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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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加布里埃尔。我的这位凡人母亲和吸血鬼女儿无疑将会在千禧年结束之前的某个夜晚出现。如果我够幸运,届时将与她重逢。

    至于我的良师益友、那个保存族群历史机密的老马瑞斯,仍和我们在一起,并将永远不离开我们。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他不时跑来骂我或求我:我何时才能停止滥杀无辜、省得我的劣迹在报纸“曝光”?!我能不能停止对凡人朋友戴维?陶尔博特装神弄鬼,不再以我们的血作为“黑色赠礼”来引诱他呢?我们最好别再制造新生代,难道我不明白这点吗?

    r体窃贼(3)

    规章制度,清规戒律,繁文缛节!他们总是开口闭口要我循规蹈距,而我却特别喜欢打破戒律,就像凡人们喜欢在祝酒、碰杯后把玻璃杯扔在壁炉砖上摔碎。

    关于别的吸血鬼就说到这里。问题在于:这从头到尾都是一部关于我自己的书。

    现在让我谈谈那些梦,它们在我流浪的过程中一直纠缠着我。

    关于克劳迪娅的梦尤其让我驱之不去。每次天亮前我刚闭上眼睛,必然看见她在我身边,听到她低声而急促的耳语。有时候我会恍然觉得自己倒退好几百年,回到那所摆着一排排小病床的殖民地小医院——这个小孤儿就躺在这里奄奄一息。

    我好像看到那位伤心的老医师,他大腹便便,摇摆不止,托起这孩子的幼小身体。还有那哭声。谁在哭泣?不是克劳迪娅。医生把她托付给我时,她是睡着的;医生以为我是她的父亲。她在我梦里的模样真美。当时她有这么美吗?当然。

    “你们这对没事干的瞎眼父母,就像噩梦般的神话故事中的两个狰狞妖怪,把我从人类的手中夺走!”

    关于戴维?陶尔博特的梦,只在我脑子里出现过一次。

    戴维在梦里很年轻,他正行走于一片红树林里。他不是那个已成为我朋友的74岁男人,不是那个很有耐心、一次次拒绝我要求输给他“黑血”的凡人学者,不是那个把温暖脆弱的手坚决放在我冰凉的身体,以表示我们之间信任和友情的慈祥男人。

    不,这是许多年前年轻时的戴维?陶尔博特,那时他的心跳还不是很急促。但是他仍然处在危险中。

    老虎,老虎绿莹莹的眼睛。

    这是他的声音吗,在我耳旁说着这句话?它是我的声音?

    钻出带条纹和斑点的光流,它过来了,那橘黄和黑色相交的斑纹就像光和影,使它几乎难以辨认。我看见它的大脑袋,柔软的口鼻部,白色、密密麻麻的长胡须。再看看它的黄眼睛,眯成一条缝,s出愚笨而残暴的凶光。戴维,看它的利齿!你难道看不出它的利齿吗?!

    可他就像个好奇的孩子,看着它伸出粉红的大舌头舔他的喉咙,舔他戴在脖子上的细金链。它难道要吃这条项链?天哪,戴维!瞧它白晃晃的牙齿。

    我的声音为什么在喉咙里憋住了?难道我不在那片红树林里吗?我拼命想动弹,可是全身颤抖。从我紧闭的嘴唇里挤出沉闷的呻吟,每一声都压迫身上的每一根纤维。戴维,当心!

    随后我看见他单腿跪下,把一杆闪亮的长枪顶住在自己的肩胛骨。那头大老虎仍在数码开外,正在向他近,向他猛扑过来,被他一枪击中,掉在地上。又是一枪,把它打翻过去。它的黄眼睛冒着凶光,两爪交叉,用最后一口气刨着松软的泥土。

    我醒来了。

    这个梦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我的凡人朋友有了危险?或仅仅是他的生物时钟停摆?对一位74岁的老人来说,死亡随时可能到来。

    我什么时候想到戴维时,没有同时想到死亡呢?

    戴维,你在哪儿?

