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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社会治安

    第一百章 社会治安

    正所谓扫黄打黑,打击黑社会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黑社会,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地下有组织的犯罪团伙集合。雅称为江湖、绿林、黑帮。闽南语俗称作“兄弟”、“七逃人”(玩耍的人)。

    黑社会是汉语里一个包罗性的词汇,以不正当、恶意手段自行犯罪、聚众犯罪,或者教诱他人犯罪等种种不法方式,而获取利益的一个结构体,但实际上黑社会并非一个统一的团体。而“黑社会渠道”通常被称为“黑道”。这种组织团伙具有暴力性,犯罪性,团体性。

    黑社会中黑帮有清帮、鸿门、阁老会等。就清帮来说,其成员遍布全中国,东北、华北、东南沿海等地到处都是。

    青帮起于漕运,因此多流传于江南一带。后因海运兴起,漕运没落,于是大批青帮弟子进入上海,从事各种行业。当时上海工人的百分之八十都属于秘密结社成员,而青帮所占比重最大。由于上海的特殊性,租界和革命党经常需要借助青帮的力量。

    抗战时期,军统戴笠也需要利用青帮做情报工作。因此它的势力也愈加强大,很多革命党和洪门会员也投入青帮。上海“三大亨”黄某荣、杜某笙、张某林,同盟会的陈某美、蒋某正,gcd的汪某华皆是青帮人士。

    而鸿门对中国国民革命的贡献,可以把它分为出钱和出力。出力的是国内的会党尽力最多,出钱的以国外华侨洪门会员最为踊跃。

    国父第一、第二次国民起义都有鸿门的影子。在1904年,国父赴美国进行革命活动,抵达波士顿时,元老司徒美堂发动当地洪门人士热情接待,并安排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

    1909年,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的夏天,急需经费15万元,10月12日在槟榔屿开秘密会议,南洋各地的洪门会党成员也到会参加,得知将策划在广州发动起义后,当场认捐八千余元,几日内达五六万元。后来孙文曾有一信写给美洲致公堂同志请筹款以应起义,接信后美洲致公堂立即发动筹募捐款,当时以加拿大华侨最为热烈(因孙中山在加拿大温哥华和洪门关系密切),以致公堂的楼房抵押款三万元,共七万元汇国内。当时孙文看到了海外华侨的力量,曾命美国的同盟会会员一律加入致公堂,以便于合作,而利筹饷救国(因入堂手续繁重而难)。同时,南洋各地也派遣洪门成员到内地参加了孙文先生领导的革命工作。

    鸿门中最出名的就是鸿门致公堂改堂为党,成立中`国`致`公`党,这还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几个民主党派之一。

    绿林,西汉末,新市人王匡、王凤等聚集在绿林山中,至七八千人,王莽天凤四年起事,号下江兵。绿林位于湖北京山西北。见《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后汉书》二一刘玄传。后来以绿林泛指结伙聚集山林之间反抗政府或抢劫财物的有组织集团。词义同“绿林好汉”,“绿林豪客”。

    在民国时期,老百姓管绿林叫土匪。

    土匪,以半路抢劫、打家劫舍等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