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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5 部分阅读

    大地之上还有什么军队是我不知道的?

    心中一动,我缓缓道:“援军不一定是指军队,也可能是其他事物。”

    除了紫之外,在旁聆听的夜兰道:“除了军队,最能影响战况的是瘟疫、暴乱、蝗灾、暴风雪等,主人是否指天灾?”

    翘起二郎腿,我仍在思索敌方动向,“战场上最能左右大局者,莫过于双方的统帅。但有些时候会例外,如果敌我双方有魔导士,究极级的咒语足够改变战况,例如天美那个天火焚城。”

    紫问道:“提督的意思是,敌人正在进行某些阴谋,而且关键是梅菲士?”

    夜兰笑道:“应该说,如果皇城有什么变化,最大可能莫过于梅菲士这个角色。”

    紫点点头表示明白,另一名利比度的女兵见我打呵欠,于是识趣地告辞。紫是个聪明的女人,岂会不明白我在下逐客令?然而她仍旧静坐,即表示有些话想单独跟我谈谈。

    我对夜兰使了个眼色,于是她欠身施礼后便离开了。夜兰离开之后,我问道:“紫小姐想问莹小姐的事?”

    紫笑道:“早知瞒不过提督,我这位姊妹有没有给提督带来麻烦?”

    我微笑喝了一口茶,说:“莹小姐没带来什么麻烦,紫小姐多虑了。”

    紫叹了口气:“在红粉卫中,要数这位姊妹最刚烈倔强,开口闭口就是马革裹尸,如果可以,还请提督多多包涵。”

    “哈哈,像莹小姐和紫小姐这种美人,我爱惜都来不及了!”

    本来以为紫会因我的挑逗而发怒,没想到她反而给我一个大有深意的笑容。心头一跳,这感觉是以前未成名时,在酒吧猎艳得手的兴奋,我一直以为这个叫紫的女孩对我没有好感,因为我帮雷音平定了叛乱,更打伤了静韵。不过现在情况改变,我跟静韵已经是盟友,紫对我的态度理该改善。

    紫虽然年纪尚轻,恐怕十八岁都未到,但从她处事稳健得体这点来看,应该吃过不少苦头,简直是一只小狐狸。

    紫从椅子上起身,故意伸了一个懒腰向我展示女体曲线,然后嫣然一笑,“紫不敢打扰大人休息,他日有空再来拜访。”

    狩猎需要耐性,而且身边不缺女人,也不急于一时。我点头道:“请转告威廉大叔,多谢他送来的药,待小万灵药制作出来,会立即呈上给雨帅。”

    第五章 至淫兵器

    在行宫养伤已有十日,众女在我行宫中进进出出。格流虽然舍不得走,但她工作繁忙,必须回去斯立比城,因此美女犬的大任暂时交由思倩。至于我的伤势,虽然用过一次苍月古龙阵,不过治愈速度并不理想,恐怕还要再多休息半个月。

    我坐在椅子上,一丝不挂的雪燕则坐在我的大腿上,由于她为我受伤,所以回来之后有特权,我的大腿暂时成为她专用的椅子。看着桌面上的地图,正如静韵所说,情况实在奇怪。以凡迪亚的猴急个性,居然可以像龟一样缩这么久?由此可以确定,皇城内正在进行某些阴谋。

    一只美女犬从大厅正门爬了进来,口中一阵低呜,菊穴中的尾巴左摇右摆,胸口一对坚挺美乳前后晃动。此犬不是别人,正是迷倒北方无数公子哥儿,男人们心目中的女神──北方花魁思倩。

    思倩那如丝的黑发盘成了两个髻,以红色丝带缚紧,颈下是一条火龙皮制造的项圈,手、脚、膝盖都包了薄如蚕丝的半透明护套。思倩在北方时哪一餐不是珍馐美味?可是在这里却要吃我们吃过的冷饭菜汁,她现在咬着的也是我们昨晚吃剩的猪骨。不过看思倩一脸幸福,就知道这个天仙般的大美女,内在其实是条的母狗。

    跟在思倩身后的是芭芭拉,她的娇躯背着一个绿银双色的长盒。在芭芭拉身后还有百合以及很久没见面的素拉,百合背了一个大包包。

    思倩兴奋地跑到我脚下“呜呜”地叫着,浑圆雪白的屁股上有零星的鞭痕,一定是美隶今早调教过她。思倩热情地用肩膀及屁股在我脚边摩擦,还嗅着我和雪燕的脚底。

    虽然思倩的一对眼睛又圆又亮,不过她戴了自制的液晶镜片,视力只有两呎多距离,而且无法分别黑白色,只能用气味来分别众人身份,所以动作真的像条狗一样。我用臭脚在思倩如花般的美丽脸孔上轻轻一压,道:“贱母狗,滚去墙角那边!”