    哦嗬,我闻到一个英国人身上的血味。

    “我想让你求我把‘黑色赠礼’送给你,”我俩初次见面时,我这样对他说,“我不一定把它给你,但我想让你求我。”

    他从来没求过。他也绝不会求我这个。现在我爱上了他。在做了这个梦以后不久就见到他。我不得不这样。可我忘不了这个梦,它不止一次在我白天熟睡时进入脑海里;此时的我浑身冰凉,无能为力,周围黑暗笼罩。

    好了,你们现在也知道这些梦了。

    不过请你们再想像一下法国冬天的雪,堆积在城堡的墙边,一个年轻的人类男子睡在他的干草床上,墙上映着火光,他的猎狗卧在他身旁。这已成为我那已丧失的人生缩影,比我对坐落在巴黎林y大街旁剧院的任何回忆都来得真实。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我曾在这剧院里当过一名快乐的年轻演员。

    现在我们真的要开始了。让咱们翻过这一页,好吗?

    卷一  r体窃贼的故事

    1

    迈阿密——吸血鬼的城市,这是日落时分的南海滨。在草木茂盛、温暖无冬的这一年冬天,它清洁、繁荣,灯火通明。从平静的海面上吹来柔和的海风,吹拂过r黄色沙滩的黑色边缘,给在宽阔平缓的人行道上快活玩耍的一群群凡人儿童带来凉爽。

    在车辆急促而柔和的喧嚣和鼎沸的人声中,行进着熙来攘往的人群。穿着入时的小伙子豪迈地展示着练就的肌r,小姐们也是为自己的曲线和中性的现代肢体深感自豪。

    r体窃贼(4)

    曾是老年人暂住地的老式灰泥旅馆已被修葺一新,涂满犹如彩色粉笔的漂亮颜色,霓虹灯以雅致的手写体炫耀着新的店名。在餐馆的露天门廊铺着白桌布的餐桌上,点点烛光晃动摇曳。瓦蓝铮亮的大型美国轿车沿着林y大道驱散人群,缓缓前行,司机和乘客都注视着眼花缭乱的人流,懒洋洋的行人不时把交通堵塞。

    遥远的地平线上,大团白云如同群山,耸立在星光闪烁的无垠苍穹。呵,蔚蓝天色和慵懒的南国碧空总让我叹为观止,心旷神怡。

    朝北望去,迈阿密新海滩上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蔚为壮观。南面和西面,市中心的钢梁摩天大厦鳞次栉比,沸腾的高架快速路纵横交错,繁忙的港口船来船往。许多小游艇飞速行驶在市内网状运河那波光粼粼的水面上。

    在珊瑚角的安静整洁的花园,无数盏电灯把杂乱漂亮的红瓦屋顶小别墅照得通亮,一汪汪游泳池水泛着绿松石般的波光。幽灵们在巴尔的摩漆黑的大厅里漫步。粗大的美洲红树甩开古老的枝干,把宽阔清洁的街道给遮掩起来。

    在椰林区,来自不同国家的购物者挤满豪华饭店和时髦商业街。一对对情侣在各自的玻璃墙公寓的阳台上亲热,众多侧影探头向着宁静的海湾。汽车在热闹的公路上川流不息,穿过婆娑起舞的棕榈树和婀娜多姿的鸳鸯树,驶过一座座前面有花式铁栅栏大门、披挂着红色和紫色叶子花的混凝土宅第。

    这一切就是迈阿密,一座水城,高速城,热带花卉城,风光旖旎之城。我定期离开我的新奥尔良家乡,最常造访的地方就是迈阿密。在它人口稠密的大街区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男男女女。在这里你可以听到意第绪语、希伯来语、西班牙语、海地的方言土语、拉丁美洲的方言土语,以及这个国家最南方和最北方的方言。然而,在迈阿密表面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威胁、绝望和贪婪;这里有大都会的那种深沉而平稳的脉动——那种折磨人的能量释放和永无休止的冒险。

