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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她得有五十了吧?”我问。

    “那有什么,她可嫩了!那天晚上她可真有毅力,上台之前她哭着跟我说,你知道吗,我七个小时之前接到美国长途,我丈夫在纽约和别人上床了。”

    “她老不回家可不是要出这种事。”我没有近距离接触过故事里的“女强人”,所以没有什么同情感。“那后来呢?”——我只有好奇心。

    “后来她还是登台表演啊,这么多人都等着她,轿子把她抬出去的时候她换了装,挺高兴的样子,谁也看不出来她丈夫刚把她蹬了。”

    女强人问卷一:当丈夫在地球的另一端与别的女人睡觉时,女强人的反应是:a。追到地球另一端b。冻结他的银行账号c。打长途骂死他d。在这一端的万人体育馆里坐八抬大轿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是来应聘“秘书”职位的。她长得很大方,像50年代电影里的人物,比如李双双什么的。我按照招聘手册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面试的问题:“你的理想是什么?”

    “当女强人!”她响亮地回答道。

    我吓了一跳,马上抬头看看这个姑娘。“女强人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就是你这个样子的呗!”

    我一下子没坐稳,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那我是什么样子的?”

    “老板!”

    “女强人都是老板吗?”

    “那倒不一定,反正都挺成功的,像《时尚》杂志里介绍的那些都是吧。我特爱看《时尚》,那里面全是女强人。”

    “那这本呢?”我狡猾地将一本《i look》推到她面前。

    “没见过。”她不在乎地摇摇头。

    我没录取她,我当然不会录取她!!

    女强人问卷二:如果你的理想是当女强人,你应该:a。告诉你的老板b。在家悄悄练c。看《时尚》杂志d。在面试时把对方吓一跟头女强人是中文说法,但是洋人里也有很多“女强人”的楷模。我的第一个老板,自己做了一个咨询公司,与很多大公司签了很赚钱的合同,也和最大的投资者睡过觉,还有不少小伙子追着求婚,日子特别红火。只是不幸终于来临,大投资者的老婆对其丈夫和女强人的深层接触有所耳闻,所以大投资者访华,她也就跟着来了。

    女强人先是要我使调虎离山计,把大投资者的老婆带到西安,推到兵马俑的坑里去。我没干。后来她又用了其他招数,都没见效。所以老婆就留在北京了。可是女强人和大投资者的感情按捺不住,终于被大投资者老婆抓住。结果在一个有副总理出席的宴会上,老婆狠狠地扇了女强人一个嘴巴子。

    女强人问卷三:女强人应该如何对待大投资者?

    a。睡b。不睡c。睡d。不睡我不给你答案了,你配不配当女强人,自己琢磨吧。

    我最讨厌的字眼就是女强人,恐怖。但是经常有人这么说我,还真的是想夸我,非常郁闷。在我眼里,女强人就是年纪大一点的so girl。

    时尚包袱

    这篇文章可能太沉重,因为一个同行,朋友的朋友过世了。也因为她还年轻,正当年,所以特别可惜。我不认识她,只是打过招呼。有个朋友说:“也许,她在那边更幸福。”我想,如果那边不用时尚,大概我们都会觉得在那边更幸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到时尚是个包袱。永远的j尾酒会和派对,无休止的穿着打扮,化了妆再卸妆,再化再卸。我们都是为了不落伍,别人不会在我们转身的瞬间说:“她不如谁谁谁。”我们盲目地在赶时尚的集市,好像我们靠这个市场来确定我们的自我价值。

    其实,生活比时尚要美得多。我最好的记忆是十几岁的时候在新泽西的海边抓螃蟹,我们穿的都是从中国带去的,难看无比的泡泡泳衣,与三点式相比,其不时髦无法比喻,美国人肯定会因为这些泳衣联想起中国的落后。可是我们那时候是孩子,没有世上的意识,只知道玩,高兴。过了两年,知道什么是时髦的款式,我们在海边反而不自如了,不像以前那么洒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泳衣很难看,别人会说我们土,是“红中国”来的土孩子。

    我们经常骗自己,说我们打扮是为了自己。其实不太现实,因为几乎所有好看的东西都不太舒服。我知道我的身材和面孔不理想,却非要不择手段地否认这个事实。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外表上的缺陷,这是不是很成问题?