    思倩吠了一声,真的缩在墙角伏了下来。

    百合和芭芭拉将带回来的东西放在桌上,女人是天生八卦的生物,于是她们立即围了上来看。打开芭芭拉的盒子,里头放着一把剑鞘,此鞘为暗黑色,鞘身雕了一条张牙舞爪的三角黑龙。龙尾在鞘端,龙首向鞘口,而龙首前镶了一颗粉红色的宝珠,珠上以水晶矿覆盖。鞘口有一个宽约四寸的布包,足够用手掌握着。

    我将剑鞘拿了起来,重量和平衡感都不错,夜兰问道:“这就是主人的新剑鞘?有什么异能?”

    我笑道:“你要不要试试?”

    夜兰愕然道:“要怎么试?”

    我将剑鞘交给夜兰,道:“你用它来打那只母狗的屁股,自然会知道有什么用。”

    夜兰拿起剑鞘时,我解开百合的包包,里面放有八张魔法卷轴。夜兰拿着剑鞘,美隶把绳子绑在思倩的项圈上,将思倩带到大厅中间。夜兰知道思倩体质单薄,不敢用力打她,只用鞘面向屁股轻轻拍打。

    如果是巴雷或狮雪这种魔法剑,一击下去会发出雷电和冷霜,而这个剑鞘打在思倩的屁股上时,竟然绽放出妖艳的粉红光芒。被这粉红光芒侵入体内,思倩不由自主将大腿分开,屈膝把屁股高高抬起,阴穴中冒出水珠,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露云芙道:“咦,这是什么武器?被打中不但不痛,而且很舒服似的。”

    美隶眼珠子一转,“啊”地叫了起来,道:“主人,那颗是我的粉红念珠?可是为什么……”

    思倩眯起一对妙目,完全不顾仪态,主动摇摆屁股乞求拍打。夜兰向我望了一眼,我点点头,她再次用剑鞘拍打下去。思倩这次爽得连骨头都酥了,索性闭上眼睛露出满足的笑容,腰肢不由自主地摆动着,两片肉唇渗出更多汁液。

    我笑道:“她这么喜欢,你就多打几下吧。”

    夜兰没有这种癖好,望着思倩这条变态母狗一脸尴尬,美隶唯有笑着从她手中接过剑鞘,在思倩的屁股上大力打了一下。粉红光芒一闪,思倩闭着的眼睛忽然瞪大,肉唇中喷出一柱水花,“哗啦哗啦”喷得一地皆是她的淫液,然后侧身一倒,不住喘气。

    众女目瞪口呆,美隶珍而重之地捧在手中欣赏,芭芭拉低声问道:“主人,这到底是什么兵器?很奇怪啊。”

    我笑着道:“之前我失落了剑鞘之皇,现在重造了一个剑鞘之后。这个剑鞘用乌金及红铜混合铸成,能够将粉红念珠的催情属性透过打击力直接送入敌人体内。挥动力度越大,催情效果越强,你们想想,在生死决战时被打中,结果会是如何?”

    百合咋舌道:“有史以来从没见过这等的兵器,主人居然可以发明出来,不愧是当代最好色的炼金术师。”

    “哈哈哈……小事、小事。”

    露云芙问道:“可是用真刀真枪打中敌人就赢了,这样子要打几次才见效?似乎不切实际呢。”

    众女一起点头,我笑着反问道:“百合和夜兰,你们用魔法剑产生的元素,在不触碰敌手的情况下是否没有用?”

    此时百合和夜兰如梦切醒,夜兰的巴雷剑?改封入雷系蛇妖之精魂,当年海龙奥干查用长柄斧来挡,结果被电得凄惨无比。这把剑鞘后亦是同样的原理,如果用一般的武器抵挡,同样会刺激敌手的性腺。

    百合和夜兰向众女解释,我笑道:“这剑鞘本来设计成可以镶入四颗粉红念珠,可惜此珠是量产之物,否则其属性数值比你们的狮雪?改、巴电?改都要高。”

    美隶一听就知道是她的责任,她乖乖到了我的背后,让我后脑枕在她的丰乳间,一边帮我按着肩膀,道:“主人放心,下一颗红粉念珠在一个月内可以完成。”

    要是装上四颗念珠,到时剑鞘可能比马基?焚更强。

    百合悻悻然地道:“太过份了,百合以后都不跟主人练剑了!”

    雪燕点头:“对啊,要是被打中,会当场出糗的。”

    被她们这样一说,我也迫不及待想找个敌人来试试。我笑着搓揉雪燕的娇乳,道:“什么跟什么?你们有哪一张的表情是我没见过的?”

    众女纷纷不依向我施以粉拳,百合帮我把剑鞘收入盒内,我则细看买回来的咒语卷轴。第一卷打开,竟然是中级的水系治疗法术。

    见我眉头深锁,素拉跪下道:“主人,是否我们买错了咒语?”

