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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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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c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y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s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s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s了上去比较好。把你s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s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s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zg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zg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zg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zg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zg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zg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葛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