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部分

抱着这样的信心,我签下我的名字,

    塔奎因?布莱克伍德,

    大家都叫我

    奎因

    附言。

    请您记得我只有二十二岁,有点笨拙。但我无法抗拒提出这个小小请求的愿望。如果您真的决定要追杀我,能否提早一个小时通知我,让我可以跟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凡人家人道别?

    在名为《梅瑞克》的吸血鬼编年史中,对您的描述是身穿一件镶有贝石雕纽扣的外套。这是真的,还是只是某人的华丽润色?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布莱克伍德庄园(4)

    如果您的外套上真的有贝石雕纽扣——而且,如果那是您精心挑选并且喜爱的物品——那么,就当作是看在贝石雕的分上,请让我在毁灭之前,跟一位拥有无穷魅力与爱心的老妇人道别;她每个晚上都要把数百个贝石雕收藏摆到大理石桌上,在灯下逐一欣赏。她是我的曾阿姨,也是教导我一切、致力于把所有度过重要一生所需要的知识都传授给我的老师。

    如今的我已经没有资格承受她的爱了。如今的我不是一个活人。但她毫不知情。我每个晚上都小心翼翼地去看望她,这对她非常重要。如果我没有任何解释就不声不响地被带离她的身边,对她将是残忍的,她不该得到那样的对待。

    啊,关于她的贝石雕我还有很多想告诉您的故事——讲述它们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角色。

    但是此刻,我只想请求您,让我活命,帮我毁灭高布林。或者,把我们两个一起了结。

    诚恳的,

    奎因

    二

    写完信后,我久久没有动弹。

    我坐着,倾听着蜜糖魔鬼沼泽里古已有之的音响,看着面前的信纸,不由自主地注意到字迹规整得令人觉得沉闷。大理石地面上反s着我身边故意调暗的灯光,玻璃窗户敞开着收纳夜晚的微风。

    我的沼泽小宫殿一切如常。

    没有高布林的踪迹。没有高布林饥渴或者憎恨的感觉。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很自然,我敏锐的吸血鬼听力还为我带来远处布莱克伍德大宅的动静,在那里,奎恩阿姨正在我们管家杰斯明的亲切搀扶下站起来,准备度过一个充实的夜晚。很快电视就会打开,播放迷人的黑白老片,也许是《龙咒》或者《罗娜秘记》,《蝴蝶梦》或者《呼啸山庄》。也许不用一个小时,奎恩阿姨就会跟杰斯明说:“我的小男孩在哪里?”

    然而,现在该是鼓起勇气的时候了。开始行动吧。

    我从口袋里取出一个贝石雕,拿在手中看。一年前,当我还是凡人——还活着——的时候,我得把它拿到灯下。但现在不用了,我看得很清楚。

    上面雕的是我的头像,是半侧面,十分巧妙地雕在一块双层红纹玛瑙里,整个雕像完全是白色而且相当精细,背景是纯净闪耀的黑色。

    这个贝石雕很重,雕工卓越。我原本是打算做来送给亲爱的奎恩阿姨的,主要是想跟她开个小玩笑,可是在那完美时刻到来之前,黑血抢先了一步。如今那个时刻永远不能实现了。

    雕像中的我是什么样子?一张椭圆的长脸上长着过分精致的五官:一个太窄的鼻子,配着弯眉毛的圆眼睛,一对像丘比特之弓似的丰满嘴唇使我看起来像个十二岁女孩。没有大眼睛,没有高颧骨,没有翘下巴。只有绝对的美丽,是的,太美了,所以我在大部分为了做这个雕刻而拍摄的照片里都皱着眉头。不过,艺术家没有把那种讨厌的神情刻进这张脸中。

    事实上,他还给我的脸添上了一丝笑意。我短短的鬈发被他刻成了层叠浓密的漩涡,就像阿波罗的光环。他还把我衬衣的领口、夹克的翻领和领带用同样优美的手法刻进去了。

    当然了,从这个贝石雕上是看不出我六英尺四英寸的身高的,也看不出我乌黑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或者瘦削的身材。我拥有那种非常适合弹奏钢琴的纤长手指,偶尔我也会弹奏一曲。而且,全靠我的身高,告诉人们尽管我的脸是那么精致、手是那么娇柔,我的的确确是个年轻男子。

    这就是我,一个相貌姣好的莫名其妙的生命。一个乞求同情的生命。一个愚钝地说着“来吧,考虑一下,莱斯特。我很年轻,我很蠢,但是我很美丽。看看这个贝石雕。我很美丽。给我一次机会吧”的生命。