    我买过所有的收腹产品,包括内衣、丝袜、运动器械,甚至一套法国的减肥药膏和塑料薄膜,认真地按照没看明白的法文说明书,把自己的腹部好好地捂了两个多钟头,结果是长了一肚皮的痱子。

    我得了鼻炎,一直懒得去看,后来发现我的鼻头发红,实在怕别人以为我是酒糟鼻子,这才去医院。想一想,真是惭愧,我已经成了时尚的奴隶。

    还有就是“比”。只要你想时尚,你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比。父母、职业、银行存款、男朋友、丈夫、情人、衣服、首饰、包……连内衣、内k都可以比。我记得一个女孩,因为加入了一个大酒店的健身房,特意去买了几套新的内衣内k,为了在更衣室里也时尚。我想放弃时尚,再好好地找一找自我。

    我想试一试这样去想问题:穿衣服是为了舒服地表达我自己,化妆是为了我的皮肤健康,瘦是为了我的身体健康,背的包是为了装东西。我发现我开始买agnes

    b。的衣服,vichy的护肤品,有“绿色”字样的食品。包嘛,还是得有lv这两个字母。

    不离开这个世界,大概就不会彻底离开时尚。我当然觉得放弃时尚活得轻松些更好,但是我做不到。

    我们总是这样,放不下时尚的包袱,哪怕生活因此变得不美好了。

    这是在我听说《时尚so》的主编高晓红过世以后写的,那时候正好i

    look改版,我也在调整我自己对主流文化的态度。高晓红是中国第一代外刊的编辑,我只是在一个活动上碰到过她,没有多交谈。因为在一个行档里面混,所以总是有点耳闻。我听说她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主编,不是特别好处,她过去之后,又有传她曾经有压抑症。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否属实,但是如果是真的,这是对时尚最大的讽刺。时尚的人真是太可怜了。

    老情人

    也就邪了门儿了,天一暖和,三妹子的老情人像雨后春笋一样都冒出来了。

    “要一个grand

    itte,在这儿喝。”三妹子约了我在星巴克说说对付老情人的策略。没事她就泡在星巴克。“你要什么?”她问我,“给你来个ocha吧。”我们拿着饮料找了一个沙发座,我发现从柜台一路过来,三妹子东张西望,六神无主。坐下,喝口咖啡,三妹子深叹了一口气,小身条在沙发里凹进去,还带着点牛奶沫的小嘴,抿着都笑到耳朵根儿了。老情人的出现让三妹子年轻了好多,那样子就像刚得了巧克力的孩子。

    我们这圈朋友都公认,三妹子不是个漂亮女人,但绝对招男人喜欢。她也喜欢男人,特别是长得好的男人。说白了,三妹子是个好色的女人,我和她一个公司的时候,一个星期里她至少迟到三天,脸上经常带着一夜的快乐就来上班了。

    “说吧,哪个又冒出来了?”我问。

    三妹子满脸坏笑,眯着眼说:“有一个发小,从小就爱我,其实他也有家了,就是现在想把他和我的感觉解决一下,以后真的就当朋友,他也可以不想别的了。”

    “也就是说让你友情出场一夜,是吗?”我得问清楚。

    三妹子咯咯地笑着点头。

    “还有吧?”

    “还有一个是大花匠,但是我们俩的确配合得最默契。”

    “他想再和你配合一次,是吧?”我真不敢相信这个不起眼的女人怎么招了这么多男人,“还有?”

    “我一个朋友的原来的男朋友,他们分手后不到一周,我在飞机上碰到他,我们都是出公差,去广交会,结果什么买卖没做,我们在酒店里没白天没黑夜地过了五天。”三妹子眼睛的焦点虚了,她已经又回到那个不见天日的小屋子里。

    “后来呢?”我把她叫回来。

    “后来?”她不看我,只看窗外的行人,“后来我们6年没来往,直到昨天晚上我们吃了一顿饭。”她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们都在想,如果他不是我的朋友的朋友,也许就不一样了……”

    我不想让她再说下去,三妹子现在有老公、有孩子,过得很好,但是看得出来,这个原来朋友的朋友让她动心了。

    “洪姐,我生孩子以后就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了。”三妹子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我还没到那年龄,昨天晚上我是多少年来头一回有了一种冲动——我想跟那广交会走。”她停了一下说:“那种感觉真的太好了。”

    “行。”我斩钉截铁地说,“咱们安排一下,把三个都办了。”

    “你不想劝我啊?”三妹子惊奇地问。

    “这种事拦不住,”我站起来,“咱家老公和孩儿呢?”

