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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三少爷,喝杯中国茶舒服些。”

    “又是三少爷!”明诚装作生气样。

    姗姗笑笑走进去,不久她把茶拿出来,明诚喝了一口:“唔!这中国茶好,很香很甘,喝很舒服。加拿大的不好,我不喜欢喝。嗯!我忘了告诉你,今早上你爸爸已经到银行提款了!”

    “他不是我爸爸,是我后父。”

    “啊!”明诚神情好诧异,显然,沙皇并没有把她的私事告诉儿子。

    “我早就叫沙伯伯不要借钱给他,他什么都抵押掉了。他没有抵押品根本不可以到银行贷款。”

    “他虽然没有任何物业可以抵押,但是,他还有你!你在沙家!”

    “拿我做抵押?”姗姗失态地叫:“他一辈子没钱还,我一辈子要被押在沙家?”

    “我跟你开玩笑,”明诚忙说:“其实,爸爸早已嘱咐我,钱借出去就不要追,还不还由他。你对爸爸尽心照顾,算是爸爸对你的一点心意!”

    “那不公平,沙伯伯是每月付我薪金的,而且……”

    “好了!我们改个话题。”明诚放下茶杯站起来:“今晚月色多美,和我在花园走个圈好吗?”

    姗姗发觉人生存真的不可以没有朋友,以前有明湘,现在有明诚。

    谈恋爱就不必了,曾如令她害怕婚姻,谈情也属浪费光y,她已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爱情。

    不过,和明诚交朋友也不错。起码明诚和明正、明新不同,他们迷恋她的美色,一直想占有她;明诚虽然和她同居一屋,一起吃饭,但他们并非像一男一女,而是像两个同性好朋友。

    沙皇经过一段短时间的观察,认为明诚相当聪明,有商业头脑,灵活而不狡猾,这是他和明新不同之处。由于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因此他比他两个哥哥勤奋、上进,而且反应敏捷又能干。

    虽然他刚在商界立足,但是,由于他有超人的条件,加上沙氏机构和银行制度完善,企业化、系统化,因此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明诚只不过做个统帅罢了,其他工作都有人代办。

    不过,明诚不会像明正那样在文件上签个名,内容根本不理。明新一上马场,也是名字一个,至于文件内说什么他已无兴趣。明诚就不同,他知道普通文件自然有人签,交由他签署的,必须是重要文件。因此每份文件他都会看一遍,不明白的去找答案,不同意的马上提出来,特别是一些巨额的合同,他常亲力亲为。但交际应酬,他反而会派那些少年得志的高级职员前去。

    他偶尔会带些文件回家,请姗姗帮忙。姗姗也很乐意,于是,他们会在图书馆忙一晚。

    这样公事公办的情况也不多。

    不过,他们吃过晚饭也喜欢躲在图书馆;因为,姗姗和明诚都喜欢看书。

    他们也会一起欣赏古典音乐。

    甚至只是看电视、聊天;不过,也未必每晚如此,有时候,也会各忙各的。

    比如今晚,明诚要等长途电话,还要写几封信,他吃过饭便回房去了。

    姗姗到下人间办点事,又去护卫室看看,一大个家,不愁没有事做。

    然后,她来到幻羽喷泉,坐下来,静静地欣赏喷泉的幻变。

    她来幻羽喷泉已经一年多,但是,直到今晚,她才真真正正坐下来看喷泉。

    刚来幻羽喷泉,单是应付沙明正与容芳姿已经够费尽心思,跟着又应付沙明新,哪儿还有心情看喷泉。

    为了两个坏男人,浪费了一年时间,实在不值得。

    但是,如果她不把明正和明新弄出去,她早就被沙明正和容芳姿踢走;今晚,她还能够在这儿?

    池里的锦鲤,又大了,身又圆了。秋风掠过泉水,带来阵阵寒意。

    突然,肩膊暖暖的,她连忙回过头,明诚正为她披上一件外套。

    “这儿地势高,晚上特别凉。”

    “长途电话来了?”

    “来了,信也写了,我走出露台看喷泉。”他坐在她身边,一套深蓝便服,外面一件白色软皮背心:“我晚上好喜欢从上面看喷泉。”

    “你外婆好吗?”

    “我外婆今年春天已去世,电话是舅父打来,他问爸爸美国公司的事。”

    “对不起!”

    “没关系,我们也要面对现实。”他还是轻叹一口气,姗姗也是头一次听到:“外婆最疼我,她在,我也不会和同学相约去欧洲的,可能还不会回来。外婆身体不好,我担心一走开她便去世了,结果,她还是老死了!”