    我把这句话用小字刻在了贝石雕背后的一个椭圆形相框上,相框里又是一张颜色灰暗的我的照片,印证着正面雕像的准确。

    然而,黄金做的贝石雕框架上还雕刻着一个词,就在贝石雕正下方:奎因,其字迹正是我一直非常讨厌的笔迹的精确模仿——我可以想象,使用左手、可以看见鬼魂的自己竭力做出普通人的样子,口里说着:“我很乖,我不疯。”

    我拿起信纸,飞快地重读了一遍,再次为自己刻板的笔迹感到恼火,然后把它们折起来,连同贝石雕一起放进一个窄长的褐色信封中,封好。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布莱克伍德庄园(5)

    我把信封放进身上黑夹克的贴身胸袋里,扣好白色礼服衬衣最上面的纽扣,调整好简洁的红色丝领带。时髦的奎因。值得写进吸血鬼编年史的奎因。精心打扮准备乞求接受的奎因。

    我又坐回原处,仔细倾听。没有高布林。他去哪里了?没有他,我感觉到一种心痛的孤独,感觉到夜晚空气的空虚。他在等我去狩猎,他在等待新鲜的血y。虽然我有点饥饿,但是今晚我没有出猎的打算,我要去新奥尔良。我也许,是去死。

    高布林一定猜不到将要发生的事,一直以来他都不过是个孩子。他看起来像我,是的,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里都是,但他永远是个婴儿。不论何时,只要他用右手抓住我的左手,字迹就会变成孩子的乱涂乱画。

    我向前探身,按下大理石桌上的遥控按钮。地灯渐渐变暗熄灭,黑暗降临隐屋。各种声音似乎变得更响:夜鹭的鸣叫,黑色臭水的微弱搅动,在交缠的柏树和橡胶树顶上穿行的小动物的匆匆脚步声。我可以闻到美洲鳄的气味,它们对这个岛就像人类一样满怀戒心。我甚至可以闻到恶臭的热气。

    月光很明亮,一小片带着明亮的金属光泽的蓝色天空缓缓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个岛是沼泽最为浓密之处,有着上千年树龄的柏树伸出长满疙瘩的树根环绕着岛岸,奇形怪状的树枝沉重地挂满寄生藤。它们像是要把隐屋藏起来似的,也许,它们真的在这么做。

    只有闪电会不时地袭击这些古老的哨兵。只有闪电无惧妖魔盘踞蜜糖魔鬼岛的传闻:上了岛你就可能永远不能回家。

    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听说这些传闻了。二十一岁时又听了一遍,但空虚和幻想吸引着我来到了隐屋,来到它完美的谜团跟前——这栋结实的两层屋子和附近的无名陵墓——如今,再也没有真正的将来了,只有这永生,这充满了我把自己与现实和时间隔绝的力量。

    一个男人划着独木舟从这里出发,大概要花上足足一个小时才能穿过树根回到傲慢冷漠的布莱克伍德大宅所矗立的高地岸边。

    我并不是真的很喜欢这个隐屋,虽然我需要它。我不喜欢那个装饰着怪异的罗马雕刻,用黄金和花岗岩砌成的y暗陵墓,虽然在白天的时候我得在那里面躲避阳光。

    但我是真心喜爱布莱克伍德大宅的,我对它的爱是只有雄伟的大屋——那种“在你出生之前我已经在这里,在你死去之后我仍然在这里”的大屋;那种既是梦想的天堂又是责任的大屋——才能从我们身上得到的、希望占有它的不可理喻的爱。

    布莱克伍德大宅的历史跟它自负的美丽一样牢牢地抓住我的心。我的一生除了在国外的精彩冒险之外,都在布莱克伍德庄园和大宅里度过。

    我无法理解为何这么多年来会有那么多叔伯阿姨设法离开了布莱克伍德大宅,但是他们对我不重要,他们只不过是搬到了北方、在丧礼时才偶尔回家来的陌生人。我是大宅的奴隶。

    此刻,我犹豫不决。我要不要回去,就为了再一次在那些房间里游走?我要不要回去,去寻找一楼后面、我亲爱的奎恩阿姨刚刚坐进她最爱的椅子里的卧室?我的夹克口袋里确实还有另一个贝石雕,是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在纽约特意为她买的,我应该拿给她,是不是?那是一件极好的作品,是最好的贝石雕之一。

    但是不可以。我无法进行一次藕断丝连的道别,不是吗?我无法暗示我可能会遭遇某些不幸。我无法开开心心地退入那早已淹没至我眼球的神秘世界:奎因,夜访者;奎因,如今喜欢昏暗的房间,害怕灯光就像一个得了怪病的人。一个藕断丝连的道别对我亲爱的温柔的奎恩阿姨有什么好处?