    三妹子的样子有点恍惚了:“老公出差了,孩子在我妈那儿。”突然,她的态度转变,兴奋地说:“行,正好,我也生活一下。”她站起来,“走,陪我买东西去”。

    出了星巴克,就在国贸里面转了一大圈,三妹子说,要买漂亮的内衣,一套黑的是和广交会,一套红的是和发小,还有一套白的是和比较默契的花匠。买完东西就已经是傍晚了,我说了声当心,就和她分手了。

    两个星期过去,三妹子什么动静都没有,我以为她和广交会私奔了。打个电话到她家,她老公说她出差去广州了。我也没敢多问。

    昨天晚上三妹子打电话来,约我去她家吃饭。一进门就看见一派热闹、温馨的家庭生活,老公抱着孩子,三妹子在炒菜。酒足饭饱后,老公去哄孩子睡觉。我悄悄地问:“事儿都办完了?”

    三妹子笑了笑,拿出一包东西塞到我手里。说:“给你吧!”

    我看了看,原来是几个星期前我们一起买的内衣,标签都还在。

    “我还有这点冲动就够了,做不做,大概不重要了。”

    话音刚落,孩子在里面哭了,三妹子转身进屋哄孩子去了。

    这篇“三妹子”就有点近乎我想写的anais n类的东西,大概应该性成分再多一点,三妹子至少要意y一番才能算有点“性情”和anais

    n的感觉。我这种“配料创作方式”我妈妈极看不惯,我总是和她开玩笑说我要给她当编辑,给她的文章“撒点胡椒面”。

    小女人的福气

    打小时候起,我们家人就教育我当大女人:要独立,要大气,要自尊,要善良。我尽量按照他们的教导活了半辈子,才发现这只是女人很多种活法之一,不太实惠,在小事上经常吃亏。下辈子我应该试一试小女人的活法,说实话,我很羡慕她们。

    大女人最吃亏的地方是男女关系,她们根本不知道男人要什么,大女人不会讨男人的喜欢,她们在注意自己的修养,不重视男人的需求。

    我曾经问过好几个男人们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几杯扎啤后他们都比较一致地表示,男人喜欢那种比较aible的女人。我听人家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男人借住在一个女人家里,女人睡觉时没有把自己卧室的门关紧,留了一条小缝,男人认为这是女人给他的暗示,大为欢喜。我想,所谓aible的女人就是睡觉时留门缝儿的吧。

    小女人非常善于向男人传递各种信息,并且有极妙的手段——有中国文学作证:眉来眼去,打情骂俏,暗送秋波等等,当然还有留门缝等比较现代的方法。在80年代中我曾经有一位特别能干的小女人当助手。她原来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由于生活所迫,下海到外企当秘书。刚到公司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看不起她,认为她打扮得太妖艳,英文又不好,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后来发现她有一大本事,我们约不出来的处长,只要是男的,她都能约到。该小姐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次和几个潜在客户一起坐火车,她慢慢地梳了两个多钟头的头发,嘴里嚼着口香糖,还哼着小调,足足地向客户发了一回电,果然,客户就到手了。

    我做买卖就没学会用女人的优势。首先,我不会在电话上撒娇。语气不仅不柔软,有时候还似乎有点生硬。我总想以自己的聪明和知识让男人服我,让他们把我当一个严肃的对手看,这样他们就会喜欢和我打交道,因为我很职业。约不出来处长时,我总是安慰自己说,这些土包子,哪里能够欣赏像我这样独立、自主,又喝过洋墨水的女人。但是我坚信我的事业会蓬勃发展,因为我的老板是一个哈佛商学院毕业的美国人,他一定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和专业。但不久之后,老板就给文工团小姐加薪进职了,她不再是我的助手了,是和我平起平坐的业务员了。