    我用手指示意她起来,道:“错也不算是错,毕竟百合对治疗法术有认识,只是可惜买不到更高一层的咒语。”

    法南兰芷问道:“治疗魔法不就是让伤口痊愈吗?还有分高低?”

    百合解释道:“治疗魔法其实不是你想像的那般简单。水系治疗本身是一个统称,分为伤、咒、毒三个大系,伤又细分内伤和外伤,外伤亦分刀切、撞瘀、烫伤、冻伤、溃脓等,内伤就分内出血和骨折,不同的伤势有不同的治疗方式,咒语也就不尽相同。”

    法南兰芷吓了一跳,道:“我还以为一个咒语可以医所有伤势,原来这么复杂!”

    夜兰笑道:“那是不可能的,你想想,用于金创的咒语是使伤口止血和愈合,如果用在溃脓之上,不是治不好,但治好了却会留下可怕的伤痕。”

    百合笑道:“单单一个治疗咒,我就花了五年时间学习,等级越高效果越快,留下的疤痕越少。”

    另外四卷我看了一眼,也都没什么兴趣,只得苦笑:“可惜一般能够买到的,都是初、中级法术,高级咒语即使在暗市场也不常见,究极咒语更加不用想,它们都被法师们当成镇宅之宝收藏。”

    美隶问道:“有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高级或究极咒语?”

    百合道:“盖亚、伏流城和龙之岛肯定有。”

    我摸摸下巴,“索多皇城的皇宫宝库就有了,但短期内弄不到手。虽然中级法术效果逊一点,但有总好过没有。”

    当我在行宫过着神仙生活时,外面的战况却起了很大的变化。

    本来金狮军躲在皇城内,蓝雁军自然不会疯到以一敌二,但两日前天美再次带领大军出击,我方无人能敌,利比度真的要撤退了。要不是金狮军怪异地不出兵,蓝雁军一定会毫无顾忌地追击,我军必定损失惨重。

    利比度他们相当怕天美,一退就退了十哩远,害得我这小小行宫落入敌军范围内,他妈的!唯有让露云芙收拾一切,跟着大军向后撤走。带着这班女人赶了两天路,终于见到黑龙军旗。虽然我军撤退,然而军队仍然整齐,显示此前是策略性撤退,实际上没有受到很大伤害。

    利比度从主帅营扑了出来,一个熊抱搂着我哭诉道:“提督大人,你回来就好了……呜……那个天美很可怕,根本没有胜算的……呜……”

    我一脚把这妖物踢开,道:“这才走开十几日,攻不下皇城还被他们逼退,你们不怕丢脸吗?”

    艾华惨兮兮地道:“老哥啊,那个婆娘是剑圣加魔导士,还骑着西瓦龙,实在太变态了!”

    破岳摇头道:“普通弓箭射在他们身上,连汗毛也伤不到一根,那条死龙吐个龙焰,却把我们炸了个落花流水。”

    亚加力亦苦笑道:“要不是我不会飞,管她是否真的是大剑圣,也不会像现在般无奈。”

    心中一动,我不禁问道:“老哥,亚沙度那件御赐披风『银云』在不在?”

    亚加力尚未回答,忽然有士兵过来跪下道:“各位大人,营外有两男一女想见提督大人。”

    两男一女?不会是妖怪三人组吧。

    第六章 公主驾到

    两名士兵护送两男一女来主帅营,百合一见到他们,顿时跳了起来扑过去,“叔叔、老师、芍药!”

    来人不是妖怪三人组,而是妖精三人组──龙煞、色鳖和一个不知名的小女孩。

    百合那把个叫芍药的小女孩抱起,这小萝莉果然长得跟百合一个模子印出来的,长长的银发、大大的眼睛、红唇皓齿,连我这个不是萝莉控的人都感到惊艳。龙煞在兽人族一役跟众将士已经认识,尤其老哥亚加力本来就是他的门生,因此他便带着色鳖跟将领们认识。

    寒暄了一番,龙煞他们这才坐定问道:“现时战况如何?”

    我本来想说出实情,但利比度立刻掩着我的嘴巴,道:“互有胜负,胶着状态,最麻烦的是光之女神。”

    积克笑道:“现在有龙煞和色鳖两位大师加入,天美再也不足为惧。”

    色鳖面有难色,而我早就知道他们的状况,道:“人家周游列国,不会参与我们的战争。”

    众人难掩失望的神色,大剑圣加魔导士,怎么算都不会输给敌方。可是我很清楚,他们若是参与战斗,表示神圣妖精族插手我国内战,将来若有个万一,战火会蔓延至银叶森林及盖亚圣地,这绝对不是崇尚和平的妖精族所愿意的。

    龙煞问道:“对了,兽人皇到了没有?”