    如果今晚我失败了,我将会成为另一个传奇:“无可救药的奎因,不顾众人的劝告深入蜜糖魔鬼沼泽,走进那被诅咒的小岛隐屋。就这样,在某一个晚上,他再也没有回来。”

    事实上,我不相信莱斯特会把我炸成碎片。我不相信他会不给我讲述我的故事的机会——全部或者至少一部分——就那样做。也许我只是太年轻,所以我不相信。也许因为我太沉迷于编年史,所以我觉得莱斯特跟我很亲近,就像我跟他很亲近一样。

    疯狂,可能是吧。但是,我已经无法回头,我下定决心要竭尽全力尽量接近莱斯特。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又是如何监视新奥尔良的。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隔多久会去探视他在法国区的公寓。但是这封信和这个雕着我自己的缟玛瑙贝石雕小礼物将会在今晚放进那个公寓。。 书包网最好的网

    布莱克伍德庄园(6)

    终于,我从黄金皮革椅中站了起来。

    我走出铺着大理石地板的豪华小屋,在意念的驱动之下缓缓离开温暖的土地升入空中,体会着美妙的轻盈感,直到我可以从遥远清凉的高空俯瞰沼泽巨大绵长的蜿蜒黑影和那像平滑草地上的一盏灯笼似的大宅的闪烁灯光。

    我使出了最为奇妙的技能:腾云。我的意念带着我朝新奥尔良飞去,越过庞恰特雷恩湖,朝着鲁罗亚尔那座名声远播的住宅而去。所有猎血者都知道,那是神出鬼没的莱斯特的公寓。

    “他是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我的制造者曾经这么说他,“面对着塔拉马斯卡的追捕,还坚持要把自己的财产用自己的名字保管。他要跟他们较量谁能坚持得更久。他比我要仁慈得多。”

    仁慈,这就是我如今的希望所在。莱斯特,不论您在哪里,请您仁慈。我并非因为不敬而来。我需要您,正如我的信中所说。

    缓缓地,我开始降落,低一点,低一点,再次回到温和的空气中。如果有眼睛朝空中张望,它会看到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最后,我落在了公寓的后院中,站在潺潺流动的喷泉旁边,抬头看着通往莱斯特家后门的弯曲铁楼梯。

    好吧。我站在这里了。规矩已经被打破。我已经站在叛逆王子的院中。编年史中的描述浮现在我脑中,纷繁如那沿着铁柱蔓生至楼上铸铁围栏的九重葛藤蔓。此刻,我的感觉就像是身处圣地。

    我的四周传来来自法国区的嘈杂噪音:饭馆厨房里的哗啦声,人行道上必不可少的游客的快乐话语。我听到从波本街上传来微弱的爵士乐音。我听到屋前汽车缓缓开过的隆隆声。

    小院子本身的布置漂亮而紧凑,砖砌围墙的笔直高大出乎我的意料。微微闪着光芒的翠绿香蕉树是我见过的最壮的香蕉树,光滑的树j把这里那里的紫色石板顶弯。不过,这里绝非废弃之地。

    有人曾经来过,为小小的香蕉林修剪枯叶。有人曾经来过,把皱巴巴的香蕉摘走,它们在新奥尔良这里总是会在成熟之前萎缩。有人曾经来过,整理茂盛过头的玫瑰,维护院子的整洁。

    就连那喷泉,从小天使石雕手中的贝壳里流出落在水池里的水也是清新干净的。

    所有这些可爱的小细节更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入侵者,但是,被见鬼的愚蠢热情占据的我根本不懂得害怕。

    然后,我看到楼梯上方的后窗透出灯光,非常黯淡,似乎来自公寓深处。

    这确实吓了我一跳,但是,再一次,疯狂完全控制了我。莫非我可以跟莱斯特本人说说话吗?万一,他一见到我就毫不犹豫地放火烧我怎么办?那样的话,我的信,我的缟玛瑙贝石雕,还有我自己的苦涩请求都将没有任何机会。

    我应该早点把那个新贝石雕交给奎恩阿姨的。我应该把她抓起来亲吻她。我应该先和她说说话。我快要死了。

    只有一个彻底的白痴才能在这种时候还像我这般满心欢喜。莱斯特,我爱您。奎因这就来当您的学徒和奴隶!

    我匆匆走上弯曲的铁楼梯,小心翼翼不发出任何声响。刚走上后阳台,我就清楚地闻到屋里显然有人类的气味。一个人类。这意味着什么?我停下脚步,向前发出心灵感应搜寻各个房间。

    立刻,一个令人困惑的信息就弹了回来。里面有一个人,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他鬼鬼祟祟,动作匆忙,很明显知道自己身处一个他没有权利停留的地方。而这个某人,这个人类,也知道我在这里。

    好一会儿,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正在入侵的我发现了另一个入侵者。一种奇怪的保护欲望在我的心中升起。这个家伙在侵犯莱斯特的财产。他怎敢如此大胆?他是哪一种入侵者?还有,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知道我的意念在搜寻他的意念?