    迈阿密永远没有黑暗的时候,它永远静不下来。

    对本吸血鬼来说,迈阿密是一座极好的城市;它总会把某个凡人杀手交给我,虽然总是某个古怪、邪恶的家伙。我只需消耗他的记忆库,吮吸他的血,他就会向我坦白交待一打谋杀罪。

    可是今夜我要追捕的却是大猎物,是熬过“大斋节”复活节前为期40天的斋戒及忏悔,以纪念耶稣在荒野禁食。的饥饿之后,姗姗来迟的复活节盛宴。这次我要追捕的是人类中一名出色的“常胜将军”,他可恶的犯罪伎俩在凡间执法机构的电脑档案里存有数十页之多的记录。他是个隐姓埋名的神奇人物,满怀敬畏的报界给他起了个闪光的绰号:“后街扼杀者”。

    我渴望猎捕这样的杀手!

    我真庆幸这样有名的杀手现身在我最喜欢的城市。幸好他在那些后街6次作案所杀害的,都是些大批涌到这个温暖宜人地方度过晚年的病弱老人。嘿,我本想横跨大陆去收拾他,没想到他却在这儿等着我哩。足有20位犯罪学家详细编纂他的犯罪史(全都被我通过新奥尔良家中的电脑轻易弄到手)。不仅如此,我还在里面偷偷补充了几条关键的资料:他的姓名和凡间住址,对像我这样有读心术的不朽者来说,这是雕虫小技。我通过他做的血腥梦魇找到他。而今夜,我就要愉快地以一记y险无情的拥吻结束他辉煌的犯罪生涯,无需作任何道德上的解释。

    呵,迈阿密,你是上演这出耶稣受难小品剧的最佳地点。

    我总是顺着回新奥尔良的原路来到迈阿密。目前我是在野蛮人花园的繁华角落里狩猎的惟一吸血鬼;正如你所见到的,其他的饮血者早就抛弃了这个是非之地,只因为它们互相不能容忍,而我也不能忍受它们。

    这样更好,把迈阿密交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珑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监听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已经将狙杀的对象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哦,该更衣去迎击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了。

    r体窃贼(5)

    从乱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了一身天鹅绒的灰色套装。我一直爱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我得承认,在这么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不过,我感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腰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双排扣,前后摆长至膝部。。我们不朽者永远喜欢穿老式的服装,那使我们回想起我们人类生涯。有时,你仅凭一个吸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18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受不了衣服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裤就十分适合我。至于那件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攥成一个球。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敏感的皮肤,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披散成齐肩的发浪。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惟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魂魄(真让我烦恼)。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泄露秘密的明亮指甲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色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性的棕褐色伪装。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胸膛等暴露在外的部位。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满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作为吸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流浪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是把我带回现实。跟踪他,守候他,在他即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他一样,一点点令他痛苦地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

    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感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作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我还喜欢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交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遍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不过……我还是喜欢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我喜欢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脑,阅读验尸报告的全文。

    突然,一辆警车缓缓从楼下驶过,打断了我的思绪。里面的警察正在谈论我的杀手,说他很快就要再次行凶,说他的星座已经各就各位,月亮也已升到合适的高度。攻击很可能一如既往,将要发生在海滨的一条小街上。问题在于:他是谁?怎样制止他?

    7点钟了。数字钟上的荧光符号显示7点,我自然也知道时间。我闭上双眼,把头稍微歪向一侧,仿佛在酝酿情绪,准备全面施展我特别讨厌的魔力。首先是我的听力再次加强,就像扳动了一部现代科学仪器的开关。顿时,世间的嗡嗡嘈杂变成地狱般的大合唱,充满着嘎嘎大笑和嚎啕大哭,充斥着谎言、痛苦的呻吟和胡乱的哀求。我捂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制止这一切。最后,我关闭了这个功能。

    渐渐地,我又看见人们的头脑中冒出无数模糊和重叠的思维意象,就像亿万只鸟儿摇曳着翅膀飞上天空。快给我那个杀手,把他的形象给我!

