种就是烹煮,第二十一种是大卸八块,和车裂差不多,最后一种就是红绣鞋。用烧红的烙铁烫烧人的脚。”

    所有的刑法都被羽慈赫说了一遍,众人不禁有些错愕。如今,所有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些刑罚,当真是要用在他们的身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