    我们愕然互望,问道:“兽人皇?他来了帝国?”

    色鳖道:“我们在小费本立城碰过他一次,他带着十几个皇族卫士来帝国旅行,而且比我们先走一步。”

    我皱眉说:“这个兽人皇脑袋装水吗?我们在打仗,他旅什么行?”

    艾华叹息道:“如果大剑圣能够帮忙,我们就可以省去很多烦恼,最少不用被逼退十哩。”

    龙煞鼓掌大笑起来,我们不明白他笑什么,他才道:“好啊,你这小子竟然上战场上被打跑?终于有今日了。”

    我亦忍不住大笑,只有利比度面色尴尬。如果威廉亲王和静韵在此,大概也会是这副表情。我摇头说:“先前我跟天美打了一场,结果双方同时受伤,小弟养伤到今天才回来大营,被人打跑这种丢脸事,请问问我们的北方英雄利比度爵士。”

    利比度哭丧着脸,“时不我予,当然要力求全身而退,这是兵法啊!”

    帅帐忽然被掀起,进来的是我表弟兼家臣里安道。他气急败坏闯了进来,见到龙煞和色鳖时愣了一愣。我问道:“什么事这样慌张?”

    里安道跑到地图前拿起一支旗子,插在我军背后位置,说:“南面一里许,发现一支来历不明的大军,数目不在我军之下。”

    众人吓得面色大变,艾华、利比度、亚加力、破岳、奥斯曼等战将全都站了起来,大家都不知道敌人是用什么方法绕至背后的。我微微一笑,坐着不动,积克问道:“提督大人知道来者是谁?”

    我点首说:“是珍佛明的大军,只是不清楚由谁领导。”

    龙煞的双目闪过神采,微笑问道:“珍佛明大军?高安东会否随军而来?”

    被龙煞一问,我的心中掠过一丝隐痛,道:“高安东已经仙去。”

    此话一出,比刚才发现疑似敌踪时更加震撼,龙煞猛然站了起来,剑圣级的杀气狂涨,修为差一点的都被压得动弹不得。他厉声问道:“是谁?是谁杀了他?”

    我苦笑道:“邪爱族,如果你要帮高安东报仇,请排一排队。此事暂放一旁,里安道、奥斯曼、积克,准备五百骁骑,我们去接远渡而来的朋友。”

    我与里安道和奥斯曼三骑并驱,背后五百骑士紧紧跟随,忽见前方旗帜翻飞,果见大队人马风尘仆仆而来。为首一员女将正是南方花魁静水月,我还是第一次见她穿铠甲。她左手拉缰绳,右手握着一支大军旗,左右两边各有武将。奥斯曼惊骇莫名,道:“她不是静水月大家吗?为什么会带领珍佛明的大军?”

    里安道也吓了一跳,忙问道:“他们会不会是南方的援军?”

    我摇头笑道:“你们应该叫她静水月公主才对。”

    两将同时愕然,道:“静水月公主?”

    也难怪里安道和奥斯曼这么惊讶,在帝国人眼中,静水月是南方花魁,单听名字很难联想到她是一只大力神猴,所以普罗大众对她的印象是美丽、温柔、婉约──我呸!

    我举手示意背后骑士停步,从马背翻身而下。静水月远远望见我们,亦示意大军减速。她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我笑着摊开双手想来个久别重逢的拥抱,却忽然感觉到杀气涌现,红光一闪,有股刀气直劈过来。

    奥斯曼看得发呆,倒是里安道的职责是保护我的安全,因此马上奋不顾身拔枪挡在我面前。原本来势汹汹的刀气,在我们身前半呎神乎奇技地突然消失,静水月将大刀搁在香肩上,叉起腰道:“你这混蛋,害我走了很多冤枉路!”

    被静水月一说,我就猜到,珍佛明至武罗斯特的航线,不是在豪城就是在沃达城停靠和补给。可是豪城被我破了,沃达城被萨蒂蒙蹂躏,可以想像得到,她带着十几万大军靠岸,却看见眼前是一座空城时的有趣表情。我摇头失笑,道:“你的心病刚刚痊愈,多走几步对身体有益。”

    静水月背后的将领纷纷下马过来,其中两人我认识,一位是陆军上将尤莉,另一位是大神庙祭司贝莱格。还有一名身形高大的汉子身穿湖水蓝铠甲,配了一条银色腰封,脚踏青金虎纹靴,背挂一把三尖长戟,一看就知道是高级将官。

    除了这三人之外,后面还有一排大神庙的精锐红衣卫,文官策士一大班,想不到静水月的排场这么大。尤莉和贝莱格向我施礼,我亦向他们介绍里安道及奥斯曼,然而这两人的目光只停在静水月身上,低声道:“天啊,不愧是花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