    他出现了,在一间y暗的小屋里,和我这间大相径庭,但距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廉价的衣衫皱巴巴的,粗糙的脸孔流着油汗,伸出一只神经质的粗手去掏衬衣口袋里的香烟,然后又把它垂下——忘了把烟放在哪儿了。他是个胖子,脸上的五官没有棱角,目光充满呆呆的忧郁,或是淡淡的懊悔。

    他并没想到穿得体面点去赴他渴望已久的“宴席”。现在他刚醒来,不堪噩梦重负的心脏狂跳不已,使他几乎垮掉。他使劲晃动全身,油腻腻的头发遮住倾斜的前额,两眼活像两粒黑玻璃球。

    我在房间的y影里静静地站着,继续跟踪此人。只见他走下通向后门的楼梯,走出房子,来到柯林斯林yd绚丽的灯光下,路过布满尘灰的商店橱窗和凹陷的广告牌,向前走去,朝着他渴求的那个未经挑选却又在所难免的目标走去。

    喋血快车(1)

    1

    英国外省的这个小火车站沐浴在秋日的阳光之中。用不同材料合成的崭新的超高速列车轨道反s出略带乌黑色的橙色的阳光。躲在变红的树叶下面的几只小鸟儿的身影依稀可见。除了从那条把这个远郊区与首都伦敦连接起来的国道上传来的隆隆声以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乔治·古尔东急匆匆地朝自动售票处走去,把足够的硬币塞进投币孔里。他身上几乎没有现金了,但他不能使用他的蓝卡。当他拿到那张埃勒斯布里到伦敦的长方形硬纸板单程车票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指都在颤抖,对此,他并不感到吃惊。

    他把票塞进剪票口的自动门里,等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他才开始正常地呼吸。

    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他至少可以看见他们的到来。

    其实,能看见他们到来也无济于事,因为他毫无自卫能力,不过,他至少能知道别人是否在追赶他。

    一生当中,他偶尔有几次后悔自己没有拿个驾照,现在就是其中一次。他本来是可以拿到驾照的。可是,他害怕开车。再说,无论如何,现在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到了如今这把年纪,他不可能再去上驾驶课了。

    然而,假使他有个驾照的话,今天可就派上用场了。租上一辆车,可以直接开到机场。

    不行,那根本不行。他们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开车跟踪他,除非他把车速开到每小时200公里,而那么高的车速,肯定会出车祸。

    他又开始出冷汗了。

    乔治朝y影下的一条长凳走去。站台上方的显示屏上说明,开往伦敦的超高速列车十分钟以后进站。

    他坐到塑料长凳上,把手提公文箱紧紧地抱在怀里,皮包的凉爽感让他略感放心。他还把手提箱的安全带系到手腕上;如果有人想抢走他的皮包,那就必须连他的手一块抢走。不过,乔治明白,他们不会仅仅满足于抢走他的皮包的,他本人也和皮包里的东西一样危险,因为他有记忆。

    一个化学家的记忆。

    而且,正是由于他超凡的记忆力给他招致了今天这个苦差事。他的同事们都叫他“潘提尧姆三千”,不管是出于佩服,还是出于嫉妒,但是大家都承认,他是实验室的活数据库。

    “乔治,转化糖的公式是什么?”

    于是,乔治就顺从地背诵出外行根本就听不懂的一堆字母和数字。

    “谢谢,乔治!”

    是啊。谢谢,乔治。

    汽车的马达声突然打破了寂静,乔治立即站起身来,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那个自动售货饮料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蹲到那个颜色刺眼的机器后面,把公文箱紧紧地抱在膝上,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副样子有点可笑。他听见车站的门响了一下,接着,传来了孩子们的说话声,于是,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些人总不至于派小孩来杀害他吧。

    他刚一站起身来,那一家人就突然出现在站台上:一个年轻的妈妈,身材有点过于肥胖,带着三个同样肥胖的孩子。他们叽叽喳喳地说着,十句话当中乔治连一句也听不懂。除了技术词汇以外,他的英语非常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