    事实上,这个陌生的不速之客拥有几乎跟我一样强大的心灵感应能力。我质问他的名字,而他顺从地回答:我的老朋友,我是塔拉马斯卡的斯特灵?奥利弗。在我探出他身份的同时,我听出他的意念也认出了我。

    奎因,他用意念喊着我的名字,像是在跟我说话一般。可是,他对我有什么了解?我上一次见到斯特灵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是否已经感觉到我身上发生的变化?他是否可以凭借他那迅速的心灵感应察觉这样的变化?亲爱的天主啊,我必须把这些想法逐出我的脑海。是时候离开这里,回到隐屋,让斯特灵继续他的秘密调查好了,在他发现我已经变成猎血者之前逃得远远的。

    是,离开——立刻离开——让他以为我只是一个爱读编年史的普通人类,等他走了以后再回来。

    然而,我不能走。我太寂寞。我太不顾一切,我要与他当面说个明白。这是纯粹的事实。眼前是斯特灵,眼前是也许可以通往莱斯特内心的入口。

    冷月(1)

    你看不见我,但我始终萦绕在你身边。

    你拼命奔跑,但你逃不出我的手掌。

    你和我殊死搏斗,但你永远无法将我击败。

    我随心所欲地杀戮,但无人能将我绳之以法。我是谁?

    “一个名叫时间的老家伙”

    第一部

    [午夜 12:02]星期二

    嘀嗒嘀嗒,在小小齿轮的驱动下,时间已经死去;只有当时钟停止走动,时间才能复活。

    ——威廉·福克纳

    [午夜 12:02]

    第一章

    “过了多久他们才死掉?”

    被提问的那个男人似乎没听见。他又看了一眼后视镜,继续专心开车。刚过午夜,纽约下曼哈顿区的街面结着一层冰。冷锋来临,扫清了天空的乌云,将柏油和水泥路面上的初雪冻得光滑透亮。两个男人坐在一辆咣当作响的“胶布老爷车”里——这是“聪明人”文森特给这辆棕黄色运动休闲车起的外号。车龄已有好几年了,刹车系统需要修理,轮胎也要更换了。但是把一辆偷来的车子开去修理,这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尤其是最近车上的两名乘客刚刚被害,就更加大意不得。

    开车人是个清瘦的男人,五十来岁,一头黑发修剪得很整齐。他小心地转弯,拐进一条小街,继续前行。他从不超速,每一个弯都转得很准确,车辆精准地沿着中线行驶。无论路面是湿滑还是干燥, 无论这车是否刚刚经历过谋杀案,他都开得一样稳。

    他总是这么仔细,一丝不苟。

    究竟过了多久才死掉呢?

    问话的人叫“大块头”文森特——他的手指很长,肥得像香肠,而且总是湿乎乎的;一根紧绷绷的褐色皮带,搭扣仅能锁住第一个皮带眼。他浑身抖得厉害。他是个临时文员,今天晚上,他下夜班之后就一直在街角等人。外面天寒地冻,但文森特并不喜欢他办公楼的门厅。那里的灯泛着绿色的光晕,墙壁上布满大镜子,他从每个角度都能看见自己椭圆的身躯。于是他走到外面,感受到12月清冽而寒冷的空气,来回踱着步,同时吃了一块糖。好吃,再吃一块。

    文森特抬头看着一轮满月,它仿佛是一只可怕的白色盘子,在高楼形成的“峡谷”间偶然露脸。这时,“钟表匠”突然大声反问道:“他们过了多久才死掉?真有意思。”

    文森特最近才认识这位“钟表匠”——他的真名叫杰拉德·邓肯——但文森特已经意识到,向这个人提问题可是要冒风险的。就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可以打开他的话匣子。天哪,他可真能讲。而且他的答案总是很有条理,听起来像个大学教授。文森特明白,刚才之所以有几分钟的沉默,是因为邓肯在考虑如何作答。

    文森特打开一罐百事可乐。他很冷,但他需要吃些甜的东西。他咕嘟咕嘟地一饮而尽,把空罐子放进口袋里。他吃了一包花生酱夹心饼干——邓肯回头看了一眼,确信文森特戴着手套。他们在开这辆破车时总是戴着手套。

    一丝不苟……

    “我觉得,你的问题可以有好几种答案,”邓肯的声音柔和而超然,“举例来说,我杀的第一人只有二十四岁,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