    我还问过男人他们怕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在毫无酒精影响,十分清醒的状况下确认,最怕能闹的女人。也就是说小女人在搞到男人后,其大闹天宫的本事可以留住男人。

    我认识一个知识型的“大女人”,会说七种语言,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她爱上了一个中国男人,并且在事业上帮了这个男人很大的忙。男人虽然对她也不错,但终究受不了“大女人”天天孜孜不倦的教诲,没完没了的高谈阔论,在外面和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女人开始有关系了。我们都鼓励会七种语言的“大女人”用每一种语言向这个男人表示她的伤心,她的嫉妒,让他回心转意。可是这个“大女人”一口拒绝,她强调她是个独立的人,没男人也可以对着墙说七种语言。就这样,“大女人”的男人就和小女人过甜蜜生活去了。

    如果小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有外遇,那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我家原来有个老外邻居,老婆是罗马尼亚人,知道老公有了中国女朋友,千里迢迢从巴黎赶来,先是骂了旅馆的经理,问他如何执行的外事纪律,为什么让中国女人进入外国人居住的场所。然后又去了老公的公司,跟老板要赔偿,还要求把老公马上调回法国。我们左右邻居也被她臭骂一顿——为什么看着她男人犯错误不管?都闹完了,就是不骂老公,反而天天在家给他做好吃的。不到一周,这个男人就被彻底摆平了。

    所以,当小女人是女人的福气,赢得自己想要的男人的成功率比大女人高,还能有把握地留住自己的男人,大女人就是吃亏。

    有关门缝我还要作些最后的解释:并不是只有小女人睡觉才留门缝,有时候大女人为了卧室空气流通也会这么做。我刚才故事里的女人就是大女人,结果当那个借住的男人半夜溜进她的卧室时,就被她骂出来了。可男人去理直气壮地质问她:“那你干嘛不把门关好?”至于文工团小姐,她在被提升3个月后,和“哈佛商学院”私奔了。

    我曾经和伊伟在i look上面作专栏搭档,他写“大男人小男人”,我写“大女人小女人”。改版之后,我、小雪和伊伟都觉得专栏和新的i

    look定位不太吻合,我也根本没时间写东西了,天天去拉广告,所以就停了。我那时候还嚷嚷着要和伊伟一起出书,这次作了一个叛徒,把自己的东西先发了。这篇实际上是命题作文,扣着“大女人小女人”的栏目标题写的,刚开始是想好好把小女人毁一番,但是越写越觉得小女人真是非常占便宜的事,所以就改调子了。

    当代寓言

    从前,在北京皇城根的一个大杂院里有一个美丽、聪明的姑娘,她家的门口是一个垃圾堆,每天傍晚,她都能听到垃圾车欢乐地唱着《十五的月亮》。姑娘漂亮得让人不敢看,她有妖娆的身材,滑嫩的肤色和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姑娘的父母是有钱人家的服务人员,早出晚归。姑娘有时候也去帮忙,她洗过水晶酒杯,烫过缎子床单,知道冰水里要加柠檬。每天当垃圾车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她暗自发誓,她一定要走出这个贫民环境。

    高中毕业后,姑娘就开始在有钱人多的地方活动,她给自己编了一套又一套的小故事,时而她是书香门第,时而是音乐之家,有时候还是将军的侄外孙女。姑娘还学了几件乐器,又学了点画,经常以音乐学院的学生、艺术院校的进修生,或者新生代女作家自居。

    姑娘还是年轻浪漫,混了不久就找到了一位用法文接手机的小伙子。他说他是画家,在巴黎有大收藏家买他的画。小伙子一表人才,说着一口流利的法文。可是姑娘是聪明的,她发现别人请客时小伙子总是点法国香槟,而该他付钱的时候小伙子就叫一些酒吧里没有的酒,笑话一下老板没有文化,不识货,然后要一杯有柠檬片的冰水。姑娘知道他不是最有钱,但是她真的爱上了他。两个人一起住了不到一年,小伙子就走了,原来巴黎的收藏家是他的同性恋情人,一旦发现他和姑娘在一起,买画的预付金就没有了。小伙子只好又找了一个中年女演员,去和她一起拍电视剧。走之前,他送给姑娘几句话:“生活是艺术,艺术不是生活”,“永远是暂时的,只有暂时才是永远的”,他还说,“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