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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求收求票)

    第一不行,第二再上;第二不行,第三再上;第三不行,第四再上;第四……

    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总有一怪鸟会放下心中警惕,然后便可放出蚊子,一战功成。

    呃,第二还真不行,因为如果规律没有出错,第二将是怪鸟休息一,所以它根本就不会来到“太阳窝”,蚊子当然根本就没有下嘴的机会。

    这个没事,它不来挺好,一会正好可以安静地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日光浴”,顺便证明一下自己还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而不是活在暗无日的阴曹地府。

    活着,比什么都好。

    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这不,该死的贼老居然在该林凡享用阳光的时候,悄悄地让太阳闭上了眼睛。

    这……

    只是想晒一晒阳光而已,这个要求很高吗?

    要不要这么吝啬了,连这隔日隔日晒晒太阳的权利都三番五次地剥夺?马丹,贼老,有本事你明也让太阳闭上它的眼睛啊?真是的,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享受“日光浴”,却遭受如此的对待,好的人权呢?

    真是日了狗了。

    果然,怪鸟先生就像被贼老眷顾的幸运儿一样,第三它出现的时候,太阳光也准时出现,两“人”好像早就约好了似的。

    看着怪鸟先生懒洋洋地享受着阳光,露出一副惬意无比的表情,林凡真是郁闷极了。

    郁闷归郁闷,林凡当然不会不知轻重地上前开抢,他已经很清楚地认清楚现实:以自己目前的状况,是绝对抢不过怪鸟先生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自己总不能每一次都它给“放风筝”吧!

    虽然扇飞也没什么大碍,但是何必呢?一人一不是挺好?前世许多大城市的私家车还分单双号限行呢,不也是隔一次?

    如果真喜欢受虐,直接以头捶地或者将脚伸进水湖里让食人鱼啃食即可,但不着激怒怪鸟先生不是?

    须知万一这货真怒了,将自己扇晕,然后吃掉——这他么的找谁理去?

    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所以没事不要生事,自讨无趣,自绝死路。

    没有把握的事情千万别做……或者少做。

    林凡依旧没有让蚊子出手,因为他没有十足的把握,哪怕它早已经将蚊子早早隐藏在怪鸟先生的隐藏之处,而且就是它伸腿的可及之处,简直蚊子只要长嘴一伸,就能够得着“猎物”。

    但林凡不敢让蚊子冒险,因为成功的机会往往只有一次,一旦一击不中,极有可能就有杀身之祸,所以他希望能对怪鸟先生多了解一点,哪怕它的警惕之心再弱一点,蚊子一击必杀的的几率就会增大许多。

    蚊子不出手——呃,不出嘴,林凡便有十足的把握它不会被怪鸟先生所发现。因为蚊子虽然体内还保留着部分有机肉体,但就外在来,它更像一个没有呼吸和动作的机械体,与太阳窝之处旁边的泥土几无差别。但是如果蚊子有所动作,哪怕它的动作几近无声,但谁知道怪鸟的实力几何?万一被它发现了,然后做出比蚊子更快的反应速度呢,那可怎么办?须知蚊子除了这个契约神通,以及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可是没有其他任何攻击能力的。

    蚊子当然不会主动出手,它是完全服从林凡意念指挥的最忠实仆人。

    林凡明白,别看怪鸟先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将心比心,谁又知道这货不是外松内紧——表面上若无其事,完全不将林凡放在眼里,可是实际上却蓄足了劲,只要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