    “有个人爱自己真好!”

    “你妈妈不爱你吗?”

    “爱又怎样?后父还有一双子女比我小。我一生就只有我爸爸爱我,可惜他一早就死了。我就是这样:没有人爱我,我也没机会爱别人,这是最悲哀的……”她几乎想哭,很感慨。

    “姗姗!”他那厚厚软软的手,盖在她的手背上,她抬起头,刚接住他的目光,像触了电一样,她浑身发烫,心卜通卜通地跳。

    她连忙垂下头,手很暖,但有点抖。

    她和曾如及几个男人拖过手,但从未有触电的感觉。

    “你美丽又可爱,不会没有人爱。”

    “美丽?如果那男孩子只是爱我的美丽,同样是悲哀!”

    “还有可爱!美丽又可爱的女孩子往哪儿找?”

    “你常常这样称赞女孩子?”

    “没有,我还是第一次赞女孩子美丽。”明诚轻轻抬起她的下巴:“我说过我的条件很高。”

    姗姗两排睫毛垂低,就是不敢看他,他的眼睛会摄人的,她仍在心跳加速。

    明诚在她那俏丽的唇片上轻轻一吻,姗姗的心荡了荡,人飘一飘。

    他握紧她的手,身体移过些,另一只手抱住她的腰,他把脸贴上去。

    彼此在互听心跳声。

    姗姗迷糊了一会儿,她咬咬唇清醒过来,她问自己:“我们在干什么?”

    她婉转的推开他:“我有点冷,想回房间休息。”

    他抚了抚她另一只手:“是有点冷,我们回去吧!”

    进客厅,姗姗在适当时候把手抽出来,拉下身上的外套,交回给明诚:“谢谢你!”

    姗姗跑快点上楼梯,明诚跟着上去,到二楼他还跟她道晚安。

    第二天姗姗还以为明城看见她,会感到难为情。可是,明诚并无异样,就如平日一样,看见她有说有笑。

    姗姗松了一口气,老实说,她早已有一套计划:后父不用她还钱,她每月可多储些钱,加上容芳姿、明新、沙皇送的饰物,她差不多已经有足够的钱到加拿大留学。

    她仍然醉心于医科,希望终于能够成为医生。但是,回香港大学已经没有可能,所以,只要沙皇肯接受手术,不用再依赖她,她便离开沙家。

    至于昨晚明诚为何对她态度亲热,可能幻羽喷泉具罗曼蒂克气氛,年轻小伙子情不自禁。

    姗姗高兴继续和明诚做好朋友。

    这天一个意大利厂家请客,陪客还有两个法国人,本来明诚准备和姗姗一起去;可是那意大利人猛打听有美女陪酒的夜总会,明诚觉得这种宴会,姗姗不适宜参加。

    明诚回家更衣赴宴时,沙皇不断叮嘱儿子:“你不会喝酒,酒叫颜成康代你喝!”

    颜成康是公司公关部的副总经理。

    姗姗吃过晚饭,忙了点家务,看过电视,便回房睡觉。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睡不着,看看床头的夜光钟,一点了。

    她起来,穿上睡袍,到楼下,看见阿国:“三少爷回来了没有?”

    “快回来了,颜先生打电话来,叫派部汽车去。司机已经开车去了!”

    “他自己不是开了车出去的?”

    “颜先生说三少爷不适宜开车。”

    “他真的喝醉酒。”她记得后父每次喝醉酒,母亲都为他煎参汤。

    姗姗吩咐厨房为他准备参汤。

    汽车声、人声,不一会儿,司机和颜成康扶着明诚进来。

    “余小姐,”颜成康看见姗姗连忙说:“其实明诚没喝什么酒,那些欧洲人每人劝一口,大概喝了一杯半。他真是不会喝酒,喝了一杯已经只会笑,他醉了!”

    “颜先生,谢谢你送他回来。”姗姗和阿国接替扶明诚,又吩咐司机送颜成康回家。

    明诚又高又壮人又重,姗姗说:“到偏厅用电梯!”

    好不容易送明诚回房间,放他在床上,姗姗协助阿国为明诚更衣。

    姗姗呼口气叫阿国到厨房拿参汤。

    姗姗在床边,用热毛巾为明诚敷面。

    明诚迷迷糊糊,半睡半醒,口里喃喃的叫着:“姗姗,姗姗……”

    姗姗拍拍他的脸:“醒醒!”

    阿国拿参汤进来。

    姗姗怕他酒后失言,对阿国说:“把参汤放下,你可以去休息了!”

