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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警察支队的领导不得不亲自挥手伸伸举举,临时当起交通警察指挥起车辆来。

    走进庭,人们身上都感觉了一种瘆人的寒意,也许是这大法庭久不启用,屋子里聚积了过多的阴气,然而,真正让他们感到寒冷的是今天来这儿的内容;今天他们聚集到这儿,不是听报告、搞活动,更不是看演出,欣赏文艺节目,今天是一场宣判,是一桩特大腐败大案的最终审理,审理会出现什么结果?人们猜测的五花八门,大相径庭。有的人认为受贿数额巨大,这个女处长必死无疑;也有的认为这位女处长的父亲是前市委书记,是个老革命,虽然离休多年,省委对他还是尊重的,在女儿生死攸关的重大环节,老爷子必将亲自出面求情,省委领导总不至于无动于衷吧!受贿不是,顶多判个无期到顶了。也有的人认为,别看这女处长受贿数额巨大,但是人家有个新上任的省长做儿女亲家,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些食官禄的法官们,怎么也得给省长一个面子,不至于下死手吧!况且,还有那位铁嘴律师辩护,弄不好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来个戏剧性的当场释放,到了那个时刻,那些记者、那些举报人,那些纪检干部,一个一个就白玩儿了。

    会议宣布开始了,主持人不是领导,而是法院法庭的一位庭长。主席台坐的也不是书记、市长、一把手、二把手之类的官员,而是按照指示牌就座的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会议开始后,没有冗长的主持词,而是由主审官喊了一声,“被告人李福伶出庭!”

    怎么,这称呼变了?通常审理大会,一般都是先由主审官大喝一声:“把李福伶押上来!”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威武的法警就会押着一个穿了杏黄色囚衣的战战惊惊地出现在众人的目光下。可是,今天,怎么一切都变了?那位受审的女处长穿了一身洁净的深蓝色西服和朴素的毛料秋裙,大大方方地走向了被告席的一张皮椅子前缓缓地坐下了,那两位女法警,不像是押犯人,倒像是两个伴娘陪女孩子出嫁,将被告人护送到了座位上。熟悉她的人拿她今天的形象与以往相比,觉得没什么变化。除了脑后那一缕缕波浪卷的长发剪短了些,她的依旧那么白白净净的,脸上的面容不卑不亢,没有一点倒霉的苦相。倒是多了一丝面临大事所显出来的镇静和从容。

    “嗯,到底是市委书记的千金,‘每临大事有静气’啊!”

    一些无聊的官员开始感叹了。

    人们还在感慨着,主审人已经宣布进入了第二项,“由检察院指定的公诉人李福伶宣读李福伶在职期间受贿的事实……”

    主审人话音一落,主席台上的白色屏幕从棚顶吊了下来,接着,随着公诉人宣读的内容,屏幕上出现了文字的、图像的证据画面。

    公诉人看到辩护律师,毫不畏惧,反倒更长了几分精神,他精神抖擞,口齿伶俐,一鼓作气将全部案卷内容一下子宣读完毕,接下来,主审问被告:“对这些事实,还有什么异议?”

    被告人这时显出了少许的谦恭,小声回答:“没有异议。不过,看在我主动交待问题的态度上,请法庭给予轻判……”

    主审人听到这儿,客气地对她扬了扬手,说,“这个……法庭会考虑的。”

    既然被告对事实没有异议,看来的材料都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时,人们纷纷把眼光盯在了辩护律师的脸上,心里在说:“案件到了这个份儿上,你还辩护个啥呀?”

    “尊敬的法官先生,尊敬的公诉人,尊敬的各位旁听者,现在,我以一名律师的名义,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在主审官指示辩护方发言时,铁嘴律师先是客气了一番,然后开始发言,“在辩护之前,我注意到,公诉人已经以清新的逻辑顺序、犀利的语言,将案件的事实陈述的一清二楚了。另外,我也注意到,我的当事人已经向公诉人表示,对这些事实没有异议……但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判决的公正,为了实现法律的原旨意义,我还是要对这些事实的某些环节、某些疑点,提出我自己的意见,供法庭审判参考。”

    接着,铁嘴律师开始了正式的辩护内容:“第一,对于举报人举报我的当事人受贿一千万元的事实,我要纠正一下,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是她有存款一千万,有受贿嫌疑。而不是受贿一千万,这一点,请法庭予以纠正。”

    呵呵,听到这儿,听众席上一些开始发笑了:你这个铁嘴,还有脸说呢,这事儿分明是你举报的,现在又来辩护,这真是“律师的嘴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啊!

    “第二,我的当事人受贿的主要证据是银行卡。所我所知,这银行卡上的钱有一部分是当事人零星积攒存入的,譬如,从办卡开始存款,到存款额达到八十万之前,她的存款额度每一次都是几百元、几千元的小数目,而且,存款时间大都在节日、假日期间,据我调查,这是因为当事人所在单位每逢节日、假日都要以购物劵的方式为职工发放福利,因为我的当事人不喜欢购物,热衷于理财,就托朋友将购物劵上的钱换成现金存入银行卡上,这些钱,是我的当事人积攒的零用钱,不应当视为受贿,也不能列入受贿总额。请看证据……”

    说到这儿,他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一打,一笔一笔存款的原始证据显示在白色的屏幕上。

    “第三,也是我要强调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晓晨公司老板送给我当事人的那五百万元。据我调查,这位晓晨公司老板与我的当事人是大学同学,两个人感情非常好,前几年,这位老板来蓟原搞房产开发,发现我的当事人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便提出赠送她五百万元,为她盖一栋别墅。此事,被我的当事人拒绝。后来,在晓晨公司房产开发中,我的当事人为了批地事儿,曾经为他帮了不少忙,其中,为了拿下那片河滩地,我的当事人不辞辛苦,几次跑到北京办理审批手续。晓晨老板感动之际,答应送她五百万,资助她的丈夫开公司;后来,我当事人的丈夫开了建筑材料公司。开业当天,晓晨公司老板拿了五百万元的支票参加开业典礼。我的当事人当时拒收。可是,晓晨公司老板却说,这算是我对公司的投资吧!这样,当事人的丈夫才勉强收了这笔钱。所以,我认为,这五百万元应该是投资,不应该算作受贿。”

    啊!旁听席上的人顿时一阵动……这位铁嘴,真敢瞎说啊。要是这五百万不算受贿,她的罪行岂不是给抹掉了一大半?

    “反对!”

    听到这儿,公诉人立刻举手要求发言,得到允许后,他立即反驳道,“若是投资,应该有投资协议书、有分红比例等法律文书。请问辩护人,这些证据……你有吗?”

    “暂时没有。”

    铁嘴接上了话茬,“但是,没有法律文书不等于没有事实。事实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