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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金滕第八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滕》。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

    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

    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

    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

    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

    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

    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

    乃卜三龟,一习吉。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

    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