    阿国一走,姗姗便要独自侍候明诚。

    明诚肌r厚,人重,姗姗好不容易才把他扶好,喂他喝了一碗参汤。

    姗姗放下碗,扶他躺回床上,正想把手抽出来为他盖被。他突然半睁着眼,伸手抱着姗姗,往下一拖,姗姗便倒在他的身上。

    “姗姗……”明诚双手抱紧她,嘴在她脸上狂吻。

    “别这样……睡觉啊!”姗姗回避着,用手推他。

    他用一条臂便揽住她的身体,另一只手抱住她的头,嘴对着嘴,姗姗再也逃不了。

    他手一按,四片唇便紧粘在一起了,她的心又狂跳,身又有如触电,更有点醉的感觉,她不再挣扎,陶醉着。

    姗姗一共被三个男人吻过:曾如,因为是未婚夫妇,姗姗当作是例行公事,无所谓,没有意外的喜悦,也不讨厌;明正呢,事后总作闷;明新更令她厌恶,被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吻了,还要装热情,真痛苦。

    只有明诚不同,他令她飘飘然。

    由热烈到和缓,最后他两片唇不动了。

    她张开眼睛一看,原来明诚已经睡着了,但他仍拥抱着她。

    姗姗拉开他的手,坐起来,看着他。他熟睡如婴孩,安详而宁静。姗姗为他盖上被,再看看他,他嘴角透着一丝甜笑,样子好可爱,大概在做梦。

    姗姗忍不住低头吻他一下,事后又十分后悔,马上离开他的房间。

    第二天明诚看见姗姗,拉了拉身上的杏色滚鹿皮的毛衣,样子很不自然。

    吃早餐时,明诚几次想和姗姗说话,结果又忍住了。

    直至餐厅没有佣人。

    “姗姗,昨晚我发了个梦,我好想告诉你,可是……怕你听了生气。”

    “发梦有什么好生气?大男人结结巴巴、吞吞吐吐!”

    “我梦见我……我和你……热吻!”

    “你不是做梦,你昨晚喝醉酒强吻了我!”

    他一脸的红:“真的?怪不得……唉!真对不起,姗姗,我是无意的。”

    “我相信你是无意的,你又怎会随便吻一个条件不高的人呢!”姗姗用餐巾抹抹嘴,站起来走出餐厅。

    “姗姗,我不是这个意思。”明诚扔下叉子走上前,捉住她的手臂。

    “请放手,三少爷,佣人看了不好!”

    “我们谈谈好吗?今天放假,我们出去找节目,嗯?”

    “今天我要回家,放假是我的时间!”姗姗皱了皱眉头。其实,她并非恨明诚,她恨自己。他无意,她失望,但她理应高兴,因为明诚吻她,是酒醉,无意识,那证明只是一场误会。

    “我有话跟你说,说完了送你回家,好不好?”他亦步亦趋。

    “算了!明诚,你不必道歉。我今天真的有事,我必须回家,昨晚的事,就当作一个梦好了。”姗姗站下来,平心静气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姗姗,”他拖着她的手:“如果你真的不怪我,留下来谈谈!”

    他的手好暖,令她很舒服,但她心跳,她终于摔开他走了!

    现在回家也颇为衣锦荣归,后父看见她总是怯怯缩缩,过去后父的威风尽失。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妹,再也不敢吱吱喳喳,一见到姗姗便轻声叫。姗姗嘎的一声,他们就大声叫:“大姐!”然后一溜烟似的,奔回到他们的房间。

    乐乐已没有自己的房间,房间经装修后,已重新属于姗姗专有。

    母亲看见她,笑容一次比一次多,告诉姗姗后父的生意进展,常说姗姗是后父救命恩人。

    姗姗在家中的地位提到最高。

    姗姗回幻羽喷泉,穿过花径,上台阶,经过围住主屋的露台。

    “姗姗!”

    姗姗回过头,可能明诚穿了套黑夹克长裤,她没有留意他。

    他坐在螺旋椅内,身体窝进去。

    姗姗来到他面前,柔声问:“为什么坐在这儿?还不去睡觉?”

    “睡不着,等你!”

    “等我,有事吗?这儿风大,不能久坐,快进去吧!”

    “我已经在这儿坐了两晚和一个通宵。”他的眼神是生怨的。

    “通宵?怎会?”

    “昨晚我以为你会回来,在这儿等,等得太久,睡过去了,早上还是阿国叫醒我。”他苦笑:“白等一晚!”

    “你似乎等得很急,有事吗?”

    他抬头仰望她:“你不在,好寂寞!”

    “你可以陪沙伯伯聊天!”

    “爸爸要午睡,他每晚八时半便要休息,他睡了我便要一个人面对这幢大房子。太静,令人情绪低落!”

    “放假,为什么不出去玩?找男朋友、女朋友都可以;现在,你应该有许多朋友了!”

    “你知道我比较喜欢家庭,不是每天出外跑的人。偶然出去玩玩我也有兴趣,但是一定要有好伴儿,除了谈生意,我和男的都不大投契。女孩子嘛!我根本不愿意被她们惹上。”

    “明诚,你必须适应,适应香港生活,适应香港人,否则,我也对你爱莫能助。你精神不好,回去睡觉。”

    “姗姗!”他捉住她的手臂:“陪我聊一会儿,我已经等了那么久。”

    “我冷,这儿四方八面都有风。”

    姗姗看见明诚除夹克,她忙按住他:“好,我们聊聊!进偏厅好不好?那儿暖和,椅子又舒服,我还可以为你烧壶咖啡!”

    明诚终于跟她进去,姗姗要他先坐在皮椅里,她到酒吧把咖啡放进咖啡壶;然后才回房间换双便鞋,放下手袋和脱下外套。

    偏厅分两个部份,后面是玻璃室,前面是些皮椅、小几,还有个欧洲式的火炉。

    他们在前面喝咖啡,玻璃室凉一点,姗姗叫佣人都去休息。

    “明诚,我坦白告诉你,我这一辈子,是不会跟人谈恋爱的了。交朋友倒可以,我是说,像同性朋友一样。”

    “最初我和你的想法一样,我刚回来,管理许多生意,忙都忙死,根本不是交女朋友的时候。一开始,我把你当男孩子,我相信我可以。我不是一样把表妹当亲妹妹,可惜……”

    “也许我长大了,需要有个女朋友,又或者,你太吸引我。再说,我们同居一屋天天见面,感情会不自觉产生。”

    “对不起,明诚,我不想谈恋爱。”

    “是不是受过打击,所以对感情没有信心,怕心再一次受伤?”

    “我的事,沙伯伯都知道,你可以去问他。总之,我不会涉足情场!”姗姗想起曾如就害怕。

    “姗姗,你坦白告诉我,你对我的为人评语是:普通、不错、颇好。”

    “颇好!”

    “那我整个人包括外表:讨厌、一般、可爱?”

    “可爱!”

    “你对我不错呀,就只是少了一份信心!”明诚很高兴:“我觉得你最好、最可爱,也有信心。姗姗,我们来做个实验,我把你当女朋友,你尝试去接受。如果你喜欢我,证明你对我有信心。”

    “如果我不能接受呢?”

    “一月为期,如果你真的不能接受我的感情,我也认命了!”明诚握着她的手:“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接受,不用付出,好不好?”

    他握着她的手,她便心软:“一月为期?不能加时!”

    “如果你不存心抗拒我,一个月已经差不多可以足够你考验我。怎样?”他软声求着:“答应我一次!”

    “好吧!”姗姗点点头:“只这一次,不成功,我们便永远做朋友!”

    明诚拉她的手过去,在她的手背上吻了吻。

    也许因为只有短短一个月的关系,明诚加紧追求姗姗。

    他尽可能想办法和姗姗在一起,星期六、日更缠住她,不让她回家。

    他们除了出外吃饭、看戏,明诚也会陪姗姗上的士高疯一晚。

    明诚对姗姗可算费尽心机,早上姗姗更衣后踏出卧室,会看见起坐间的地毯上有一个信封。她拾起来一看,粉红的书笺上写着:“早安,我爱你!”

    他一定是由门缝把信推进来的。

    晚上两个单独吃餐,她拿起餐巾便带出一朵有水珠的黄玫瑰,她握着花抬头刚巧接住明诚多情的凝视。

    在图书馆,翻开未看完的书,会见到一张iloveyou!的书签。他送她一盒朱古力,她开了吃,一排排朱古力中竟然有一个心形的钻石别针……差不多每天都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令她生活充满趣味性。

    明诚喜欢替她拍活动电影,拍好了,就在他房间放影,有些拍得很滑稽:比如姗姗突然吃了块辣椒,张口把舌头伸出来。

    “怎么这样难看?”姗姗坐在他身边抗议:“像只小狗!”

    “后面还有呢!”明诚在笑:“那天你拿咸柑桔错拿了个酸梅放进嘴里,你看,你吃酸的样子多好玩!”

    “都是你!在凉果盒里做了手脚,嗯!难看死了。关掉,把它剪掉了。你还笑得那么开心!”

    姗姗握住拳头捶他,明诚可开心,笑了一阵子,他突然握着她两个拳头,凝望她。房